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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三五” 擎画“十四五”| 泸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召开

泸州生态环境 泸州生态环境 2022-06-23

为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泸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情况,6月7日,泸州市召开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波发布了泸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雪松,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詹勇,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芳,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绯,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周仁树,分别围绕各自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万中顺主持新闻发布会,省、市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都有哪些成效?“十四五”将有哪些重点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波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和大家一起回顾“十三五”以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成效,共同规划和展望“十四五”绿色发展之路。借此机会,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泸州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泸州地处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关口,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



一、“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成效


(一)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最大的五年,“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均全面完成。其中,2020年主城区优良天数比率为88.5%,PM2.5平均浓度38微克每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2.1%;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100%;劣V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较“十二五”末下降25.25%、25.78%、13.11%、9.58%,超额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森林覆盖率达51%,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蓝天保卫战方面:深入打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组合拳,强化工业污染管控,实施城市精细化治理,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落实臭氧污染高风险时期错峰生产调控,多措并举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4天,同比增加18天,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碧水保卫战方面: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统筹开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持续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和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长江干流、赤水河、永宁河等水体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沱江、濑溪河达到Ш类水质标准,小流域水质逐步改善。到2020年底,沱江、濑溪河水质已由“十二五”时期是Ⅳ类标准改善为Ш类标准。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完成率高于95%;全面完成玉带河及其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加快推进长江、沱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


净土保卫战方面: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完成1444个农用地点位详查和耕地质量类别划定,推进156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古叙地区煤矿及硫铁矿群采区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活动,建成投运川南首个1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正加快5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出台《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积极推动《泸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同时,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等均取得显著成效。


(三)环保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在全省率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建成城市截污干网150余公里,新改建城镇污水管网1000公里;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设计处理能力39.1万吨/日,乡镇污水处理厂128座,设计处理能力约8.4万吨/日,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城乡垃圾处理设施32个,建成投运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古叙垃圾焚烧发电厂、泸州市有机废物协同处置项目等,城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5%,镇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覆盖率100%。


(四)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十三五”期间,未核准或备案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全市产业结构从“十二五”末的12.7:53.2:34.1调整为“十三五”末2020年的11.9:48.1:40.0,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台《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严禁长江沱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禁止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严控“两高”项目。编制完成泸州市“三线一单”优化完善成果,逐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实施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控新建燃煤项目,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逐年降低。

三是提升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古蔺经济开发区成功创建为省级绿色园区,四川泸天化股份公司获评“2020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2020年全国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

四是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十三五”以来,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共65家,共淘汰产能包括:炼铁产能3万吨、平板玻璃194万重量箱、燃煤锅炉201.3蒸吨、造纸产能3600吨/年,化工产能1万吨/年、印染产能1400万米/年等。


(五)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四个专项工作委员会,构建起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属地政府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出台《泸州市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及相应考核问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出台《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泸州市机场禁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泸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生态环保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全市共建成投用3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中,9个是市级投资建设)、1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2个空气国标小型站、50个网格微站和1个辐射自动监测站,在全省首批建成投用规上工业企业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完成全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一证式管理。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成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一)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一是优化生态空间体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空间分区管控,统筹布局“三生”空间。协同毗邻地区建设长江、沱江、赤水河绿色生态廊道,强化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等生态空间保护,加快构建“二区六廊多斑”生态空间格局。

二是加快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加强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保护,全面增强生态系统平衡性和稳定性。加强森林抚育和植树造林,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增强水生态系统功能,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增强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湿地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三是加强生态脆弱区修复。推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推进长江、沱江、赤水河以及各主要支流沿线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快实施矿山综合治理和复绿工程,巩固长江、沱江沿岸砂石堆场整治成果,保护修复长江岸线。加强水土流失和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末端严治”大气污染闭环治理体系。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进“散乱污”企业动态排查治理,严控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快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和道路堆场扬尘治理。整治秸秆露天焚烧。完善大气组分自动监测体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控联合攻坚,比如联合毗邻地区的重庆和贵州等开展了联合执法。


二是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加强长江保护,建立水环境管理控制单元体系,推进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流域岸线保护。推进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管网整治,促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全面消除劣V类国省控断面和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强优良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三是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完善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控在优先保护区周边新建涉重行业企业,加强矿山尾矿库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药化肥使用指导和管理。开展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重点管控。优先开展高风险污染地块监督管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系统,统筹规划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


四是加强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环保公益诉讼力度,推进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和联合执法,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监管网络和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生态经济体系,争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推动绿色制造业发展,推动工业经济绿色转型。加快发展绿色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商贸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服务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打造环境保护和农业增产双赢局面。


二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加快构建便捷绿色交通体系,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高生态产品供给率,营造全社会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绿色生活新风尚。


三是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完善能源、水资源消耗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加快建立节能型工业体系、交通网络和建筑模式。创新土地矿产要素供给,健全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城市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进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加强工业“三废”、余热余压和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广应用再生产品。


(四)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多方共治、市场导向和依法治理基本原则,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等“八大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泸州。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发布会现场

记者就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向相关部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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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网传媒集团 记者 熊晓慧


请问我市“十三五”期间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十四五”绿色发展工作思路是什么?



