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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阳 | 城中村改造(上):神的战争

朱晓阳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23-12-27


编者按
 

中国近年的城中村改造,实质上是国家城市化对农民城市化的侵占和剥夺。在双方的拉锯中,精神、信仰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通过人类学的方法,我们或许能一窥城市化改造中的政治学意味。


原标题《物的城市化与神的战争》,载《法律和社会科学》第10卷。作者朱晓阳,时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文章推送时有删减。



城中村改造:神的战争


文 |  朱晓阳



 一 

引子


最近10年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幕是“城中村改造”。一般人获得的印象是:改造城中村广受欢迎,城中村的原居民尤其欢迎“改造”。原因之一是城中村改造中没有“输家”,也就是说政府、开发商和村民都能从此事中获益。三者之中,城中村村民应该是最大赢家,因为他们“在拆迁中都发了大财”。这是由媒体传播出来的一个基本信息。

但是从我们研究过的北京、深圳和昆明3个城市来看,这项没有输家的城市改造大业不如想象的那么顺利。以上3个城市的城中村改造或者陷入停滞,或者进度大大落后于计划的时间表。

以上三个城市虽然仅为个案,但是全国其他城市与之相比,情况都或多或少有些相似。作为一场全国性的运动,城中村改造从2004年兴起,2008年则出现大加速,然后在2011年走向低落。这一兴衰过程与中国经济的宏观背景高度相关。

图:中国GDP增长曲线(1978-2014)

一般认为,自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分税制的实施,地方政府财政越来越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并最终形成“土地财政”。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使地方政府推进城市化的积极性高涨。推进城市化同时也是地方领导人的政绩亮点。快速推进的城市化使实际处于城市核心区的城中村和旧城区成为土地升值最快的地区,因此以改造这些地区为由的城市改造在21世纪初突然加速,而21世纪90年代经常被提及的“缺乏资金”问题也因房地产商的积极介入而不见了。

同一时期,房地产市场则变成主要的投机场所。房地产热也刺激了地方政府改造城中村的积极性。不仅如此,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成为相互联手推高房价和土地价格的盟友。2008年年底经历了金融危机的影响,城中村改造一度冷却。但是2009年以后,随着救市资金大量落入房地产市场,新一轮的城中村改造高潮重新出现,并持续到2011年上半年。正是在这个时期,暴力拆迁事件频繁出现,社会冲突激化,房价也飞速高涨。最终导致中央政府自2010年4月开始推出行政性的限购政策和控制流动性的紧缩金融政策,以及转向支持建造保障房为主的政策。国务院在2011年年初颁布的《国有性质土地上的房屋搬迁条例》也使城市地区的拆迁受到阻遏。这一系列政策使房地产业进入冬天,各地的土地转让招拍挂热度减低,城中村改造运动也在此背景下呈现停滞的态势。

除了宏观经济和国家层面政策的影响外,城中村改造运动由兴盛到停滞也受到社会和文化的因素影响。由于这些因素及其影响体现于日常生活层面,经常是以被拆迁户日常实践的“拖”或“耗”体现出来。这些鸡零狗碎的“日常抵抗”对于城中村改造运动的损耗、牵制和对城市空间生产的影响不大容易被观察到。能够见诸媒体的仅是些以极端行动表现出来的“最牛钉子户”、自焚或爆炸等事件。而一旦演成钉子户的极端事件,对这些抵抗的报道往往会集中在钉子户与拆迁方之间关于补偿费的谈判。最后给人的印象就是除了“钱”或补偿费外,没有任何东西。


笔者认为,对过去几年发生的城中村改造运动兴衰的社会一文化面向研究必须通过个案层面的观察才能把握。本文将以笔者长期观察的滇池东岸地区最近4年经历的城中村改造过程为案例,对这里发生的来自社会一文化面向的“抵抗”进行彻底解释

 二 

两种城市化的遭遇


过去30多年中国城市化过程有两种明显对立的模式存在。这样将“城市化”作二项对立分类,在一定意义上是为了增强社会科学解释的穿透力,但这样分类也有现实基础,或“索引性”(indexical)。

第一种城市化是由城市郊区的农民在其村庄基础上建成的城市街区。这种城市被称为“城中村”。这是一种自发的、由下而上的城市化。一般来说农民城市化具有栖居性和包容性特征。

