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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彭拥军,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文章出处/《江苏高教》2020年第10期8-15关键词/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质量观;质量评价;高等教育评价;耦合A:文章摘要C:高等教育质量观的演进深嵌于高等教育发展历史中,高等教育质量行为往往对应着相应的质量评价。在中世纪大学时代,学位无意中充当了表征高等教育质量的符号,也隐蔽地充当了质量评价工具和社会精英符号。在精英高等教育阶段,“合格即质量”的生产者质量观不但引导高等学校人才生产,而且充当高等教育人才产品的评价尺度。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人才产品质量观尽管在观念之维没有被颠覆,但质量话语权逐步从生产方让渡给市场,适销对路成为高等教育人才质量评价的重要尺度。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来临使高等教育人才产品质量观被服务产品质量观替代,质量适切性成为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立足点,高等教育质量及其评价开始回归高等教育自身和人的发展本身。观点摘编1.中世纪大学的行会性质和高级学位主要由高等教育内部自产自销的特点,决定了这种以学位为评价尺度的高等教育质量行为只是也只能是高等教育领域的内部事务。2.正是精英教育阶段人才供不应求的失衡状态使高等教育人才市场成为真正的卖方市场,生产者有权给符合培养标准的每一位毕业生“贴上”合格标签并使之获得精英标识。这种产销格局注定了掌握质量话语权的是政府和高校,质量问题的关注重点是如何提供更多合格毕业生来满足社会对人才的渴求,毕业生质量与精英之间是否能真正划上等号还未能成为这个阶段的质量评价议题。3.到了大众化教育阶段,高校受教育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影响,高等教育质量标准逐渐由政府和高校等内部力量直接决定演化为内部力量和诸多外部利益相关者共同决定。这一阶段,尽管视人才为高等教育产品的质量观念并未被完全颠覆,但市场逐渐赢得了质量话语权。4.从精英化到普及化的发展过程中,高等教育已经从通过筛选精英和证明精英来推动社会发展转变为通过“有用”知识(这里的有用知识是指知识应该或可能表征出来的软实力,如认识世界的能力或把握人与社会关系的能力等)和实用技能的赋予来影响人和社会发展。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也同样由关注高等教育的局部质量转向对高等教育全面质量的关注。5.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专业化,高等教育能不能有效满足其复杂多元顾客的差异性诉求及其变化必然成为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依据。质量实际上就是事物的特性满足人们外显要求或潜在需求的程度[1],而高等教育质量就是作为事实或行为的高等教育满足人们需求的程度[2]。正如制造业因全球性竞争而日益主动和(或)被动关注产品质量和力求解决质量问题一样,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和全球化浪潮使得质量建设成为不能回避的话题,而与高等教育质量相关的问题也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高等教育研究和评价的重点、难点甚至焦点问题。因为质量观是对高等教育质量认识的反映,故不同的质量观需要匹配不同的质量评价。当人们试图把高校理解为按照既定标准“生产”人才的“工厂”时,必然会把人才作为高等教育产品来理解并据此解释高等教育质量和运用相应质量评价手段;当人们开始尝试把高校视作教育服务提供者来重新认识高等教育并提出相应质量观时,质量评价必然发生相应变化。一隐蔽的质量意识与以学位为载体的质量评价作为评判高等教育质量观念之维的高等教育质量观,既受人们价值取向差异和社会现实变化的双重影响[3],也常常伴随高等教育质量意识从萌生到澄清的思维转换而发生相应变化。回溯高等教育发展历程,高等教育质量观念和质量控制或质量评价之间的关系最初具有以下特点。01质量符号:学位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形式表征在近现代高等教育形成过程中,作为高等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学位与学位制度其实也充当着高等教育质量控制的重要工具。值得指出的是,学位和学位制度在其演进过程中获得了日益丰富的内涵。