市发展改革委

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雪松

谢谢这位媒体记者的提问。“十三五”以来,我们泸州在绿色发展方面主要取得了以下几方面成效。
第一方面是健全了绿色发展顶层设计。我市把规划引领作为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前提,主动全面融入国省的战略,在全国市级城市中率先编制了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出台了实施意见,制定了分工方案,层层分解落实了任务,也推动了重大项目建设。通过规划顶层设计,政策文件引导,提出了“以发展反哺生态、以生态促进转型”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路,多方面、多层次、多维度引领绿色发展,逐步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安全、经济健康、生活低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二方面是推进了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建设。我市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造业做强做大、转型发展,三大千亿产业加快发展,入选国家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农业集聚规模、生态发展,建成现代农业园区69个,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6个。服务业提档升级、低碳发展,成功争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等国家级试点示范7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5个、省级服务业强县(区)3个,入选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将循环经济新理念全面融入了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成“企业微循环、园区中循环、社会大循环”的循环经济体系,推动构建循环型节约型社会。
第三方面是推动了绿色生活方式初步形成。我市全面启动了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建筑、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61.5%,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和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均达到80%以上,绿色交通体系正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和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绿色福祉逐渐成为了全社会的绿色发展共识。
“十四五”期间,是我市抢抓国家战略机遇、全面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的关键时期,在绿色发展方面势必将面临更大机遇、更大挑战以及更大发展。刚才,市生态环境局罗局长对绿色发展提出了规划要求,我这里再做一定的补充说明。
一是完成“多规合一”,加快建立绿色国土空间体系。统筹绘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蓝图”,建立完善“三生”空间差别化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生产空间、美化生活空间、净化生态空间。同时,坚持“刚性管控+弹性布局”,强化生态环境硬性约束,奋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提质增效,积极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抓好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同时,统筹做好全市节能工作,全力推进工业、建筑、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等重点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完成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城市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三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共享共治绿色行动体系。积极完善绿色生活政策制度,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八大体系”,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打造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社会氛围。
力争到2025年,全市绿色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绿色生产水平更加提升,绿色产业体系更加完备,绿色生活质量更加提高,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媒体记者的关注。


四川日报 范芮菱


请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詹勇

首先,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结合林竹部门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成果,划定面积1081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双评价”、“双评估”和专题研究,形成了规划初步成果,科学划定了三区三线;配合相关部门编制赤水河流域相关保护规划,积极参与省政府《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提出空间管控和布局的相关建议意见。
二是推进耕地保护“三位一体”。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耕地就是保生态”的方针,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完成了我市耕地保有量38.43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32.44万公顷的保护任务。
三是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泸州的重大战略部署,牵头做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新一轮绿化泸州行动、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按照部、省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充分衔接省级规划,有序推进泸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以全面摸清生态本底,系统判识主要和重大生态问题,识别重点修复区域,科学确定规划目标,提出重点生态修复任务,部署安排重大项目等六个方面作为工作重点,统筹谋划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作,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
四是推进全域整治改善乡村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目前,我市纳溪区白节镇已纳入国家级试点,合江县荔江镇、江阳区通滩镇已纳入省级试点乡镇,拟通过2-3年时间,对乡镇的“田、水、路、林、村”开展综合生态修复治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当地生态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五是加快长江流域矿山修复。为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19年去以来,我局围绕长江干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为重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332万元,开展了现场核查、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和工程实施,完成了96个废弃露天矿山修复,恢复治理面积达106.43公顷。另外围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10-50公里范围内以及叙永、古蔺等重点区域,已组织核查并编制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实施方案,拟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开展修复治理工作。通过废弃矿山修复,实施消除地灾、防止水土流失、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实现了还耕、还林和还草,提高了水土涵养能力和生态调节能力,让昔日的“荒山秃岭”变成“绿水青山”。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以更大决心和更大力度,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我先回答这些,谢谢。



四川在线 魏杰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十年禁捕”后,请问如何抓好维护好禁捕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

总畜牧师 周仁树

长江“十年禁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10年禁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久久为功,坚决打赢长江10年禁捕攻坚战、持久战。一是规范各类船舶的管理。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属地管理责任,统一编制各类船舶的标识、标牌,确定航区用途,坚决打击“三无船只”,消除非法捕捞隐患。二是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法予以刑事打击;对暴力抗法等阻挠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从严、从快处理。三是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省、市、县三级要建立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组成的执法联席会议机制,负责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的协同管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加强对大案、要案、高发水域案件的查处,重点打击团伙作案。四是构建执法网格管理新格局。划定管理区域、管理单位和责任主体,实行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设立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将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巡河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执法管理机制,构建纵向到边、横向到底、水陆结合、区域协调的禁捕执法新格局。五是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专项行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禁止以“长江野生鱼”为噱头开展宣传营销。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平台、生产厂家、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严厉打击采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禁止非法制造和销售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清理取缔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
禁渔范围和时间: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干流泸州段、沱江干流管驿嘴至胡市段、纳溪区永宁河入江口至渠坝段,濑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泸县段、龙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马潭区段),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沱江干流泸州段、永宁河干流、濑溪河干流、龙溪河干流非保护区天然水域自2020年8月10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赤水河河口以上赤水河流域全部天然水域,自2017年1月1日0时起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期,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封面新闻 徐庆


