当前,秸秆焚烧高发期来临,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形势严峻。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秸秆禁烧工作不仅关系着阶段性的环境空气质量,也直接影响能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泸州市全力以赴,保持高压态势严控大气污染。
4月27日,泸州市副市长郭庆主持召开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会上,郭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分区管控、综合施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抓好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坚决防止出现大面积、持续性焚烧现象。
泸州市制定了2020年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各区县、园区是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严防秸秆等焚烧污染。【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和合江县】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和合江县为全域禁烧区域。全域禁烧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等行为。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方案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叙永县和古蔺县】
叙永县和古蔺县对本辖区内露天焚烧的重点区域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收割时节,提前安排秸秆禁烧宣传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如组织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制发禁烧通告(通知)、播放广播、悬挂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组织宣传车辆、召开社员大会和院坝会等,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宣传动员,引导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不想烧、不敢烧”的良好氛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责任体系,组织巡查暗访组,深入乡镇(园区)昼夜巡查暗访,及时制止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焚烧行为,对管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来源丨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记者:陈伟伟编辑丨王兴权、魏杰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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