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十年 |《法律和社会科学》的办刊历程

侯猛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23-12-27


编者按
 

十年回顾系列从16年5月13日推送的《乡村江湖的英雄主义和关系团伙》到16年11月13日《律师的非规制性进入壁垒》已经推送了27次,今天是最后一次。这些文章的挑选综合了影响力以及知网的大数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作10年以来《法律和社会科学》的缩影。《法律和社会科学》一路走来,离不开各位的支持,在此深表感谢。

今天给各位推送的,是侯猛老师写的总结。


《法律和社会科学》的办刊历程


文|侯猛


时间过得真快,《法律和社会科学》已经创刊十年了。



(照片是创刊号到今年第1辑的照片,包括创刊号上有7位作者签名)


2005年5月,苏力老师在“法律和社会科学”第一届会议上就提出创刊的设想。当时我还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做编辑,自认可以担当此任,就联合具有海外背景的贺欣师兄一起进行策划。一年后,创刊号出版,并且在第二届“法律和社会科学”暨“法学与人类学的对话”会议上正式亮相。此后十年,《法律和社会科学》与“法律和社会科学”年会大致同步推进,这成为社科法学得以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


《法律和社会科学》创刊时的定位,就是要成为国内跨学科法律经验研究的交流平台。现在看来的确做到了。不过,记得刊物办到第4卷时,却遭遇到“无米下锅”的囧境。好在从第5卷开始,邀请更多同人加入,实行轮流主编制度。轮流主编制度的好处在于,不仅解决了稿源,而且以专题形式出现,也提升了刊物质量。更重要的是,不同的执行主编会发现介绍更多的同道中人,利用熟人社会的关系网络,扩展了社科法学研究群体规模。这又是一条重要经验。因此,这里也要感谢以下执行主编的共同努力:贺欣(香港城市大学)、胡凌(上海财经大学)、刘思达(多伦多大学)、艾佳慧(南京大学)、陈柏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汪庆华(中国政法大学)、陈若英(北京大学)、李学尧(上海交通大学)、王启梁(云南大学)。


前两日,在武汉召开了“法律和社会科学”2016年会。我在致辞时特别提到了今年是《法律和社会科学》创刊十周年。当我翻开创刊号目录时,发现10位作者中,这次年会居然来了7位。而另外3位没来的,2位是人类学者、1位正在法国访学。这等于说,在法学界的7位都来了。完全没有预料到!十年前,创刊号的这7位作者,除了苏力以外,贺欣当时还是助理教授、唐应茂是律师、戴昕是本科生、方乐是硕士生、丁卫和陈柏峰是博士生,而我作为执行编辑,已经在做全职博士后。而十年后,我们全部都在高校(北京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并成为骨干力量了。十年过去,仍然能够在年会重逢,借用电影《天下无贼》的一句台词,这说明我们的队伍还没有散。所以,唐应茂特别提议大家合个影,当作历史纪念。



(武汉年会,创刊号7位作者和我的合影。自左至右:丁卫、方乐、苏力、唐应茂、贺欣、戴昕、侯猛、陈柏峰。)


实际上,我们的队伍不仅没有散,而且有了很大的进展。这次微信公号推送的《法律和社会科学》十年系列文章,已经是很好的证明。而我在编排这次年会议程时,也发现在研究主题上,早已溢出了司法制度。做法社会学的,都去做司法制度了!这曾是不少学者包括我们自己的批评。但这次年会不仅文章数量和质量有了很大提升,而且文章主题已经多样,至少分成了六个讨论单元:农村、城市、网络、刑法、司法和政法。而且,做主题发言的,大多是年轻一代的学者。这的确说明了社科法学的学术传统正在形成。


经过十年的发展,以《法律和社会科学》的编委、作者和读者为依托,我们成立了社科法学连线这样一个“无形学院”。这突破了学校、学科甚至学会的界限,并且得到了同人的鼎力支持。这令我非常骄傲。就像我以前说过的:对于这个大时代而言,我们都是小人物,能够做的事情非常有限。但大家只要秉持着相同的学术兴趣,一起努力,定能做出一份大事业。这就像在人类学里面经常提到的民族志方法。我们每个人都去做民族志,虽然一个人只能做一个民族志,但是累积起来,就可以在整体上呈现出中国的经验研究。



如果你喜欢我们的推送,请长按下方的二维码,关注我们,谢谢支持!此外,如果你有什么想法,以及对本文的评论,欢迎在下方留言。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