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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速递】卢盈 | 学术评价系统与学术阶层的形成

卢盈 江苏高教
2024-09-27

作者简介/卢盈: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讲师、博士

文章出处/《江苏高教》2020年第11期9-17

关键词/学术评价;学术系统;学术阶层;同行评议;差序格局

A:

文章摘要


C:

学术研究与学术评价之间存在着逻辑上、时间上以及方式上的冲突。论文发表的级别、课题项目级别、人才称号级别、年度考核的量化模式都在逐渐成为衡量学者学术贡献的重要指标,同样也在成为促使或抑制学术人阶层流动的重要工具和“砝码”,学术成果的数量和“级别”构成了学术系统中的“差序格局”。建立良性的学术秩序则需要打破以物化逻辑为基础而形成的“差序格局”,通过增设跨学科的研究项目,规范学术期刊的各项制度,推行基于“学术代表作”为基础的同行评议制度,并加强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建设,减少学术共同体中“特殊主义”因素的干扰,在学术评价制度与学术阶层流动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论点摘编 


❑ 在我国,学术评价系统中的差序格局有其深刻的权力根源,学术人的发展要受到共同体中的制度与规范的调节,而我国的学术评价系统与政府权力之间有着很强的依附性特征。学术评审的权力一方面掌握在政府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手中,一方面掌握在学术权贵的手中,“进而导致行政精英和学术精英相互拉关系甚至是‘共谋’的关系”。


❑ 量化要求成为“门槛”,而往往在最终的裁决上,“关系”要素所发挥的作用才能够得以体现。可以说,我国的学术系统是一个以绩效管理为方式的关系系统。在孰优孰劣之间,往往“关系”的要素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如果基本的门槛要求都没有达到,那么也就不能够进入学术竞赛的场域之中。


❑ 固然,学术系统是属于“精英”的场域,但是否意味着学术成果多、学术期刊级别高就成了“学术精英”?是否所获得的学术荣誉越多、级别越高就代表了学术贡献?完全按照量化逻辑对教师及科研人员进行评价,所谓的“炒热点”“炒政策”等一些短、平、快的研究就能够比较容易发表并且也能够获得项目资助,但对于一些冷门学科、人文学科就会是致命的打击,这种在学术评价中的投机行为,更有甚者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 学术阶层的形成与流动一部分由于学术人个体的选择与偏好,由于地域、薪金、文化契合度等多方面的原因,学术阶层的流动一方面具有很强的个体性特征。另一方面,学术阶层的流动同样受到学术评价制度的影响。


❑ 一个实至名归的学术共同体内部,应当尽量减少“为稻粱谋”的营生,减少学术投机的经营策略,应当是将学术视为志业,视为毕生的追求。学术研究并不仅仅是为了评职称、拿项目、获奖励、评先进。学术评价的导向也不应当仅仅注重“数量”,而更应当追求学术成果的水准与质量。



201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颁发给了加拿大科学家多娜·斯蒂克兰德(Donna Strickland),从职称来看,这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只是一位大学的副教授,从发表论文的数量来看,“迄今为止发表的学术论文也不过十来篇,与国内高校副教授几乎不在一个数量级,一定要比较的话大致相当于一般高校博士毕业生的论文篇数”[1]。


我们看到了学术发表的数量与所取得成就之间存在的矛盾现象。在学术评价与学术生产、学术阶层的形成之间似乎存在着一些矛盾,也被学术共同体广为诟病。



那么如何通过合理的学术评价系统来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阶层,实现学术阶层之间的良性流动,进而促进学术事业的繁荣,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学术评价系统的历史建构


学术评价伴随着学术事业而产生,学术评价是指“对学者、学术成果以及学术机构的学术水平的测评、判断与鉴别,是衡量一个学者、一项科研成果、一所学术机构学术水平的主要尺度”[2]。


学术评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基于数字的量化评价模式;另一种是基于定性的同行评议模式。在量化评价模式中,通过简单的计数方式来对研究者在论文发表、职称评审、年终考核等方面进行评价是一种方式;另一种则是通过文献计量学的方式来对教师的学术成果进行多维度的、趋势性的、规律性的分析。