就“栖居性”而言,农民的城市,例如城中村是在原有的村庄格局上逐渐形成的,其肌理仍然是村庄的肌理,村庄原有的场所如庙宇、打谷场、客堂和水井等仍扮演着原有的功能性角色,或者新的功能叠加在原来的场所上。例如打谷场变成村庄内的广场或市场。就“包容性”而言,现代化建筑往往直接建造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形成新旧共存的一种紧凑型城市社区。或者村民会利用国家特定时期的政策,如新农村建设,在村庄旁边建设一座全新的新村。新村与老村比邻而居。这种城市社区的居民往往包括原居民和外地来的打工者,具有丰富的街道生活和混合居住特征。在这种地方的原有的社区纽带和社区生活空间在包容了城市生活元素后继续保持着。


第二种城市化是由地方政府通过“城市规划”、征地拆迁和土地招拍挂转让,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建成城市新区。这种模式可以称为“国家城市化”。这种模式具有“筑造”和“排除”特征。

“筑造”和“排除”是同一件事的两面,“筑造”总是从假想的“白地”开始,“白地”上已经存在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的建筑或场所根本不被“看见”。国家城市化蔑视被规划的空间内已经存在的建筑或场所,其规划的起点是大尺度的所谓“熟地”。那些被规划进“红线”的地区被视为“生地”。国家城市化的路径是,或者征占城市郊区的大片农地,或者将城中村完全拆平。在这些被整理成“熟地”的土地上,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建成门禁小区、商务区或工业开发区等。

这种新城市基本是按照20世纪流行于西方的“光明城市”或“郊区城市”的模式建设。它们占用很多土地,具有蔓延和低密度特征。这些地方基本上没有街道生活,建成的门禁小区不具有社区性,甚至都不规划出区内菜市场;分散化的业主与物业之间不合作的情况随处都是。用个别开发商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些“无根的建筑”和“无根的城市”。与此相比,城中村或农民的城市则是“有根的城市”。

中国最近10年城市化的一个趋势是将“国家城市化”当作城市化的唯一路径,对农民的城市化及其成果进行污名,然后将之消灭。城中村改造就是一例。

本文所谈的滇池东岸城中村改造,是指自2008年以来这里出现的一个“国家城市化”项目,即号称“中国第二大商贸城”的中豪螺蛳湾(当地人称“新螺蛳湾”)对其范围内的村落的影响。这个项目是当时的昆明市委书记仇和亲自抓的“重点”。对螺蛳湾项目第二期范围内村庄的“城中村改造”采取完全拆平方式进行。实际上“拆平改造”是昆明市所有城中村改造的方式。2010年5月初对7个村庄的拆迁开始启动,三个月后6个村庄变成废墟。没有被拆的只有小村。那些变成瓦砾和焦土的村庄地面上只有寺庙和几处零星钉子户的楼还在。两年以后,小村仍然没有被拆,其他村庄的地面则只有3座寺庙站着。零星几家钉子户的楼房已经消失,它们都在一年之前以各种方式被拔除。

图:2009年,不满螺蛳湾拆迁的商户

总而言之,过去四年城中村改造已经使滇池东岸的乡村社区从空间上整体被毁。但在同一地区,局部的抵抗和自治曾经发生,并继续存在。这些地方的抵抗、保存和自治有“精神”作支撑。仔细观察,会发现所谓“精神”无不栖居于特定的场所。这些场所是如村民自己建盖的“新农村”(小村)和村庄的寺庙等。

 三 

瓦砾上的村庙及其守卫者


2011年6月底我和一些学生到滇池东岸地区进行调研。其间,我们去了几个月前有一个学生报道过的五腊、照西和金牌的寺庙。这些寺庙都在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的附近,寺庙所属的村庄在去年的拆迁中已经被夷平。(2010年)五月以来五腊和照西的寺庙中分别有十来个老太太驻守着。我们在两座庙中与老太太们作了一些交谈。她们的一些看法令人印象深刻。现将一些片断记录在此。

