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江湖的英雄主义和关系团伙
本文节选自陈柏峰的《改革初期两湖平原的乡村江湖与社会控制》,原文载《法律和社会科学》第六卷,是《法律和社会科学》10周年回顾的作品之一,推送时有删节。为应景今天晚上在北大进行的《从县域(黑社会)现象谈法律经验研究》的讲座,节选的主要是关于英雄主义和关系团伙的部分。
另外,视频是彩蛋,一定要看哦~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w0144mvb4d3&width=500&height=375&auto=0
乡村江湖的英雄主义和关系团伙
文 | 陈柏峰
从档案材料中看到的诸多事件常常让我感到无法理解。在过去二十多年后的今天,1980年代的乡村江湖似乎非常遥远,其中的许多故事不但我这个后来者和研究者感到莫明其妙,就是许多当时的经历者都觉得难以琢磨,甚至当年乡村江湖的主角们现在也觉得那时的荒诞和不可理喻。在现时情境的映衬下,才过去不久的那个时代就似乎已经开始显示出它的神秘感来。
张传荣现在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农民,与其他村民几乎没有任何不同,见到他时,我几乎不敢相信,他就是1980年代初楚江市沙桥一带最有名的“顽孩子”。当时,附近几个乡镇的人都知道他,都有些怕他;一直到现在,附近还有许多农民仍然记得他当年的“威名”。他现在已经是一个非常“规矩”的农民。本来我想了解他作为“顽孩子”的青春期经历,未料访谈难以按照原计划进行,因为他在言谈中充斥着不满,以致于无法进入我的访谈逻辑。他对他作为“顽孩子”的那个时代不满,更对今天不满。这本身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据我访谈前对他的侧面了解,他似乎不应该如此不满。他的妻子来自邻近的曾集乡,1980年代所有的年轻人结婚都需要彩礼,而他却凭借自己作为“顽孩子”的“威名”不给彩礼,并威胁他后来的岳父母说,倘若不将女儿嫁给他,就将他们家房子拆掉。他的岳父母出于害怕,只好答应了他。张传荣在后来的“严打”中并未受过大的冲击,没有被判刑,而附近几个村与他同样“有名”的“顽孩子”几乎都被判刑蹲监狱。他最后一次与派出所打交道是在1992年,他将一个村民打成重伤,最后也逃脱了惩罚。即便这样,他居然也有着诸多不满。
张传荣1978年高中毕业,父亲很早就和母亲离异,独自一人养活六个儿女,生活非常艰难。张曾到广州贩手表回来卖。当时村里有个叫杨广的村民,曾去广州卖乌龟,知道贩卖手表的信息和方式。张传荣跟他一起去广州,从家里带着收集到的银元,到广州后与小商贩交换手表,然后拿回来卖。那时手表很少,一块表在当地可以卖60元。按他的说法,那时所干的“坏事”,也就因为没有电视看,同龄的朋友只有一起玩,看着不公平的事情,就喜欢上去打抱不平,与人打架;碰到女孩子,也喜欢上去蹭一下。也没做什么坏事,更谈不上伤天害理。他说:
那时刚开始有电影,喜欢电影上的武术,有人来教武功,我们就跟人学。那时喜欢争名声,听说你如何如何狠,你狠我就要和你“单挑”,我就是要将你打下去。我不怕狠,打架多,将别人打伤,到处都蹲够了,派出所、看守所,还出了不少钱,吃了很多亏。1983年,我从广州回来,在沈集捅伤了一个人,因为他调戏我们队的一个姑娘。我因此赔偿了300元,当时一只肉猪才卖60元。
那时做什么胆子都不大,也不敢玩,弄不好给你戴个高帽子,政府也不罚你钱,就是拉你游街,让你做不了人。那时我们这些“顽孩子”连老婆都娶不到,现在坐牢回来比当兵回来还热闹一些,现在讲狠能挣钱。
张传荣1982年结婚时,前来祝贺的“顽孩子”就有一百多人,附近几个镇几乎每个村的“顽孩子”都来了,可见张当年的“威名”和关系网。放在现在,这么大的关系网,可以用来谋取很大的利益。从这里可以理解了张传荣的不满,这种不满来源于同当前“混混”的比较。当年如此之大的关系网并没有为他带来实际的利益。不但他没有依靠这种关系网来谋取利益,而且当时也没有这种可能。因为,1980年代的乡村江湖是个“英雄主义”的去处。乡村江湖中的年轻人不再像他们的父辈一样,被人民公社体制裹挟进集体主义和对民族国家未来憧憬的理想主义中,但他们有着那个时代的英雄主义,它寄托在那个“名气”重于一切的乡村江湖中。这种英雄主义让今天的后来者觉得难以理解,甚至也让当年乡村江湖的亲历者追悔、遗憾不已,因为当年的英雄主义在今天看来是一种“愚蠢”。