相对于学术评价中的量化模式,“同行评议”较早应用在学术评议之中。科学还没有完全细分时,关于科学问题的讨论和交流更像是在无形学院中进行,更多的是小范围内的科学家之间的非正式的交往与沟通。


随着科学活动日益增多以及科学家之间交往活动的增多,1665年英国皇家学会创办《哲学学报》,在接收各类科学新发现的信件时遇到了对于专业性问题的学术评价问题,于是,“决定亨利·奥尔登伯格先生(该学会的两名秘书之一)编辑《哲学学报》,于每月的星期一刊印,假如他有充足的选题的话;并且决定,经此学会理事会准许发行的小册子,应首先由理事会的某些成员作出评价”[3]。同行评议(Peer Review)应运而生。


随着科学革命以及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推动,再加之大学的世俗化,科学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同行评议也逐渐从英国扩展到了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从近代早期的学术评价来看,还没有形成规范意义上的学术评价组织机构,功能也相对单一。学术评价系统中更多的是以“同行评议”来进行。科学革命的爆发使得“科学”脱离了哲学的母体,成为一项制度化的事业,伴随着世俗化对于大学的侵袭,学术评价为了进一步指导科学的发展、规范以及大学的发展,学术评价系统走向了以量化为导向的道路。


20世纪60年代“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的诞生,使得以科学计量学为评价方式的学术评价逐渐成为主流。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引入量化评价方式。


1987年,受国家科委新技术局的委托,由中国科技情报研究所根据《科学引文索引》(SCI)、《科学评论索引》(ISR)、《科技会议索引》(ISTP)、《工程论文索引》(EI),通过文献计量学的方式分析8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的科研产出成果,从1988年开始定期出版《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进入90年代之后,我国对于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985工程”“211工程”、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等)都使得量化评估在整个学术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功能。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9年(截至2019年10月),中国科技人员共发表国际论文260.64万篇,继续排在世界第2位,数量比2018年统计时增加了14.7%;论文共被引用2845.23万次,增加了25.2%,排在世界第2位”[4]。


由此,学术评价从内部的同行评议发展到量化评估有其深刻的历史的选择,可以说,学术评价系统的日益壮大与大学发展、学科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等都息息相关。




二、学术研究与学术评价的冲突


1学术研究与学术评价的逻辑冲突


  学术研究的逻辑是发现的逻辑、创新的逻辑、原创的逻辑,学术研究是在遵循科学规范的逻辑下探索新的领域,生产新的知识。学术研究是对不确定性的问题进行证实或证伪,学术研究中的“发现”“原创”“创新”对于不同的学科而言,外延是不同的。


新理论的提出、新视角的选择、新方法的使用都可以是“创新”或“进步”,学术研究具有较强的个体自主性特征,学术研究的进步与发展以内在的标准为基本的判断依据。学术研究通过不同学科的规范向共同体展示其研究的基本原理、过程以及结论。随着学术共同体规模的扩大,学术研究也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学术研究的本体价值也逐渐在与学术评价之间的博弈过程中发生了变化。


学术评价是“认可”的逻辑,是经过学术共同体内部在共同的标准与规范下对于学术的承认。“学术可以是个人的事业,但学术评价必然是公共性的。”[5]一些学术研究并非得到认可才具有学术价值,同样,经历了学术评价认可的也未必就能够具有很强的学术价值。



学术研究是一个半成品,即使结论都已经成型,但如果没有得到公共的评价,那么对于学术共同体来说,仍然是不规范的,不能够被真正地视为学术成果。专业学会、期刊的建立不仅为了促进学术共同体的交流,由于学术评价的物化逻辑以及与学术人晋升之间的关系,使得学术评价的工具功能更加凸显。而学术评价的标准则被异化了,学术评价越来越强调“区分”“区隔”“鉴定”“认可”这样的作用。“契约化管理的特点是不依赖某个或某些人的主观判断,将学术评价与特定的量化指标加以绑定。”[6]


可以说,学术研究与学术评价之间是研究的不确定性与成果的阶段确定性、本体价值与工具价值之间的多重冲突。


2学术研究与学术评价在时间上的冲突


  学术研究并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时间限制,学者需要根据自身对于研究所掌握的资料、数据以及思考的情况来决定一项研究最终结束的时间。