图:守护在昆明圣恩寺门前的老太太

在照西,我们看到在一片废墟—曾经的村落之中,立着一座孤庙。由于这些老太太的坚守,这座庙至今没有被拆。这些日子拆迁方一直在交涉要拆了这座庙,提出要在别的地方重建一座。为了操作此事,拆迁方还从昆明请来某寺院的和尚“请走菩萨”。据一个老太太说:和尚念了念经,然后将一些牌位背在背篓里,背着朝庙外走,称菩萨已经被请走。但这些老太太根本不认可,她们说:谁说请走了?我怎么没有看见?我们没有看见!这种“请走菩萨”的办法,我在其他地方曾听说过,好像也有成功的例子,但是在这里却哄不过这些老太太。拆庙之事便停顿下来。

一个老太太说:“是庙挡着路,还是路挡着庙?我一个六百年的东西和你的只有半年的东西,到底谁挡了谁?你们评评理!”

照西村的“城中村改造”今天看来还有更荒唐之处。这个村庄去年折迁之时还有很多农地,根本就是一个农业村庄,却被当做“城中村”拆迁改造!站在庙门前,一眼朝滇池方向看,还可以看见荒芜的农田和正在填埋农田的建筑垃圾和填土。

照西村的邻居五腊村情况差不多,村庙里有十几个老人守着。村庙内既无电也无水。据一些老太太说,现在拆迁办让她们的家属来动员老太太们同意拆庙,称如果庙不拆,回迁房就没法盖。老人们说:回迁房与庙是两码事情。拆迁办不应当用回迁房来绑架寺庙。


图:昆明上苜蓿村拆迁中的寺院

五腊村庙与昔日村庄的客堂—村民请客吃饭处相邻。“客堂”如今只剩下一片空场地,建筑已经被拆。令人震惊的是,五腊村的一些人家死人后,仍然来这里请客。村民们就在废墟包围的空场地上吃喝—祭奠逝去的亲人。据说,一个原因是拆迁之后,如遇家中有人亡故,只有到跑马山火葬场办丧事,那样费用则很高,一些人家负担不起。

说到村人亡故,据一些与五腊村人较熟悉的村人说,五腊一村去年拆迁以来已经有十五六个老人去世。五腊村大约有1700人。(这些数字仍属于印象,没有经过落实)与五腊相比,小村目前人口约2000多,小村去年以来仅有8个人过世。小村去年的死亡数与其他年份差不多。一些村民分析,五腊之所以死的人多,一个原因是老人们背井离乡去过渡,不能适应外面的生活。如果这些印象数据属实,则说明为螺蛳湾商贸城而进行的这场拆迁给这个地区人民带来的损害之深重,真是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我在小村经常听到一些老人描述这种被迫搬迁的痛苦。一个80多岁的老太太,村中最老的党员之一,由于她的儿子和孙子都在本区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因此不得不签了拆迁协议,将新村和老村的房子都交给拆迁办去拆,老母亲跟着儿子搬到新亚洲体育城去过渡。老母亲在小区中一个人也不认识。她听说我们在村里后,走一个多小时路来看我们。当天晚上她在“桥头上”—村民定期聚会的地方,对几百个村民说:作为一个老党员,我对不起大家。

回到五腊庙来,庙中一个老太太说了这样一句话:村子被拆了,地也被占了,要是没有五腊庙,将来无人知道这里是“五腊”!

这话让我很震动。

小村及其邻村的庙往往是些有上百年历史的“神圣场所”。我曾在给地方政府的一份报告中谈到这些村庙的意义:

从清以来,滇池沿岸的社会景观之一是“村村有寺庙,家家设佛龛”。大的村庄内经常有不止一处寺庙。这些寺庙混融了释、道和本土传统的灵物—石猫猫和石将军(印度教的林伽)等。这是滇池文化的深刻和生命力之所在,也是历来的国家意识形态不得不屈从的地方态势。例如虽然历经乱世和20世纪的各种政治运动,这些寺庙顶着“会”、“公社食堂”、“集体仓库”、“村学校”、“社队企业”、“五保户住的”或“客堂”等帽子都能历尽沧桑,逃过劫难。它们不仅被保留下来,到21世纪初这些寺庙香火更发旺盛,成为当地民众的精神寄托和村社活动的主要场所。每一个村庄的核心无不是这些寺庙之所在。村民称:这些寺庙是“米线头上顶着的罩帽肉,一个村子就是靠了它才成为村子”。

