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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向泸州市反馈环境监察稽查意见

泸州生态环境 泸州生态环境 2021-04-16


8月27日,2020年泸州市环境监察稽查意见反馈会召开。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稽查组向泸州市反馈了初步稽查结果,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出席反馈会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维荣作表态发言,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李德俊主持会议。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稽查组于8月21日进驻泸州市,开展为期7天的环境监察稽查。本次稽查工作紧紧围绕当前环境监察执法重点工作,对泸州市案件办理质量、信访办理情况、现场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了检查,强化了对VOCs帮扶指导的力度。稽查期间,共查阅卷宗30份,下沉现场抽查点位71个。
稽查组对泸州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严格依法执法,在环境执法力度、央省督问题整改和川渝、川黔联合执法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同时也指出稽查中发现的泸州市在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华太强调,生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是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自我革命和提升,要正视问题短板,坚定工作信心,既要清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也要看到亮点和成绩;
要抓好具体问题整改,促进整体工作提升,通过问题整改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举一反三带动全面整改,标本兼治增强整改实效;
要统筹推进整体工作,突出重点工作,努力在国家环境执法大练兵中争名次,在全省业务标兵岗位能手评比中争优秀,在交叉执法检查和帮扶工作中作贡献。


袁维荣表示,泸州市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全面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保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队伍;
对标对表,全力抓好稽查反馈问题整改,以最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推动稽查反馈问题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
举一反三,全面提高生态环保执法效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提升全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助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跨越。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稽查组全体成员,泸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直属单位和科室负责同志,自贸区及高新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大队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End

来源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胡翔
编辑丨王兴权、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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