具体来说,从不同的学科分类来看,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成果能否发表、在学术上能否有所创新要根据实验情况决定,这是因为自然科学的学术研究需要通过大量的观察、实验来完成,所以在时间上就带有了很强的不确定性;而对于人文社会科学而言,由于需要进行规模不同的调研、调查等相关工作,时间周期也具有不确定性。一些研究需要1年,甚至3~5年的时间才能够完成。


相对而言,学术研究最终“成形”更多地取决于学者的研究进度,而学术评价在时间上都有明确的期限。以人文社会科学的论文发表为例,一篇文章最终得以发表,需要学者反复修改,投稿之后又需要经过责编、外审、主编等多个环节的评估,见刊时间最少要在半年时间。在学术发表时间的滞后性与学术评价的即时性上就存在着一定的冲突。



对于项目评审、职称晋升、年度考核、人才称号荣誉这些评价项目而言,都有其明确的时间区间,例如,某“985工程”高校要求,参加评审教授职称的教师需至少发表8篇学术论文,出版1本专著。项目结项的时间也有一定的要求,教师的年度考核同样也是统计一定时间段内的学术成果,人才称号的评选亦如此。学术评价时间的短暂性与学术研究时间的不确定性就使得学术人面临更多的压力。


3学术研究的跨学科性与学术评价学科单一性之间的矛盾


  跨学科的互动同样有其深刻的历史性,自科学革命之后,社会科学家向自然科学领域中寻求社会科学的合法性根基,直到19世纪末,“经济学和社会学这两门社会科学自称拥有科学合法性,因为他们分别使用了物理学和生物学的概念、原理和方法”[7]。


在学科互动所造成的学术研究跨学科性的基础上,自然科学由于其自身研究范式、研究方法相较于人文社会科学而言,更加地规范并且具有普适性的意义和价值,外行很难去拿捏和评判到底什么才是好的或者是有意义的研究。甚至对于并非某一领域的专业人员也很难去准确地评价一项研究的优劣等级,因此,其学术研究的成果较少会引起社会公众的议论。


对于人文社会科学而言,学术研究带有很强的个体性和开放性特征,我们常言“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从学术的内涵上来看,而对于学术又存在很多种的界定,博耶将学术界定为教学的学术、发现的学术、应用的学术、整合的学术,当前的学术研究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互动而产生的学术问题,而学术评价是按照单一学科逻辑的评价,学术研究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使得我们很难用完全标准的、量化的方式去评价学术研究,“量化评估倾向于用‘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来管理所有学科,忽视学科文化的差异”[8]。


  

评价的单一性同样渗透到学术研究范式中,在研究过程以及研究结果的呈现上过分地强调“数据”以及量化研究范式的重要性,“这种经验或实证研究,随着对数据分析技术的日益强调,涵义已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经验不再是我们直接体验和感受到的现象,而成为通过测量工具所获得的数据或资料”[9]。而具有思辨性质的研究就被视为“不科学的”“没有事实依据的”结论,相对应的从事这类学术研究的学者在学术系统中就处于不利的地位。


从西方国家的学术评价来看,很多的学术研究都依赖于一定的学会或研究会,而我国的学术评价带有较强的行政性特征,这就难免使得学术研究不得不在多方利益的权衡中生存,使得学术研究负载了太多的行政负担,偏离了自身的轨道。




三、学术评价的系统性与学术系统的差序格局


学术评价系统是学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术系统的形成又依赖学术评价系统,学术系统的健全与改进又进一步促进学术评价系统的更新与改进。“学术评价的本来意义,在于评判学术的进展,鉴别学者的贡献,规范学术行为,激发学者的创造力,以达到推动学术发展的目的。”[10]


在整个学术系统之中,早期科学事业并没有像现在这么复杂多元,主要通过小范围内的“无形学院”中学者之间形成的“认可的”文化来实现,在学术共同体之中谁负有盛名是能够被普遍感知的。随着科学分科化的形成以及高等教育的发展,在数量庞大的学术共同体之中,仅仅通过“同行评议”方式而去认可学术贡献远远不能够满足巨大的现实需求。因此,“物质生产领域的物化逻辑开始向知识生产领域延伸,继而向调节大学教师行为的评价制度渗透”[11]。