“十三五”以来,我市长江流域在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和亮点,“十四五”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市水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芳

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的关心、支持!十三五以来,我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全力推进流域全治、流域共治、流域重治,实现河湖长制从见河长建机制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推动长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三个创新推进管护机制
一是创新河湖管理体系建设。泸州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总河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14名领导分别担任市级六大河流河长的“双总河长”“双河长”制度。二是创新河湖协作管护机制。赤水河合江段等重点流域实现左右岸不同辖区河长互认,与省内宜宾市、重庆市荣昌区、贵州省遵义市、云南省昭通市等周边7个地市开展流域对接,实现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三是创新河道采砂治理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由12个涉水部门组成的打击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12个部门每月轮流牵头开展河道日常巡查,联合执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效维护了河道采砂秩序。
二、四个强化推进长江保护
一是强化清理规范。自河湖长制建立以来,完成我市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96条河流3200余公里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和长江干流泸州段岸线利用94个问题项目清理规范,整改入河排污口226个。二是强化铁腕治理。沿江各级年年制发工作清单,推进长江治理,取缔并生态复绿长江干流非法码头58座,完成长江干流76个河道砂石堆场整治,整治长江“四乱”点位138处,查处各类涉水环境违法案件282起,长江河道建设的游乐设施、餐饮趸船、鱼馆、网箱养殖设施全部被取缔。三是强化自然修复。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2.5平方公里。四是强化小水电清理整治。全市共314座小水电(其中赤水河流域132座)均列入小水电清理整改,其中,立即退出类89座、限期退出类1座、整改类224座。截止目前,立即退出类89座已完成退出任务,限期退出类1座已解除并网、封堵取水口,整改类224座(除水库电站或渠系电站外)均完成了生态流量下泄整改,目前正按省级部门最新要求完善有关手续。
三、五个体系开启治水新常态
坚持“辖区负责、条块结合、分段承包”,建立完善市、县四套班子及乡镇(街道)领导分级分段担任河长的责任体系,设立各级河(段)长4968名。建立河湖名录体系、河长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推进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等五大体系,实现工作方案、组织责任、制度措施、监督考核“四个到位”,开启了河湖长制全面落地落实治水新常态。
2021年1—4月,全市11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为100%;长江出川断面平均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境内主要河流沱江、赤水河、永宁河平均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濑溪河平均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四、下一步打算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继续肩负起保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住一江青水出川的历史使命,扎实做好长江流域河湖管护各项工作。一是坚持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科学谋划一批重大项目,统筹推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共治。二是强化系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开展河湖“四乱”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示范河湖创建行动,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着力构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格局。三是完善治理体系。落实最严格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水。健全完善依法治理、联防联控和全民治水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区域协作、信息共享,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泸州新闻网 李顺利


我市“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十四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发展工作思路是什么?



市城管执法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绯

谢谢这位媒体记者的提问。“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决扛起上游责任,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一江清水出川东流。
一是全面完成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老三年推进方案”任务。2017-2019年期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1.2亿元,完成二道溪污水处理厂三期叙永污水处理厂二期等51个污水设施项目建设,累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93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规模达10.73万立方米/日,新(改)建城镇污水管网560公里;建成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建成5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30.7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96.6%;4个县城各建成1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8.3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90%;100个乡镇建成128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达8.4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65%。
二是深入推进了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先后印发了《泸州市全域污水治理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泸州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夯实职能职责。坚持全市一盘棋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完善,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全市雨污分流改造主体工程于2020年年底完工,进入查漏补缺阶段。截至目前,共完成投资35.7亿元(其中主城区15.54亿元、县城5.12亿元、乡镇15.04亿元),新改建一二级管网1000余公里,管网建设基本完成。城区实现入楼栋收集1.7万栋,乡镇实现入户收集10余万户,5座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得到有效提升。
虽然我市在“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弱项,依然是我市在“十四五”期间水污染治理的首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三推》为抓手,在“十三五”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查缺补漏、有序建设和适度超前的原则,巩固污水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全市拟投入资金52.3亿元,完成68个污水设施建设维护项目。其中,拟投入17.9亿元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改、扩)建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纳溪污水处理厂三期等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19.3万立方米/日;拟投入17.6亿元完善管网收纳体系,新建二道溪至城东截污干管连接线、城南截污干管延长线等管网工程642公里;拟投入9.1亿元弥补污水收集短板弱项,改造修复760余公里城镇老旧雨污管网。并逐步形成5至10年为周期的管网维护管理机制。



编辑丨王兴权  刘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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