英雄主义的乡村江湖中,名气重于一切。获得名气则与当时的社会潮流和年轻人的亚文化密切相关。在乡村江湖中,穿着打扮是获得名气的标志性前提,争勇斗狠则是获得名气的主要方式,此外讲义气、朋友多也是获取江湖名气所不可缺少的。在当时年轻人的亚文化中,穿着打扮、争勇斗狠、讲义气、朋友多确实是很受欢迎的主流。在这种氛围下,乡村中流传着许多“美女爱英雄”的爱情故事。1983年“严打”时,楚江沙桥村一个打架斗殴致人重伤的“顽孩子”外逃时,周围村庄居然有好几个姑娘愿意和他一起外逃并都想嫁给他。
那时,一个人要获得名气,其穿着打扮首先要符合乡村江湖的理想。花衬衣、喇叭裤、小腿裤,这是乡村江湖中的年轻人的理想穿着,墨镜、小军帽、太阳帽则是他们最想拥有的装饰。衣服和装饰品都有其特定穿戴方法,尤其是小军帽,不能戴得整整齐齐,总是要歪着斜着才有“派头”。不是所有的年轻人都这样,但大家在内心都希望这样。因为有的人家里没钱,没有条件这样,有的人则惧于村民的否定评价而不敢这样。张传荣告诉我,尽管他那时很有名气,但在村里还是非常小心,不敢造次,他那时喜欢穿喇叭裤,但在村里不敢穿,只能在外面穿,通常是将裤子提到大路上,穿上后就搭车走。临江县的鲁某讲:
1980年代开始讲享受,那时的享受不怎么讲吃,主要讲穿着,看一个人的打扮,当时打扮是一个人的体面。一般农民也开始有这种意识,他们有钱后开始讲究做房子,也开始讲穿衣服。年轻人就讲衣服样式、讲派头,喇叭裤、小腿裤、墨镜、太阳帽、小军帽,所有的年轻人都想拥有这些,但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做到。农民说这些穿着是流氓的表现,老一辈的人都反对,但他们管不住年轻人。分田到户后老人就管不住年轻人了,之前是集体在管,集体解散后,条条框框就没有了。现在想来,解放前也应该是这样,但那时还要讲孝道,因此年轻人也形成不了这种风气,外加那时社会乱得很,没有土壤和空间来形成讲穿着风气。这些只有生活稳定了才会有。
可以说,1980年代解决了温饱问题,农村社会非常稳定,人们在集体化时期被压抑的欲望开始释放,也有了被释放的社会基础,这时新衣服、新房子开始流行。不过年轻人和老一代的农民对新观念的接受程度有所不同,老一代的农民把年轻人的时髦打扮当作流氓行为,但年轻人对于那些“出格”的打扮却非常羡慕。其中的一些人为了获取名气,“想出风头”,就跃跃欲试,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装酷”。这一“装酷”虽然在年轻人中获得认可、羡慕和赞美,获得名气,在村庄主流中却不被认可,受到压制。这种压制可以被认为是当时年轻人的亚文化受到排斥。但无论如何,老一代对年轻人的控制力开始下降。年轻人开始有了自己独立的思维和标准,“顽孩子”是这一标准的主导者和先行者,他们通过穿着使自己区别于一般年轻人,这是在乡村江湖中获得名气的前提。
在1980年代的乡村江湖上,年轻人蠢蠢欲动、按耐不住地想表现自己,比讲究穿着更突出的是争勇斗狠。争勇斗狠的范围很广泛,“你不敢偷我去,你不敢抢我去,你不敢打我去”。那些敢于滋事的年轻人因此在同龄人中获得名气和地位,在年轻人中就比较突出。许多当年的经历者告诉我,其实当时的许多人并不坏,也不想做坏人,那个年代每个年轻人的理想都是做解放军,而不是做坏人,但他们好于表现自己,在表现自己的过程中却变成了坏人,不自觉的走到坏人那边去了。那时“顽孩子”的状态与现在的“混混”和“黑社会”有很大不同,“顽孩子”最多就是乡村地痞而已,对乡村秩序的破坏大多无组织、无计划,“碰到什么搞什么”,他们聚在一起时争勇斗狠,在玩的过程中对村民财产和乡村秩序造成伤害,惹得村民痛恨。争勇斗狠的情形,在今天看来几乎觉得无法理解,在当时却非常普遍。下面两起事件在当时具有一定代表性:
六月十八日晚,××乡张明灿等7人前往沿江村串门。走至沿江二组田边时,正在抓青蛙的青年余生田无意用手电照了一下张等7人,张等一伙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将余按倒在地,拳打脚踢。余拼命呼喊,惊动了本组6个青年,他们赶来一看见同乡被打,纷纷以拳脚相助,一场混战,双方打伤5人。
六月二十号晚上,××乡太山村六组陈洪新等7人到县城去玩,途遇一青年刘道荣,刘和善地问了陈一句:“你们是哪里的?”陈说:“你管爷爷是哪里的。”说着7人一哄而上,将刘打成重伤。
那时年轻人打架有时并不因为利益,而似乎毫无目的,就因无聊加冲动。几个年轻人在一起,其中一个说:“你敢不敢去搞他?”另一个说:“怎么不敢?”第三个人说:“好,我们一起去搞!”情绪互相感染,大家谁也不愿落后,于是一拥而上,就打起架来。当然,争勇斗狠的范围不只是打架,还有很多别的方面。下文选自楚江市一所学校呈递乡政府的报告,其中就反映了几个年轻人无聊的争勇斗狠:
四个斜带草帽、披着衬衣、手拿棒子的青年撞进学校,窃头鼠眼,走遍教室和教师宿舍。唐老师出面制止,他们置之不理,反而撞进学前班教室,横躺在教室的课桌上,吓得学生仓惶而逃。紧接着他们四人手拿棒子敲击桌椅、门窗、栏杆,大摇大摆地冲进食堂,这时下课铃响了,教师拿着碗筷走进食堂正准备吃饭。他们当中为首的一个人用命令的口气说:“我们四人先吃,你再煮!”同教师抢碗筷争饭吃。周老师许愿给他们再煮饭,才免除争中餐吃的风波。老师们见势不妙,恐怕伤害学生,提前敲钟上课。这几个人估计学校老师不会给他们煮饭,就气势冲冲地下楼梯,走过操场时还回头用手指着老师凶狠地说:“你们几个老师架点势!”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年轻人的争勇斗狠确实威胁到了学校的正常秩序,一份1983年湖北省公安厅和教育厅的联合发文可以证实这一点。文中指出:“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聚众斗殴、酗酒、赌博、寻衅滋事、侮辱、殴打师生员工,调戏女教工、女学生,抢夺财物,扰乱教学秩序。”实地访谈表明,上述诸种现象在当时发生较为频繁。
公安机关相关资料中记载的往往是性质恶劣或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事件,而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争勇斗狠的事件。从访谈中得知,当年更普遍、更流行的争勇斗狠方式是强行换鞋、换皮带、抢军帽等,这在我所调查的两湖平原的几个县市都比较普遍。那时流行戴军帽、穿球鞋、用皮带,年轻人看到别人有军帽、球鞋或皮带而自己没有,或者别人的比自己的好,就找别人强要或要求交换。如果遭到拒绝,多半是年轻人互相不服气,那就会发生打架事件;而交换能够成功,则大多由于对方胆小怕事,这显然会增加要求交换的年轻人在乡村江湖中的名气。在这种争勇斗狠的气氛下,年轻人往往越争越勇,越斗越狠,其中一些人获得较大名气后,逐渐形成“气候”,不但年轻人惧怕他,村民们更是惧怕,连村干部也要让三分。下面这则材料反映的是个典型:
八二年十月五一四队姚守贵的弟弟结婚,王为武(自称武爷)一伙五人闯入姚家,寻衅滋事,王将一个男青年客人的墨眼镜摘下,说:“你还在爷们这里玩味,武爷要戴墨镜。”那个年轻人说:“都是年轻人,何必这么搞。”当即遭到王一伙毒打,姚母下跪叩头求饶说:“武爷,不要打了,我们办点事不容易。”王一伙砸烂窗户,拆下一些屋瓦,扬长而去。