学术评价系统就发挥了甄别的功能,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尤其是量化评价制度),去简便学术评价的流程,又通过对学术评价系统本身进行分级,而达到进一步方便学术管理的目的。评价系统已经从学术研判转变为学术管理的工具。


从学术评价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学术论文的评价、科研项目的评价、职称晋升的评价、人才称号的评价、年度考核的评价。这五种评价内容都有其系统性与等级性的特征,而这种学术评价的等级性和系统性是学术评价物化的表现,整个学术评价系统都具有行政主义以及物化逻辑的管理特征。


论文发表的物化逻辑表现为“以刊评文”,很多期刊是由不同的部级单位主办,抑或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并且通过设定期刊级别来衡量学术人的学术贡献。为了能够在学术期刊丛林中始终保持优势的位置,知名的、有影响力的学者的文章自然炙手可热。虽然没有相关的量化研究去揭示与分析院校的声誉、学者声誉与论文发表之间的关系,但可以大胆推测,普通院校、不知名学者在排名靠前的期刊中发表论文的难度可能要高于知名院校与知名学者。


从项目评审来看,从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一直延伸到市级的科研项目,级别越高的课题被学术界公认为学术价值越高;在人才评价上,从国家层面来看,学术评价制度中的项目管理与人才称号是进行学术管理以及形成学术分层的重要手段。“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等,通过学术领域的认可来实现对于学者评价的功能。从地方上的人才奖励项目来看,“紫江学者”“闽江学者”“黄河学者”等等各类人才称号也同样和一定的量化要求相关。


正是学术评价的工具性职能使得学术系统被划分为了不同的“阶层”。从掌握学术话语权以及科研论文、项目的级别与多寡方面来看,处在最高层级的,我们称之为“学术权贵”“学术精英阶层”,处在中间阶层的学术群体较多,我们称之为学术中产阶层,处在最底端的是学术底层群体。在这几种阶层之间存在着自上而下的流动,决定学术阶层流动的因素有很多,但最核心和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以及课题研究。


在我国,学术评价系统中的差序格局有其深刻的权力根源,学术人的发展要受到共同体中的制度与规范的调节,而我国的学术评价系统与政府权力之间有着很强的依附性特征。学术评审的权力一方面掌握在政府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手中,一方面掌握在学术权贵的手中,“进而导致行政精英和学术精英相互拉关系甚至是‘共谋’的关系”[12]。


同行评议的功能发挥不足,并且,即使在同行评议制度中,一些人情、关系要素要更多于普遍主义原则所发挥的作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受到费孝通等社会学者所指出的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影响,费孝通将差序格局比作“我们的社会结构……好像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13]。


对于社会系统而言,人与人之间由血缘关系、地缘关系来维系,更多的是通过“人情”,并且是一种“熟人社会”的文化。维系整个学术系统差序格局的是以量化为标准的关系主义。


我们能够看到在学术系统之中存在着一些符合差序格局特征的现象。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项目评审、学科评估、职称评审中会存在着“跑关系”这样的说法,在学术系统之中也不乏以“关系”为突破口的管理方式。师门关系、同学关系、地域关系等众多关系都会成为学术系统差序格局形成的潜在土壤,但当前的学术评价制度又不允许没有数量保障的关系,所以,学术评价的量化导向也使得对于学术成果在数量上的要求成了必要的条件。


量化要求成为“门槛”,而往往在最终的裁决上,“关系”要素所发挥的作用才能够得以体现。可以说,我国的学术系统是一个以绩效管理为方式的关系系统。在孰优孰劣之间,往往“关系”的要素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如果基本的门槛要求都没有达到,那么也就不能够进入学术竞赛的场域之中。


学术系统中既存在着默顿所指出的普遍主义的原则,同样也存在着齐曼、拉图尔等学者所观察到的特殊主义的现象。学术系统中须遵循基本的学术以及道德规范来进行学术研究,要遵循基本的科学研究、学术发表规范,同时,在学术承认的机制中,学术质量是一个侧面,但是否能够得到学术认可,也需要受到所在学校、学科性质、学缘关系、师承关系等特殊因素的影响。