到今天,作为社会表征符号的学位既可以反映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学术水平和知识能力,又可以隐蔽地说明高等教育质量,并成功充当表征精英的符号。正如高等教育表征精英的这种符号权力有着不断发展和演变历史一样,学位用来表征高等教育质量或社会精英符号的功用也与质量意识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兴起息息相关。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学园出现了最初形式的学位授予(公元前387年左右)[4],它实际上已经孕育了学位表征高等教育质量的胚芽。只是因为当时的教师并不需要所谓的学位和证书来确认其从事教育活动的合法性或权威性,这种学位授予仪式或学位授予活动的仪式感只与小范围的圈内人相关联,尚未具备普遍的社会意义。真正具有符号权力表征意义的学位或学位制度孕育于中世纪,源于行会性质的中世纪大学。中世纪大学这种学术行会为了排斥圈外人以加强自我保护,倾向于把学位当成获取教职的资格证书。当这种证书的权威性和法定性逐步获得更大范围的承认时,学位就顺理成章地成为进入其他行业的通行证。获得了这种扩展的社会功用后,学位开始主宰中世纪大学学生的学习生活,使他们不得不在每一个学习阶段都得为获得某种资格证书而努力,不同学位的不同要求决定了他们的学习行为[5]。02学位符号: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尺度尽管中世纪大学的学位制度确实影响了大学生的学习行为,但硕士和博士在中世纪大学最初只是不同大学的不同用法而已,都不是学位名称,仅仅是大学教师的名称或称呼,没有高低之分或等级之别。在学位最初成为中世纪大学带有制度意味的符号时,学生想获得学位并不需要像今天的大学那样要求提交论文和答辩通过才能获得相应的学位授予机会,只需经过课程学习,然后履行一种称为“就职礼”(即在教师面前演讲)的仪式即可。学位获得过程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考试要求,但有比较明显的仪式感。后来,硕士和博士这两个头衔开始分化成具有等级差异的学位。比如,巴黎大学对文科毕业生授予硕士称号,对神学、法学和医学等学科的毕业生则授予博士称号,并且规定:大学生在文科毕业后才能继续学习神学、法律和医学等4个学科。这种规定就意味着硕士和博士已经真正分化为高低不同的两个学位等级。到15世纪后,博士已经普遍成为高级学院教师的专用头衔,硕士则专门用来指称低级系科教师。相对硕士和博士,学士学位产生的时间则相对较晚。在1215年之前,尽管在巴黎大学的学生中间已经开始使用“学士”这一用语,但学校章程中并没有这一术语。直到13世纪中期,各大学才普遍采用学士学位考试来防止不合格学生混入教师队伍。大学生只有通过相关考试,获得学士学位,才有资格参与教学活动[6]。就这样,学士学位获得了制度性确认。伴随学位制度的形成,大学开始举办各种学位授予考试,考试内容和规则因校而异且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但逐步都采用了层层筛选的考试流程:资格审核—初试筛选—面试答辩—讲课测试。就这样,学位授予在制度化演进过程中不但确立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层次或等级,而且逐步获得了相应的社会符号功能。具体而言,学士学位逐步成为从事教师及某些行业工作的基本要求,硕士或博士学位则成为留校任教,充当大学教师的基本资格。不久以后,高校入职门槛普遍提升,硕士学位丧失了直接入职大学讲席的资格。只有在一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学生,才具备不经过入职考试就可以到各地大学任教的资质。也就是说,博士学位逐步成为大学教师的入职门槛。从评价视角看,学位实际上已经成为区分或评价高等学校质量等级的一个重要尺度。03内部事务:质量控制与评价的圈内人操控创生于中世纪大学的学位制度发展到今天,学位划分、学位获得等方面的基本形式几乎没有明显变化,有重要变化的只是学习与答辩的内容以及学位社会功用的拓展。换句话说,学位制度的产生使学位逐渐发展成为评价教师资格与能力的标准或符号,在此基础上,学位逐步成为人才选拔和录用日益重要的客观评价标准。有鉴于此,高等学校培养学生的数量以及教师获得高级学位的数量逐渐演变为衡量一所高校质量或评价其学术水平的基础,也成为高校证明其教育质量或学校实力的客观指标。在中世纪大学,因为学位生产者是大学,高级学位的使用者也主要是大学。学位作为一种评价手段或结果,自然还只是圈内人的内部事务。社会公众对这类事务既不熟悉,也很难说有多大兴趣。好比工匠制造产品,社会对工匠的制作过程和产品质量标准既不熟悉也鲜有兴趣一样。只有确实需要工匠的产品时,人们才会关注工匠的声誉和工艺水平,这种关注也只是基于这些信息能够帮助用户更好地预判产品质量以及产品对用户需求的适用性。同样道理,中世纪大学的行会性质和高级学位主要由高等教育内部自产自销的特点,决定了这种以学位为评价尺度的高等教育质量行为只是也只能是高等教育领域的内部事务。