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社科法学研习营招生之往届学员今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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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者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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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社科法学研习营学员近况
注:第一届学员李娜、于龙刚、孙少石,第二届学员韩宝、刘杨,也是第四届或第五届研习营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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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学友的推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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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曦宜(复旦大学)
回望参与第四届“社科法学研习营”的点滴,内心是欣喜的、丰盈的。每场讲座的视野是广博的,视角是精微的。我仍然记得,自己是如何感叹于优秀学者们抓取问题的能力,以及研究方法的精妙。老师们常常是以自身研究为进路展开讲座,由是,我们能够明白何为“一篇论文的诞生”。文章背后的深切关怀,问题聚焦,百转千回与柳暗花明,所能带来的收获是沉甸甸的。
课余之时,营员们也能自发组织讨论小组,共探法社科难题,收获学术共同体的力量。那一场场畅谈,是无比宝贵的经历。在此,预祝第五届“社科法学研习营”圆满举办!祝愿各位师友安康如意!
孔翔宇(吉林大学)
非常荣幸参与第四届社科法学研习营,就我而言,这次的体会和感悟是颠覆性的。尽管各位学术大咖带来的知识上的盛宴已让我目不暇接,但我仍想谈一谈思想上的革新,即:“呼啸着走向田野”、“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就本人兴趣而言,既往“书斋式”的研究进路已完全无法照应今朝的社会现实,“精神在场”而“身体退场”的局面踟蹰不前,尽管讳莫如深,但必须得到承认的是社科法学研究相较而言有着独特的优越性。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回望研习营的师恩师情与同窗情谊,感慨万千。如果有一天我们当中的某位同学真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他一定会温柔地想起这段亲切而又温馨的旅程。感谢感恩,研习营的所有老师与同伴,这里有我们“走不出的风景”,更有法学的无数种可能!祝愿社科法学研习营步步登高、万事顺意!
张孝晨(中国人民大学)
距离上届研习营已经两年了,但是又觉得从没有结束,两年间陆陆续续一直有讲座、活动、研讨,老师们不曾走远,不仅仅以研习营师资的身份、也以当代学者的风姿领军后学。所以我一直感觉这是一个“传帮带”、“产学研”的组织,虽然松散但是稳固、虽然自由但是严谨,绝不是一次短暂的夏令营。
两年前,导师让我报名研习营,其实我假期里贪玩,也觉得不会入选,所以就没太上心;但是,作为学生,有时候积累与服从是一种义务,没有谁能预知未来、也不用考虑会有什么好处,看到了就去做,一点一滴做好眼前的事,就是最好的趋吉避凶。后来证明,我确实在研习营中收获很多,虽然常有跟不上大部队节奏的时候,但是老师们有教无类、海纳百川,从来没有因学术功底差异而拒绝我忽视我。有时候我也在思考,为什么这些老师如此宽和?社科法学理论艰深,自由、实用、效率、现实等字眼却是每位接触法社科的学生都不陌生的,老师们不仅研究,在教学中也以身为范、积极践行这些理念。
所以说,研习营不曾闭营,也就没有开营。法社科立足田野,四海皆已为学员。
周文章(山东大学)
我一直推荐每一位有志于社科法学研究的硕博关注“社科法学研习营”,因为我的确在第四届社科法学研习营受益匪浅。“社科法学研习营”集中了国内一批优秀的中青年社科法学学者,为初学者们传授社科理论方法,研判当下研究格局,分享学术心路历程。知识密度之大,学习体验之丰满,对初学者之友好,是在法学界同类型活动中罕见的。
在我参加第四届社科法学研习营的时候,研习营的主题是偏向“研究”定位的“法律经验研究的理论维度”,在当时,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争论经由多年,依然方兴未艾。学者们孜孜不倦地讨论着社科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定位与功能。而行至第五届,社科法学研习营的主题则转向了更符合“学习”定位的“学做法社科”,更侧重于培养年轻的研究者迈入社科法学研习的大门。这种取向的转变,似乎是在昭示着社科法学已经在一次次的论辩中逐步形成了系统性理论体系,开始系统性地开枝散叶。基于对自身选择方向的自信,我相信社科法学研究的深度与广度足以在学界继续发扬光大。
深夜回望2020年云端的学术之旅,感慨万千。那时的我刚从纽约大学访学归来,留起长发,在重庆山城多蚊的酒店与各位师友在云端相会,如饥似渴地学习新奇而缜密的理论方法,快乐分享自身的研究乐趣。深夜冗谈,笑声碰撞到一起,都是思辨迸发的声音。倏尔之间,时钟已经拨到2022年,我不光失去了头发,还迁居到了少蚊的青岛海畔,但不变的是我对于社科法学的热忱,对“社科法学研习营”的期待。《论语·里仁》曰“见贤思齐焉。”感恩第四届研习营的所有师友们,是你们的智慧促使我奋发与自省。在此,预祝第五届“社科法学研习营”圆满举办,各位师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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