学术系统中存在着“差异格局”,但这样的差序格局的“中心”被物化了,权力、地位、等级成为了差序格局的“中心”,由这一中心所推出的波纹和社会圈子就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了行政主义的色彩,学术系统本身的自主性和科学性就会遭受质疑。学术系统的差序格局“在于权力部门的过度介入。许多由政府机构控制的评审项目,无论立项还是奖励,评议专家的遴选,评议对象的选定,评议程序的安排,评议结果的确定、公布和利用,全由管理部门一手操控。


诚然,管理部门通常组建专家库,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但是,这个专家库究竟如何产生,专家名单如何敲定,评议人是否回避,这类问题并不明确;对于评审的方式和程序,参评的专家并没有发言权;评审的计票,结果的产生,专家通常也不知晓”[14]。


学术人的行政职务、学历、学术身份、学术地位、院校级别、学术影响力等都成了他能否被认可的重要因素。这就使得一些青年学者想要脱颖而出更加困难,从当前的高校人才引进政策中,我们也能够发现年龄、学历、学科、毕业院校都在成为评价或衡量的重要因素。学术评价系统被“特殊主义要素”所包围。


固然,学术系统是属于“精英”的场域,但是否意味着学术成果多、学术期刊级别高就成了“学术精英”?是否所获得的学术荣誉越多、级别越高就代表了学术贡献?完全按照量化逻辑对教师及科研人员进行评价,所谓的“炒热点”“炒政策”等一些短、平、快的研究就能够比较容易发表并且也能够获得项目资助,但对于一些冷门学科、人文学科就会是致命的打击,这种在学术评价中的投机行为,更有甚者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四、学术评价作为学术阶层固化与流动的工具


学术阶层的形成与流动一部分由于学术人个体的选择与偏好,由于地域、薪金、文化契合度等多方面的原因,学术阶层的流动一方面具有很强的个体性特征。另一方面,学术阶层的流动同样受到学术评价制度的影响。


在学术系统内部,对于一个人的学术认可首先来自于学术共同体的内部,学术认可从一种精神层面的共识逐渐转化为制度性的规范。而这一制度性的规范由于受到功利主义、新管理主义等思潮的影响,愈发强调绩效、效率、数量在评价中的作用。期刊论文发表和承担课题的级别、数量成了学术人实现流动的衡量指标,学术期刊与课题进而成了学术评价可以简便化操作的工具。


学术评价的系统性与等级性客观造成了学术系统的等级性特征,或者说,学术评价制度是学术系统成层的重要工具。学术系统中的差序格局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在不同学科之间表现出的差序格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之间也存在着等级上的“格局”,决定其地位与格局的是学科的“科学性”,越是接近于客观真理,越是通过数理的方式来阐述逻辑,并进行知识生产,那么相应的“科学性”就越高,进而在整个学术系统之中就会具有较高的等级和地位。学术阶层的形成与学术评价之间建立起了一种规则,通过学术共同体的评价,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级所对应的“绩效与量化”指标,彰显出不同的阶层。这种量化的逻辑会产生很多的变种,“学术锦标赛制”以及默顿所提及的“优势累积效应”都是基于量化逻辑的评价所产生的现象。“无论人们是在意还是无心于外在的功利,对个人业绩或实力的‘认可’可谓是所有学术评价活动的核心机制。”[15]只有获得了这些称号或荣誉,学术人才有流动的机遇。学术人的流动要受到学术身份、学术成果的制约并且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对应着不同的绩效要求


学术评价系统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声誉奖励制度。声誉制度中学者的身份、被认可的成果都决定了其流动的可能性。从国家层面到地区、各个大学都有名目繁多的名誉奖励制度,而在这些奖励制度中,无疑那些国家层面的名誉奖励具有更为明显的“认可”机制,“对一个人所取得的成就的承认是一种原动力,这种原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制度上的强调。对独创性的承认成了得到社会确认的证明,它证明一个人已经成功实现了对一个科学家最严格的角色要求”[16]。

