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基督教①-《生命的桂冠——瑜伽研究》第六章 宗教的精义
圣.给乐葩.辛格(Sant Kirpal Singh,又译:基帕尔.辛)
基督教
耶稣基督实际上是位东方人,他的教理也深受东方神秘主义影响。有人甚至推测他早年曾待过印度(耶稣的早年生涯,《福音》并没有交代),在四处游历中,他可能从瑜伽行者和佛教僧侣那里学到许多东西。甚至在印度时就开始传教,可能曾受过婆罗门或所谓社会高等阶层的迫害,他特别显现宽宏的胸襟,不相信阶级隔离,主张人人平等。
他对世界宗教思想的贡献,可以在两个地方看到:强调人类内在世界的爱和上帝王国的需要。这两个主要法则远古时代的人类就已熟知,但实际上却被遗忘、忽略。
莫想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
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马太福音》 第5 章第17节
我们检视这些言论,会发现耶稣熟悉古代宗教思想,修练生命之流的明师之道,但这些言谈经常被今天研究他教理的人所忽视、误解: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成为一,全身就光明。
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
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马太福音》 第6 章第22-23节
明显的,这里说的“眼睛”是“一只眼睛”,而“眼睛若成为一”,这句话的意思是集中觉知在眼睛后方的这个中心。“眼睛若昏花”这句话相对于内在的集中,指的是外在心智涣散的状态,结果必将是“黑暗”。黑暗源于对生命真正价值的无知,因为这是灵魂最严重的病。
然后,路加发出警语说:
要留心,不要让你内在的光变暗。
《路加福音》第2 章第35节
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
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
《马太福音》 第10 章第27节
这些是耶稣对挑选出的少数门徒所做的告诫,亦即把人带到光明中。他们在“暗”中所听见的东西,意思是秘密打坐,并说出藉由超觉听力在耳中听见的神圣旋律。
他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
《马太福音》 第13 章第14节
这个观念传达有关灵性科学的奥秘本质,可以被人体实验室中的灵魂深处所体验,但无法为感官、头脑层次所了解。
因此,圣马太继续解释这件事情:
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
要看你们所看的,郄没有看见,
要听你们所听的,郄没有听见。
《马太福音》 第13 章第17节;
《路加福音》第10 章第24节
这些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话语,使我们对内在灵性的体验有了参考,并了悟光明、和谐的王国。这些都是像耶稣这样的真正明师才能够对徒弟显现的。像其他先知一样,耶稣把神秘体验给予诚心的弟子。对一般大众,耶稣总是以寓言的形式说话,像芥末种子、无花果树、十位处女等比喻充满在《福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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