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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环境日】重庆泸州四地法院牵手 将建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



6月4日一早,泸州市泸县濑溪河畔。重庆市渝北区、江津区,泸州市泸县、龙马潭区四地法院的代表们正在就如何开展川渝司法协作,加大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进行交流,并实地了解濑溪河流域具体情况。


四地法院代表决定建立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陈向前摄





上午11点30分,四地法院代表决定探索建立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并在泸县法院签署了《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简称《协议》),旨在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交流与协作,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力克生态司法的孤立和局限,系统布局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审判组织、制度、保护与共治“四大体系”,有力推动全流域司法保护联动,逐步构建“司法资源同享、互助平台同建、风险防患同防、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工作举措同商”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格局,为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泸县法院内,四地法院已签订《协议》。舒敏摄




根据《协议》,协作事项将从八个方面展开:
推动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根据环境资源权益以及环境要素,明确四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职责范围和受理案件类型,研究形成相对统一的环境资源案件受案范围。推动统一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
探索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机制。着眼于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因素的自然属性出发,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研究推进濑溪河流域公益诉讼、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的集中管辖机制,努力实现跨流域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
加强环境资源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之间的协作,努力实现诉讼服务事项四地通办。在立案方面,落实司法便民和司法救助措施,畅通环境资源案件的立案渠道,统一立案登记标准,探索建立网上立案、异地立案、关联案件查询机制。在审判方面,加强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开庭审判、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文书送达等方面的配合协助,采取远程审判、巡回审判等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在执行方面,对于跨区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的环境污染等案件,确保“判决一件、执行一件”,进一步提升涉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力度,联动打击治理流域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建设。加强相互学习交流,共同举办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汇集智慧、集中优势,共同开展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切实提高服务濑溪河流域协同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濑溪河流域区域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共同聘请环境资源领域的专家担任特约调解员,推动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建立健全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专项统计分析制度,适时发布参考性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确保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基本一致。
探索构建濑溪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在准确把握司法权边界的前提下,联合推动建立与四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区域一体化环境执法体系,实现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执法联动的区域办案协作机制。
构建生态环境司法预防机制。联合开展生态文化及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教育。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违法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了解掌握破坏生态违法动态,提前介入。建立环境资源司法预防调研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案件重点领域、环节、案发特点及规律的研究,共同制定相应的预防对策。


End

来源丨川报观察 记者:魏冯、陈向前编辑丨王兴权、魏杰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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