学术不仅在共同体内部得到了承认,同样在社会层面、国家层面也得到了褒奖和认可。并且各个地市、各个高校又有省级、市级、校级的人才称号。而职称评审又与论文的发表、项目级别与数量、人才称号相挂钩。学者在不同的阶层取得不同的“成功”,“并且这种成功通过出版物在科学的日常生活中不断地变成荣誉”[17]。通过螺旋式的反复认可,所发表的成果与获得奖励成为其阶层流动的重要“砝码”。


从静态意义上来看,学术评价通过定量的、定性的评价方式,使得满足条件的学者归位于不同的位置,构成了学术系统中的“差序格局”;从动态意义上来看,在学术评价的指导作用下,在是否满足某些条件的人才计划中,学者具备或丧失了阶层流动的机会。学术评价的“成层”功能更加凸显,通过学术评价的外显化的形式,学术评价就成了学术阶层固化与流动的重要工具。正是学术成果的级别、多寡以及学术身份的象征性作用更进一步促使或抑制了学术阶层的流动。


如果说学术成果中的论文级别、项目级别发挥了量化的作用,那么学术身份就是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了彰显学术贡献与学术地位的象征性作用。以学术身份作为衡量方式是基于这样一种逻辑:优质的学术身份代表了优质的学术研究成果,学术人通过早期的学术积累,在学术身份上已经获得了来自学术界的认可,因此,再次或多次获得学术认可的机会和可能性就会增强。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学者在进入学术领域中的初级阶段,学术成果没有得到学术权威的认可、也不具有一定的学术身份,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在最终的学术成果上就会寥寥无几。而在学术领域中又存在着“马太效应”(也即优势累积效应)。“因此社会分层是一种制度化的不平等,其实质是社会资源在社会中的不均等分配。”[18]


学术评价具有正向与负向的二重性功能,一方面它能够对学者的阶层流动起到积极的正向流动作用,促使学者实现学术阶层的跃升与流动;另一方面,学术评价功能也会使得学者被固化于某一个学术阶层之中,由于没有合格的、令人满意的、被普遍认可的“成果”,那么他就会被认为在学术上是没有创造性的、不符合要求的、未令人满意的,进而就又成为学术阶层固化的“罪魁祸首”。




五、良性学术秩序的形成


破“四唯”并非让我们完全抛弃学术评价,而是让我们改变运用“一刀切”的方式来处理学术评价的问题,而应当形成一种良性的学术评价制度,弱化学术评价的工具职能,从学术研究的质量出发去筛选有意义、有价值、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究。学术评价在学术系统中的作用尤为明显,对于学术系统中良性学术秩序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如果学术评价完全采取量化评价的模式,那么整个学术共同体的文化就容易倾向于向低质量等方面来运行。良性的学术秩序有赖于合理的学术评价的引导,学术评价的作用在于促进不同学科的良性发展,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促进高质量、创新性的成果的产生。学术秩序并非是学科、大学、论文、高级职称、教授这些碎片化的简单的相加,而应当是要素之间的有机结合。


学术评价功能的多元化使得教师在学术系统之中的位置也受到了评价作用的影响。学术评价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它为我们从科学计量学的角度关注教师学术成果的特征与规律,能够从一定侧面反映出学者学术成果的规律特征。学术评价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我们如何使用学术评价,如何发挥学术评价的导向作用,让真正有学识的人能够脱颖而出,而并非当前的鱼目混珠的状态。


被大家诟病的并非是学术评价系统,而是在如何合理评价方面似乎没有一个确切的、统一的标准。究其实质,学术评价与学术系统之间的矛盾已经从保障基本的数量向提升质量上转移。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的量化评价是为了从数量上赶超欧美国家,那么当前的学术评价的任务就在于如何从质量上甄别、筛选出优秀的学术成果,在面对着我国科研论文产量世界第一,在面对着“钱学森之问”的尴尬境地下,原创性的、对社会具有推动作用的成果寥寥无几,社会实践以及国外的实例让我们重新去反思,如何通过学术评价这一系统来形成更为合理的、优质的、区别化的学术阶层,如何通过学术评价实现良性的学术秩序。