在讲究穿着、争勇斗狠的过程中,年轻人之间的交往范围逐渐不再仅仅局限于村庄之内,那些有名气的年轻人开始在一个乡镇,甚至几个乡镇的区域中造成影响。当时沙桥一带的村庄中,甚至逐渐形成了几个最狠的年轻人号称“东霸天”、“西霸天”、“北霸天”的格局。在沙桥,一个村民向我讲起关于张传荣的一件小事。一次,张传荣的小舅子的军帽被邻村的一个“顽孩子”抢去,同行的年轻人告诉这个“顽孩子”说,被抢者是张传荣的小舅子,那个“顽孩子”就立刻把帽子还回去了。张传荣知道后,仍觉心里不痛快,又将那个“顽孩子”“教训”了一番。随着有名气的“顽孩子”的影响力溢出自己的村庄时,他们的社会交往也开始超出村庄范围。他们在争名气的过程中,逐渐与周围村庄,甚至外乡镇的“顽孩子”有了社会交往,进而成为朋友。在此基础上,一种新的团伙出现了,它区别于完全建立在村队地缘格局之上的村庄地缘团伙,其基础是“顽孩子”在交往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感情和建立的关系,因此我称之为“乡村关系团伙”。
乡村关系团伙的出现,是1980年代乡村江湖的重大事件。乡村关系团伙的运作逻辑与村庄地缘团伙颇为不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时的乡村江湖中,村庄地缘团伙和乡村关系团伙是同时并存的。具体到每一个“顽孩子”,起初都是处在村庄地缘团伙中;随着同外界交往的增多,他可能会加入或组建乡村关系团伙;但他并不一定就离开了村庄地缘团伙;即便他离开了,也并不表示村庄地缘团伙不继续存在。同时,同一县域的不同乡村的团伙的起步时间和发展节奏也不一致。因此在同一县域乃至同一乡镇之内,村庄地缘团伙和乡村关系团伙是并存的。
乡村关系团伙有两种形式,一是临时关系团伙,二是固定关系团伙。严格来说,临时关系团伙不能算作“团伙”,但在政府和公安机关进行犯罪和治安问题统计时,多人共同作案就是团伙作案,而多人共同作案可能是成员关系相对比较固定的团伙所为,也可能是没有固定和长期联系的“顽孩子”临时纠合所为。我把这种临时纠合起来共同作案的组织形态称为“临时关系团伙”。在1980年代的乡村江湖中,临时关系团伙并不少见,但由于公安机关的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区分和统计,所以其普遍性无法精确估计。不过,当时固定关系团伙所干的“坏事”,临时关系团伙都可能干。而且,临时关系团伙存在向固定关系团伙转化的可能性,因为偶尔的共同越轨行为可能深化成员之间的临时关系,从而促使交往长期化,关系固定化。
乡村关系团伙主要是指固定关系团伙。固定关系团伙是那时争勇斗狠、争名气的年轻人在交往过程中逐渐组合起来的,成员关系较为固定,关系维系时间较长。那些在乡村江湖中获得名气的年轻人和“顽孩子”,“不打不相识”,打架后反倒成了好朋友;或者“英雄惜英雄,好汉爱好汉”,互相慕名,认识后便玩到了一块。他们最初的关系同村庄地缘关系团伙中的成员关系一样,并没有严格的组织和头目,但在乡村江湖的日常活动中,关系日趋紧密,成员影响力也逐渐显现出来差别,因此渐渐有了头目和一般成员的分别。有的甚至在组合之初就有明确的排行,有老大、老二之类的称呼。有的学习电影里拜把子结合成异姓兄弟;还有的在为了表明属于同一个团伙和“帮派”,甚至在身体某个部位文上相同的图案和标识。这种状况的形成,与当时的电视、电影中武打片的渲染,以及武侠小说的流传有很大关系,基本上出于对黑社会和江湖帮派的模仿。他们还根据电影里的情形给团伙内的每个成员取有浑号,如游泳厉害的称作“水上飘”,打架厉害的称作“铁掌玩”,还有“柯大侠”、“江南七怪”之类。
乡村关系团伙中充满着江湖习气,在形式上“顽孩子”们将电影中黑社会和江湖帮派的组织结构、浑号等付诸实践,在实质上则学习他们的江湖义气。如果单单只有江湖义气,也就无所谓,年轻人之间讲义气,够朋友,也不会有多大的负面影响。而一旦江湖义气和争勇斗狠结合在一起,诸多问题就会出现。争勇斗狠是1980年代的年轻人和“顽孩子”的时代特征,而江湖义气是江湖关系团伙所崇尚的性格,也是混迹于乡村江湖的年轻人获取名气的重要来源,两者结合几乎是必然的。乡村关系团伙的成员在打架中打输了,其它成员出来帮忙,这几乎是必然的选择,否则不但体现不出“狠”,而且不符合江湖义气的原则。下面这起重大打砸抢事件可以反映出当时的江湖义气:
6月12日晚十一时左右,以××公社吴场大队外号人称“八大金刚飞虎队”的张光富、张光虎、张光豹兄弟三人为首,邀约了××公社宝莲、陈湾、竹桥、吴场、花桥、五三等六个大队青年共24人,手持木棒、铁棒、铁锹、马刀等凶器乘坐一辆从宝莲大队借来的拖拉机,在××公社跃进大队窑场进行打砸抢,当场打伤12人,其中重伤4人,……抢走和砸坏物资的经济损失折款250余元。
