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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温岭助企16条,硬核政策支持复工复产

温岭发布 2022-08-2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帮助一、二、三产业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目标,除上级已出台明确规定的政策遵照执行外,温岭市委、市政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金融支持

2020年各银行金融机构确保制造业贷款余额300亿元以上,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00亿元以上,信用贷款余额200亿元以上,新增首贷户1000户以上。推动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对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擅自采取“抽贷、断贷、压贷”等措施。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企业,银行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定,相关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二、减免企业税费

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延期缴纳税款

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8日。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经企业申请,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经企业申请,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无需缴纳滞纳金。对已按规定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的企业,不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对现定额超过起征点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确因疫情影响实际营业额的,可依法办理定额调整。



四、畅通员工返温渠道

鼓励企业(含人力资源公司)通过包车、包动车(高铁)车厢、包机(包座)等方式接返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对企业包车和包动车(高铁)车厢接返产生的费用全额补助,包机(包座)费用给予三分之一补助;返温员工在宾馆集中隔离观察产生的住宿费用,给予三分之二补助。实施期限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具体以温岭发车时间计算。



五、临时性返还失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费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具体办法根据上级要求另行制定。



六、临时性缓交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七、加大企业稳岗补助

因疫情原因延迟返岗,给予企业“留岗留薪”补助,根据企业上报排查名册和社保大数据比对符合条件人数,按照不高于温岭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企业一次性补助。


八、减免企业房租费用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疫情期间免收租金。鼓励其他业主在疫情期间为企业适当减免租金,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市财政给予适度补助。


九、减免商品市场摊位费

因防控需要暂停经营或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的摊位,鼓励市场运营主体同步延长市场摊位租赁期限或减免暂停营业期间摊位费。对采取减免摊位费的运营主体,市财政给予适度补助。


十、实行水电气优惠

对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执行省规定优惠政策。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3.56元/立方米调整为3.20元/立方米。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从4.66元/立方米调整为4.19元/立方米。各自来水公司销售给企业用户的价格(含污水处理费)下调10%。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十一、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

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包括保障性住房小区),按照在管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元的标准给予2个月补助,并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十二、补助规模种植养殖户

对受疫情影响的规模养殖大户给予补助,畜禽养殖业按出栏数或存栏数给予一次性补助。对速生蔬菜生产基地,免费提供速生叶菜应急种子。规模上渔业养殖企业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申请生产贷款的,按企业实际给予为期一年的贴息补助50%。


十三、补助作业渔船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而未出海的渔船,视作正常生产积极争取国家补助。提前发放2019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捕捞作业渔船渔业资源增殖费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


十四、扶持疫情防控企业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转产口罩,对企业转产所投入的设备,按设备实际购置额(不含增值税)给予100%补助;涉及新增贷款的,予以一年的财政贴息。


十五、解决外来求职人员过渡性食宿难题

对未明确工作单位的来温求职人员,统筹协调一批酒店宾馆、公寓旅社,帮助解决食宿难题,并给予每位求职人员三天免费食宿。


十六、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境外展会的进出口企业,已支付且确实无法退回的展位费用,目录内展会按重点展会标准给予补助,非目录内展会按目录内一般性展会标准给予补助。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到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上浮10%。对协助政府进口防疫物资的企业,每进口1万美元防疫物资奖励500元人民币,同一企业合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就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中央、省和台州市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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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共温岭市委 温岭市人民政府

编辑 | 郑黎明 审核丨王妙德 校对 | 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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