图:远眺五腊庙

正如村民所说的:“一个村子就是靠了它(包括村庙)才成为村子。”从对这些驻守村庙和老村中的居民(主要为老人)的日常生活观察,会发现由茶室、客堂、村庙、农贸市场等构成的地点或场所正是他们消磨每一天活动时间的“家园”。

老人们常常是以“好在”或“在惯了”来表达他们对栖居在这个地方的满足。这里不仅是“在惯了”的地方,也是能够安然逝去的地方。小村的老人所恐惧的事情之一是死在外面。许多人认为那样会得不到超度。这已经成为小村人为什么不愿意拆平老村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 

妖魔与挖掘机


2010年7月1日小村村民与“抢商铺”的政府综合执法队伍冲突后,有3名村民(2人为本村人,1人为承租户),他们被控的罪名是“故意毁坏财物”,即烧毁一台挖掘机案。该案在2011年春节前开庭审判。开庭之日有20个左右的村民到庭旁听。起诉是由区检察院作为公诉人提出,拆迁方没有人来。据旁听的村民和当事人家属说,3名被告都不是烧挖掘机者(或者否认自己点火烧挖掘机,或只是朝挖掘机扔沙子、扔湿裤子和用锤砸击挖掘机铁板等)。公诉人提出被毁的挖掘机价值76万元。后据查证,该挖掘机是一台二手机器,大约值二十万元。

图:昆明下马村的村民坐在挖掘机侧

今天已经很难还原7月1日冲突现场的情景,但是很多村民关于“挖掘机”的谈论却让我难忘。到庭旁听的一个村民说,整个“原告就是那台挖掘机,说来说去就是挖掘机,难道那台挖掘机会自己跑进村子来作案?”

在我听来,村民眼中的这台挖掘机简直是一个在村庄中横行的妖魔。从人类学的眼光看,挖掘机正是拆迁时代的一个象征。它让所有拆迁户成天战战兢兢盯着自己家的墙和屋顶,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这个钢铁动物的大手会从墙上破洞探入。它是夜晚噩梦中出入的一个妖怪。

“烧挖掘机”一案中被诉“锤砸挖掘机铁板”的妇女后来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朝挖掘机扔沙子和湿裤子的男村民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被诉点燃挖掘机的承租户—医生获刑4年,至今仍在服刑。这个医生就是将央视焦点访谈记者请到村里来采访的人。

我想谈一谈拆迁和反拆迁中的“挖掘机”。拆迁冲突中最触目的场景是挖掘机与人对抗,这似乎是一个深刻的印象。甚至可以说,拆迁就是一场由挖掘机主演的仪式。在对小村进行拆迁的城中村改造中,拆迁办在实质性拆迁开始以前就将几台挖掘机(有人说两三台)开来,停在与小村同属一个行政村的金牌村的寺庙前广场上。挖掘机开进村庄的广场显然是想表现“大军压境”,是对村民形成一种威胁的态势。在此后的实质性拆迁中,被烧毁的那台“挖掘机”(也许不是同一台,但村民其实不太分辨到底有几台挖掘机出现过)每天在村子的道路上横冲直撞,东挖一头西挖一头。按村民代表马正才的说法,拆迁办想要“杀晕头羊!”用挖掘机将村民先吓个半死,就像羊一样先被打晕过去,然后方便宰杀。

但是在拆迁中,钉子户的抵抗和“精神”总是显现在人与挖掘机的对峙中。媒体报道也爱选择拆迁户与挖掘机对峙的那些瞬间。小村邻村的圣恩寺中守庙的老太太在访谈中也声称:“要拆庙,除非开着挖掘机从我们身上碾过去。”

2011年年初旁听烧挖掘机案审判的一个村民对挖掘机成了法庭上的“原告”非常愤怒,他确实道出了一个不大为人注意的真相:在拆迁中,挖掘机是一个有意识的破坏者,或者说“行动者”;在法庭上,“挖掘机”被当做一个司法主体来看待。

