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空性论——导读部分(2)
编者按:赵跃辰居士显密兼修,有著作《花出青嶂》等,在网络佛学界颇负盛名。显密均有关于空性的讨论,虽然实修是证悟空性的唯一途径,但是关于空性理论的学习对实修也有一定的帮助。转载此文,仅供大家参考,不代表公众号观点。
4.自相、自体与自性
依中观宗,任何一法一事物,若自身具备完全不依赖于外缘的特性,称为自性。此处自性一词之含义与汉地另一类惯用含义——如六祖《坛经》云“何期自性能生万法”——完全不同,与唯识宗“依它起”、“遍计执”、“圆成实”三自性之含义也完全不同。若这个特性是可以不依赖外缘而显现,则称为自相。若抽象为不依赖外缘的存在,则称为自体。自体、自相与自性实际上是同义词,经简单推理可以相互导出,其意义相似,表达侧重则稍有差异。如上自相、自体与自性的表述,并不能构成严格定义,只是在一般思维下的意义,仔细推敲则有很多漏洞。中观在发展过程中,渐渐减少了对自相、自体两词的使用,而发展出了对自性比较完整的表达:若某法(事物)能不依赖外缘而显现,则称某法有自性。这样的自性,如后分析可知,是无论如何也没法成立的。
看上去,自性似乎是中观论师们自己设立出来的批评对象,中观师们花费了大量时间对此自设之敌进行批判。但仔细分析“自性”一词的指向,它确实反映了人类的本能认识方式里所包含的大量非理性成分。故而,借助对自性的否定,可以清理并校正大量的、当事人未必自我了知的隐含错误。
唯识宗使用自性一词时,其含义与中观完全不同,为避免枝蔓,此处不再加专门介绍。但需明确,唯识所说的自性并非中观所破斥的对象,若干学人的疑问源自误以为中观唯识中自性一词含义相同,或者因某些后来学人对唯识宗自性一词的诠释有误。
5.引理:法界无有绝对独立的局部
讨论无自性、无自体、无自相问题,先建立一引理可以大大简化推理:法界任何局部(部分)都不能完全切断与其外部的因缘联系。简说即“法界无有绝对独立的局部”。证明很简单:因为观察与作用是因缘联系的形式之一,假若此局部与其外境因缘联系完全切断,则1,对局部外而言,此局部不可观察、无作用,根本谈不到存在。亦即,这样的局部是根本没有意义的。2,对局部内而言,局部外是不可观察无作用的,故局部外不存在。无有外,则此局部不能是局部。
注意,这里法界一词只是为了说话的方便,不得已而使用。所谓部分/局部意为“不尽其余”, 并不隐含“全局”或者“总体”之类概念,与“全局”无关,但与人的分别设施关系密切,详见下文“观待与割裂”一节。
此引理无论在意义还是证明上都非常简单直接,中观论述中非常多问题的思辨推理都可以经由此引理得以极大简明化。下文对本颂的解说中会多次引用此引理。
6. 共 许
凡属语言交流,双方需有某些共同认可的语言基础,否则双方没有交流的渠道。通常来说,交流双方有共许部分,也必有意见不同部分,所谓交流正是在双方确立共同许可部分的基础上,表述并交换不同意见。相对清晰地划分这两部分,是交流顺利的必要前提,如果双方将未曾共许之名言误作共许使用,必导致鸡同鸭讲,误解连连。故共许对交流而言,是一种必要的基础与规则。但共许并不代表真理与原则,双方共许出错的事情经常发生,即使是社会大众的共许,即所谓名言共许,因时代局限也经常隐含某些错误。
7. 中观与唯识的不同基础
中观教授次第是从初学的普通人开始,并未对初学中观的人提出明显的预习要求。这样的设计是为了有教无类,利益广大人群。既然从零开始,就不得不使用大众语言已有的通用概念,这就是所谓大众“名言共许”。否则词义与大众习惯不一致,可能造成极大误解。中观宗对名言共许相当强调,以便给教法的解说提供一个相对坚实的语言平台,原则上,后来出现的所有名相,都是从大众通用的共许名言通过逐步定义、推论而建立的。
唯识的建立则与中观不同。唯识创建之初面对的是修习禅定的瑜伽行者,而禅定是非常个人的体验,就其个人化而言禅定类同于梦,人人都可做梦,但两人不能做同一个梦。禅定也是如此。所以,在瑜伽行者中讨论禅定里的问题时,大众通用的名言共许并不特别重要。虽然唯识宗的表述里不会特意去违背大众名言共许,但原则上,禅定不可能是大众的共有经验,故唯识宗、法相宗里很多名相,不可能单纯依靠大众共许的名言而建立,所以脱离禅定单靠文字语言去通达唯识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七十空性论》属中观经论,为方便计,本书遵从传统,尽量从大众共许的名言基础对涉及的名相给予解释。值得注意的是,大众名言共许虽然是开始交流的必须,其本身并不是个坚固牢靠的基石,更不意味着正确与真理。很明显,不同人群的起始共许可以差别很大。而开始时引用的许多共许概念,往往会在讨论的进程中被否定。所以,“不违背大众名言共许”仅仅是一个权宜使用的方便规则,而不是真理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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