二生产者质量观与以学生为依托的质量评价精英教育阶段,高校、政府和社会(这里指高校、政府和个人以外的广义社会)最初都倾向于把大学生视为高等教育产品。受这种学生产品质量观的影响,政府和高校的质量控制行为类似于工厂的“以产定销”,即政府部门和高校事先预估社会人才需求并据此明确高校人才培养数量与规格。在这种质量控制模式下,作为生产方的政府和高校垄断了高等教育质量话语权。换句话说,这一阶段引导高等教育行为的质量观本质上是一种生产者质量观,这种质量观的逻辑基石是“学生是高校产品”,其质量行为类比工厂对有形产品的质量管理。与高等教育生产者质量观相对应的质量评价则呈现以下特点。01生产者质量观:高等教育质量评价逻辑的基石在精英高等教育阶段,因为高等教育提供者或生产者是质量标准的制定者和质量检测与质量确认的实施者,所以教育行为的目标集中于政策文件或者评估标准等“质量的原有规定性”[7]中。政府和(或)高校为了确保高等教育质量,首先追求的是制定出统一的质量标准或者质量评判的指标体系。这种质量观对教育的牵引就是力图使教育行为具有合目的性,或者说教育预设与教育行为之间具有良好的适切性。教育的目的适切性就是指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标准应该是当初设定的相应行为目标[8]。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缺乏足够的兴趣和必要的关注,也没有质量问题的相关话语权和对这种话语权的渴求。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问题的关注充其量不过就是关心高校人才培养是否遵循了既定政策文件和评估标准。一旦高等教育质量符合政策文件所确认的标准,相关评估机构即使真的参与评价,一般也不会对结果提出异议。因此,授予符合培养要求的高等教育接受者以文凭并使之获得特定身份就顺理成章。在生产者质量观主导的精英高等教育阶段,高等教育质量的控制或追求实际上主要由高校内部完成,而学生达到一定学业要求是高校内部质量控制最外显、最能够被人们直接感知的质量行为;至于作为高等教育生产者的高校自身是否合格或是否具有合格生产资质,则有赖于政府把控。但政府集高校举办者和管理者于一身,并且是制定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组织者或发起人,依靠政府通过评价来主动否定高等教育质量相当困难。对大学生而言,如果高等教育质量不被质疑,那么获得文凭即意味着他们被贴上了学校赋予的、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精英标签,一纸文凭就成为证明他们有质量或高质量的社会流通符号,并据此可以帮助他们在社会精英成长的阶梯上不断攀登。因此,学生对高等教育质量没有质疑的需要,更难说有质疑的兴趣或愿望。02.“合格即质量”:精英高等教育阶段质量操控的基点20世纪90年代以前,处于精英高等教育阶段的质量观实际上是以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就是质量好的合格产品[9]作为逻辑基点。换句话说,高等教育生产者确定培养质量的逻辑基点是“合格即质量”。这与物资匮乏、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的发展阶段,工业产品只要贴上质量合格标签就能正当合法地在市场上销售类似。因为产品短缺,买卖双方处于卖方市场关系中,顾客买到合格产品殊为不易,主动降低产品质量预期很正常,甚至愿意接受有瑕疵的产品或商品。在这种背景下,“合格”不仅意味着质量甚至是“优质”,因为产品供不应求,生产者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保持或提高质量的首选法则是努力扩大生产,通过提高产量来满足社会需求。同样道理,真正处在显著短缺甚至严重短缺阶段的精英高等教育,用人单位对高等教育培养质量不可能有真正的话语权。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沿用生产者质量标准评价高等教育质量的可行性甚至可靠性。高校(从一定程度上也代表国家)作为人才生产方,常常会把预先制定的系列标准作为人才培养、人才质量监控和检验的标准。由于人才稀缺而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毕业生只要达到预设的培养规格,就能作为人才顺利地向社会输送,并且其质量不容置疑。正是精英教育阶段人才供不应求的失衡状态使高等教育人才市场成为真正的卖方市场,生产者有权给符合培养标准的每一位毕业生“贴上”合格标签并使之获得精英标识。这种产销格局注定了掌握质量话语权的是政府和高校,质量问题的关注重点是如何提供更多合格毕业生来满足社会对人才的渴求,毕业生质量与精英之间是否能真正划上等号还未能成为这个阶段的质量评价议题。03政府操控: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的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