初步查明原因是:6月12日下午一点半钟,张光富在跃进大队窑场卖冰棒时,跃进大队窑场的汤吉松、汤吉平、陈孝金、汤骆文、李子江、刘为民等6人买冰棒,汤吉松、陈孝金、刘为民三人拿着冰棒未给钱就跑了,张光富找到付了钱的李子江要钱,双方发生争执,既而发生殴打,汤吉平打了张光富三拳,李子江打了一嘴巴。张光富怀恨在心,临走时许愿说:“你们小心点,晚上再见面。”张回去后……
当事人之一受气后,他的江湖朋友一起出面打砸抢,制造了这起重大事件。1980年代,乡村江湖中的关系团伙成员出面帮忙解决问题,不但帮助解决团伙成员的问题,还会帮忙解决他们朋友的问题。出面解决问题主要是义气使然,他们并不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这不像现在的“混混”以帮人解决问题来谋取经济利益。那时乡村江湖上的各类团伙帮人办事几乎都不与经济利益搭勾,一方面是因为那时人们普遍贫穷,“你要钱别人也没有”;另一方面,那时他们确实讲义气,有英雄主义情绪。上面记载的是一起后果严重的重大事件,其实这类帮人打架的事件在当时很普遍,只是后果不一定都这么严重而已。那时,他们帮人解决的另一类典型问题是帮人退婚。关系团伙中的成员一起到某人的婚约对象家里去退婚,要是对方不同意,他们就打砸东西;碰到对方不愿意退还彩礼,偶尔还会牵他家的牛或猪,以胁迫他退还彩礼。不过,那时乡村江湖中的关系团伙从不介入村庄内部的邻里矛盾。当时他们的熟人社会观念非常强,生活预期比较长,不愿意因为讲义气而得罪同村村民。
乡村关系团伙中的“老大”往往是名气最大的“顽孩子”,他们比较有钱、穿着时髦,够朋友、讲义气,打架厉害、出手狠,他们的名气让手下的人服气。一旦处在首领人物的地位上,他们往往要想办法维护自己的地位和名气,这必须做得比别人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打架用武力时要比别人勇猛。打架是乡村江湖团伙成员的“专业”技能,“老大”打架不行,手下的“顽孩子”就会不服气;第二,头脑灵活,能够把问题处理好。光有武力,蛮干是不行的,否则只会把事情办坏,手下的人也同样不会服气;第三,能为手下成员提供保护,尤其是当他们在外面受到委屈的时候。比如手下在外面被人欺负了,老大要想办法将面子挣回来,当手下遇到来自派出所的麻烦时,也要尽力帮忙消除麻烦;第四,对待手下的团伙成员要慷慨,经常弄点“施舍”或“援助”,手下成员来了要热情招待吃饭,手头没钱了,要尽量给钱他们用;第五,自身的吃穿要跟得上“时代”,要不停地赶潮流,有新出来的吃的穿的玩的,要比他人先尝试,要防止其他成员超过,这样才能一直维持“老大”的地位和威望。名气和地位的维持,需要不断通过行为表现来证实。否则,团伙就无法正常维系,要么新的首领出来取而代之,要么团伙从此瓦解。
1980年代的乡村关系团伙中“老大”与手下团伙成员的关系状况,与怀特所描述的美国1930年代的街角帮有些类似。在怀特(1994:339)所调查的街角帮里,领导人的行为与义务同他的地位密切相关,他有义务不断给手下的成员恩惠,手下的成员都指望他履行这种个人义务,如果他做不到,就会危及他的地位。乡村关系团伙的老大起初在个性上比较出众,但做了“老大”之后,就要维持自己的地位。做得比别人多,就会在越轨行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巩固自身地位的道路上,“老大”很容易带领整个团伙走向“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成为乡村秩序的对抗者。讲义气本身不算坏事,爱好时尚、争勇斗狠也不是很大的罪恶,但一旦两者相结合,在乡村关系团伙“老大”维持自身地位的道路上,整个团伙就会越陷越深,其成员最终变成老百姓非常讨厌的流氓,关系团伙也就变成了流氓团伙。能逃脱这个规律的团伙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