而在面临着当前知识生产模式转型、教师知识构成跨学科特征增强的背景下,可以从以下五方面着手:


1增设跨学科项目,组建跨学科评价委员会


  学术阶层的形成不再仅仅以单一学科来区分,很多学术人的研究跨越了多个学科领域,与其说是跨学科研究,还不如说是问题域的研究。更准确地来说,当前的学术研究需要跨学科的视域和多学科的方法。因此针对这样的特征就需要有跨学科的评价委员会。


具体来说,首先在项目申请管理中,应当相应地增设跨学科或交叉学科项目,并且交叉学科项目不应当仅仅局限于自然科学领域,社会科学、人文科学领域都表现出了很强的跨学科性。从当前的学术研究项目来看,很多的研究项目一方面超越了既有学科的边界,跨越了多个学科领域,但是在现行的项目评审设置方式下,又很难适切地把一些项目划归到不同的学科目录下,这样就需要建立跨学科的评价项目,专门针对一些跨学科的领域来进行。



虽然目前在项目申请中增设了交叉学科,但更多的仍然指向的是自然科学领域中的交叉学科,而对于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交叉学科性质的研究,似乎还并不是特别推崇。芝加哥大学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一直致力于跨学科研究,在分子工程研究、人类研究、社会变革研究等领域都有一系列的跨学科研究委员会,都是为了应对日益增多的跨学科研究而设立的评估机构。


另一方面在跨学科项目委员会的专家遴选上,应当更多从大部制的角度来考虑,以自然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工程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这五个方面入手来进行专家的遴选工作,促进自然科学与生物科学之间专家遴选的互通机制,促进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之间的专家参与彼此的项目评审活动。增加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活力,提升其跨学科性。


2建立不同学科类别的学术评价标准


  为了便于量化管理,学术评价不分学科差异,片面要求教师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的数量,一方面表现出了对于评价指标体系的过分依赖,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在国际学术话语权中的弱势地位。“这种做法完全扭曲了科学研究的个性特征和学科差别,纯粹是一种粗暴机械的作坊式经营策略”[19],应当建立以学科类别为基础的评价体系,传统上,学术界将学科部类划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人文科学,而在学科发展纵深化的时代,学科之间的交叉,使得学科部类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特征,衍生出了例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人文科学等划分方式的学科部类体系。


与此同时,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有着不同的发展规律和目标:工程科学与生物科学更加偏向知识以及技术的应用研究,社会科学倾向于解决实际的社会问题,人文科学是对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关怀。“自然科学是抽象的,目的是得到一般规律;而人文研究是具体的,它关注个别的和独特的价值观。”[20]


在具体的评价方式上,自然科学应当拓宽其评价的内容和方式,减少唯论文、唯项目的评价方式;工程科学应当弱化学术论文的权重,对于新专利和新技术的发明应当被视为重要的成果和贡献;对于社会科学而言,主要考察与关注研究成果对于社会问题的解决程度;人文科学应当增加著作、书评、述评、咨询报告等成果的权重。


改变只通过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来评定学术成果和贡献的方式,为不同学科门类的学术研究提供导向性的指导,从论文、项目中脱离出来,使不同的学科都有自身的话语体系和规则,形成不同学科门类的差序格局,促进学术系统的合理分布。


3建立规范的期刊审稿制度


在当前这样一个以绩效为主的学术评价体系中,学术期刊无疑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学术期刊的主编和编辑直接掌握着学术人的“命运”,审稿人的学术水准以及期刊的水准成了学术的“守门人”。“越来越多的刊物也采取同行评议的办法,对论文做发表前的鉴定。有时,经几位评议人同时否决的某篇文章,最终仍能见刊。还有刊物自设学术以外的各种内部标准,或者采取‘一票否决’,把同行专家的评议置于次要甚至是无关紧要的位置。”[21]有时这样的一票否决制,更没有明确的退稿与修改建议,与欧美一些国家成熟的期刊运作制度相比,我们国家在学术论文的认定、修改、发表等方面很多还停留在表面,或者说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论文评审。