也许因为诉讼人和法官都知道使挖掘机被烧毁的起因是一场在司法上站不住脚的“拆迁”,而且都得到上面指示审判的结果应当是什么,他们认为最好不要提到“拆迁”这一情节,只针对“故意烧毁挖掘机”这一行为。而从那个愤怒的村民一方看,烧挖掘机是“违法拆迁”引起的,应当先追究拆迁这一行为,村民烧挖掘机则是“正当防卫”。后来由于被告村民认为审判结果可以接受,表示不再上诉,这个由“挖掘机当原告”的审判便不再被村民质疑了。

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个“挖掘机原告”现象是“异化”。但在这里,我不从这些角度去讨论拜物教。本文也不追随海德格尔所说的技术的“集置”对于人的危险等,也不涉及人类学关于物质文化的讨论。我仅想以“挖掘机”这个技术一物为例,从村民和拆迁人的角度对物的“魅力”进行一些阐释。


我们虽然不知道拆迁方是如何策划使用挖掘机的“物魅”来打击拆迁户信心的。但拆迁方的一些行为表明他们也很在乎这种“物魅”。例如小村的邻村金牌已经被拆成废墟,废墟上仅有一座寺庙还站着。与以上谈到的其他村庙不一样,这里没有人驻守在庙内。如果不是有所畏惧的话,拆迁方应当能轻而易举地拆除这座庙。

2010年7月随着央视焦点访谈播出“新村不该拆”的节目以后,新村的命运便发生了逆转。但是从一些村民的眼光来看,逆转是发生在此前拆迁办的“三羊开泰”没有搞成。据说,小村周边的村庄被拆平以后,拆迁办将全部力量投入到对小村的拆除中。他们开进小村举行会战的同时,还拉来三只羊,准备在小村庆祝彻底胜利。但是据说有一只羊(也有人说两只)丢了,而小村最后也没有被攻下,“胜利”也就没有庆祝成。

2011年年初,我听一些村民说:拆迁的是浙江人(螺蛳湾商贸城老板),相信“这些东西”。“他们想在我家村子搞个三羊开泰。我家村子有人就去将他们的羊放跑了一只(或两只?谁知道呢)。结果三羊开泰没有整成。”这些小村人认为,从此以后拆迁局势就发生了逆转。

“三羊开泰”是村民和拆迁方的一种共同表达,其原意是易经泰卦,即“泰:小往大来,吉,亨”。泰卦下乾上坤,象征“通泰”;“三阳”(三羊)在下。《序卦传》有言:“泰者,通也”。另外《象》传说:“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按照易经,泰卦虽然是大吉,但泰是能够急剧转变的处境,所谓“泰极返否,为天地自然之命运”(《尚氏学》)。

可以设想拆迁方非常了解哪些场所对于村民的信心维持至关重要。也可以设想他们知道,用挖掘机将这些地方毁坏能够起到瓦解村民信心的作用。这些地方包括村庄的道路和“水井”。在过去两年间,小村的多次集体抵抗事件都是由挖掘机对这些地方进行破坏引发的。例如拆迁部队的挖掘机经常在村子里开来开去,东挖一头西挖一头。在村民看来,挖掘机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造成恐慌。而挖掘机以履带行走,如同卡通电影中的机器人怪物一样,所到之处将村庄的道路碾烂。

拆迁之初(2010年6月底)挖掘机毁坏村中公共水井也引起了双方激烈冲突。这次事件还被村民写进一份要求调查违法拆迁的报告中:

“2010年6月25日拆迁办派挖掘机挖水井围栏,试图填埋公共水井。村民们为保护集体财产,与拆迁办的保安发生冲突,村民中有3人被打伤。”


在以上这段摘引的文字中,“水井”被称为“集体财产”。从不了解当地的人的眼光看,在一个家家都有自来水的地方,拆毁一口没有多少人使用的公共水井,怎么会引发激烈的冲突呢?实际上,小村人都说村中水井是大旱之年的防备。在小村,许多人默认水井有灵,是龙的栖所。一般情况下,要填埋一口水井应当请法师来念经作法,用草龙将井中之龙引走后才可以。而村中的一口“双眼井”更是不能惹。全村性的祭祀,如修庙开光等都必须祭拜这口双眼井。

挖掘机激起的公愤之强烈,以致2010年七一冲突中,村民最后的泄愤目标就是挖掘机。这台被毁的挖掘机今天仍然站在那里。今年年初我听说有收购废铁的商人出两万元要买它。村民五代表当即回绝并称:“我们要留着做纪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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