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桂冠——瑜伽研究》第六章 宗教的精义
圣.给乐葩.辛格(Sant Kirpal Singh,又译:基帕尔.辛)
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描述了专注音流瑜伽的主要轮廓,简要地检视它的特质。我们了解当上帝示现时,如何以音流、纳姆、夏白德、乌德吉特、卡尔玛、索特、斯拉欧夏等形式来呈现。这些名词不是指上帝意志的抽象概念,所指涉的还有更多,是宇宙和谐、光辉灿烂的的灵性小河。这条河流是所有造化的中心,存在不同的世界,赋予各个世界活力,并维持他们。在已经熟悉这条道路的人引导下,就能够与这个内在之流连结,超越物质世界,稳定地越过所有的相对世界,当与上帝合一时,会回归到上帝的源头,因此从有限的世界逃脱,进入无限的意识和绝对的存在。
这些教诲不局限任何一个民族或年代,而是一体适用的,每个层面都曾在印度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不同宗教的神秘主义者言谈中简单叙及。尽管如此,这些谈话只是作为例证的参考而已。如果专注音流瑜伽的教义真的具有普遍性,如果他们真正指出绝对真实,而且并非植基于教条,而是根据“事实”,纵使这些事实是超自然的,但任何准备好要进行这项修练的人都可以证明,这些求道者便会确切地断言,这些信条应该是以某种形式成为所有伟大宗教的核心,他也会想要得到更有系统的说明。若广泛、详细的探讨这个主题,会超出这本书的范围。因此我们顶多可以对那些想要进一步探寻的人做一些建议。
此外,专注音流瑜伽是所有伟大明师反覆提到的主题,虽然他们教理的本质普遍可从世界上广泛的经典来证明,但只是局限在知识上的解释,会完全错失教理的真正含义。求道者必须从过去传下来的最古老真理记载中去求证,这样才会以全然的信心,毫无保留的接受这些必要的训练。最终的证明必须是第一手的直接内在体验,而不是书本上的学习。因为超过书本所能记载的极限之后,会自动设限,破坏了原有的目的,变成达到目标的严重障碍。
附:第六章 宗教的精义目录
6、1 ①古代的宗教思想: 印度、中国、伊朗
②印度教
③佛教
④道教
⑤拜火教
6、2 基督教
6、3 伊斯兰教
6、4 锡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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