相对于国外的期刊,又或者自然科学领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期刊评审制度还有待完善。期刊的办刊水平也良莠不齐,有的没有三审以及匿名评审制度,一些期刊甚至最终的审稿意见都是模式化的处理。更有甚者,将未按期刊要求排版以及规定格式引用的文章直接作“退稿”处理。学术期刊也逐渐将自己的学术认可功能逐步放大,而忽视了对于学术改进、修改探讨以及学术交流的功能。学术期刊同样要面临着“考评”,在巨大的压力下,也难免会使得学术共同体中的特殊主义有其现实的生存土壤。


对于期刊建设来说,“中国目前有许多学术期刊还是综合性期刊,即便是所谓的专业刊,也只是简单地按十分笼统的学科进行划分,并不是真正学术专业化发展的产物”[22]。


因此,期刊应当注重与专业学会以及高校之间的合作。一方面,更多地依托专业学会以及高等院校的专家来组建评审委员会,加强专业学会以及高校专家的认证与责任追究。另一方面,规范期刊匿名评审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在拒收或修改意见方面都应当有明确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自身的专业化水平,真正地发挥同行评议的作用。


4推进以“学术代表作”为基础的同行评议制度


“学术代表作”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术人的学术水平,以学术代表作为基础的同行评议制度有其实施的空间和可能。在教师的职称评定、项目评审、奖励计划、年度考核等方面积极推进“学术代表作”制度。


学术代表作由于涉及不同的学科,因此就需要对“学术代表作”进行评价,这就需要进一步发挥“同行评议”的作用,尤其在职称评审以及项目评审上,增设校外专家的人数,举行答辩会议,不完全依据教师递交参评的各种论文、著作、咨询报告,通过学术代表作以及同行评议的综合作用,尽最大可能保障学术评价的公正性。



“代表作”的内涵较广,不仅可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项目,同样也可以包括调查报告、政府咨询报告等形式,并且对于一些学科,例如艺术、体育等应当扩充其形式,目的是为了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价。


5推进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建设


“放管服”的政策背景下,需要政府释放更多的管理权限,为市场发展提供更多的活力与自主权。为了尽可能避免在职称评定、项目评审、人才奖励等方面“人情”“权力”等因素干预过多的情况,应当建立针对学术评价的第三方评审机构。


第三方评审机构可以通过运用科学计量学的方式去分析研究者一年发表论文的数量、被引次数、H指数等指标,为教师在职称评审、项目认定、人才奖励等方面提供更为客观的参考。


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应当建立专家资料库,从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社会公众中挑选出评价委员会成员,提升学术研究的透明度,从评审程序的公正性、公开性方面提升学术评价的公信力。




六、结 语


  一个实至名归的学术共同体内部,应当尽量减少“为稻粱谋”的营生,减少学术投机的经营策略,应当是将学术视为志业,视为毕生的追求。学术研究并不仅仅是为了评职称、拿项目、获奖励、评先进。学术评价的导向也不应当仅仅注重“数量”,而更应当追求学术成果的水准与质量。


学术评价、学术系统与学术秩序之间构成一个天然的联系,学术评价乃至学术系统中的问题,并不在于学术评价制度促使的学术阶层的形成,而在于我们仅仅通过量化评价方式去“鉴定”“区隔”“僵化”个人的学术成就与贡献,以“物化”的方式将研究者分为三六九等,通过绝对的方式去评价处于发展变化中的人。


制度的设计诱使了学术投机主义的产生,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整个学术共同体的发展。真正的学术研究应当避免去迎合热点,炒热点,更多的应当是自身对于一些基本问题的思考和持续性的研究。学术评价的功能性作用也不应仅仅作为区分学术阶层这一单一功能。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国家学术成果数量居世界第一,但突破性或类似于诺贝尔奖获得者少的原因之一。


我们过分地去追求数量,而忽视了对于质量的考察,忽视了对于学者突出性贡献的导向功能,短、平、快的评价方式为学者增添了些许压力,但可能也是扼杀独创性、突出性贡献的元凶。二元论的思维让我们常常在“非此即彼”之间做出选择和价值的判断,殊不知一些学术成果是需要经过积淀之后才有它的“味道”,我们才能够品味到其中道理;一些学术大师的贡献也绝非仅仅通过看似精致的量化指标就能够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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