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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局 | 陈安庆:米脂学生遇袭案,新闻采写须注意三件事

陈安庆 南方传媒书院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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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18时10分许,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校外巷道发生砍人事件。

这起事件导致19名学生(14女5男)受伤,已造成9人死亡(7女2男),其余10名伤者仍在全力救治中。随后,犯罪嫌疑人赵某被警方控制。

最新的情况是,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决定对“4·27”恶性袭击事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这起校园血案,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各路媒体立即杀奔米脂,就血案进行还原、挖掘。

就这起惨祸,还有很多疑点和追问,值得新闻记者深入核实:

1,这起暴力事件如果说只有1人行凶的话,警方和校方当时是如何处置的,需要做深入了解?

2,嫌犯砍杀19人需要一定时间,从县公安局至米脂三中仅有2公里路程,警方是何时出警的,出警是否及时,在制止暴力保护无辜受害者,过程中是否尽到应有责任?

3,按照常识,每个中学一般都聘请了保安,是否及时出动与嫌犯搏斗?从伤亡数字来看,为什么都是学生伤亡?安保方面,校方在保护方面是否尽到相应监管保护责任!

4,近年来,地方在防暴恐袭都投入了重金和专项经费,在此次事件中,19人的伤亡代价是否太大,平时的演练和防止突发事件应对是否达标?如果有,为什么在此次处置过程中,导致如此大的校园伤亡代价?

媒体聚焦这起校园血案,其中每日人物的一篇非虚构特稿引发了,广泛讨论。

这篇文章事无巨细地呈现嫌犯杀戮的种种细节,对于残忍作案手段描写详细,虽然场景还原栩栩如生,给人以置身现场,身临其境之感。但是,却引发了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伦理、媒体暴力的争议。

虽然那篇报道事后被删除,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损失,但是却给媒体如果介入校园血案采访提了一个醒。

这个事件中,给传媒做报道带了至少三个反思:

1,非虚构采访中如何把握细节还原和血案中规避逝者家属、伤者二次伤害的问题。

2,媒体正常报道与舆论走偏、失焦,导致媒体暴力的问题。

3、媒体报道中如何正确聚焦血案反思,减少媒介暴力的问题。

最近几年,非虚构写作方兴未艾,似乎成为一种潮流。非虚构写作,是新新闻主义报道的文本呈现,非虚构写是将文学写作的手法应用于新闻报道,重视对话、场景和心理描写,不遗余力的刻画细节。

但是在很多法制案件中,特别是恶性事件中,非虚构写作事无巨细、有闻必录的“细节控”文本呈现模式,却存在一定危险。

事无巨细地呈现所有凶杀案,特别是杀戮细节,真的好吗?会不会引发不良影响?媒体是否应该“有闻必报”?事无巨细的披露杀戮细节,是否会带来“示范效应”?

新新闻主义,非虚构写作,重视对话、场景和心理描写,这对于丰富媒体报道表现手法,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细节控”不遗余力地刻画细节,该不该有边界呢?

恐怕边界还是应该有的,这个边界就是——要注重传播中的社会影响其中最大的一个危险就是,是否会起到负效应?会否形成媒体暴力,导致大量模仿跟风,诱发更多暴力犯罪?

数字显示,全球每年大约有两百万人在暴力袭击中受伤,且大约有25000人死于谋杀。如果媒体大量聚焦这些暴力凶杀,不注意报道策略,传播充斥着暴力杀戮的攻击性性暗示,会否给社会带来恐慌与不安?

这一点当然是值得争议和讨论的,现实暴力和媒体暴力是否会产生内在因果联系?虽然很难说,很多社会犯罪是媒体报道诱导的,但是媒体暴力与现实暴力的关系还是值得探讨的。

                    

2


我们先解释一下,媒体暴力的定义,广义上讲媒体暴力一般被认为是包括电影、电视、电子游戏、报刊等在内的媒体含有或刊登暴力内容,并对人们正常生活造成某种不良影响的暴力现象。

狭义上来说,媒体暴力是指媒体及其从业者,利用媒体本身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话语权优势,对新闻当事人或被波及的人群所实施的一种暴力行为。

这些概念定义,本无意细究,只有务虚的学院派学究,喜欢在文字游戏中沉迷自嗨,我们来自业界,需要从业界角度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分析。

米脂校园血案,举国关注,媒体报道无可厚非,这是媒体关注重大突发性事件,为受众呈现真相的正当行为,也是主流媒体的职责。

实际上,媒体不存在恶意,本心一是完成记录,二是做大影响力和完成品牌素质,但是在具体操作中,需要规避一些风险,以及可能对逝者和伤者带来的伤害,需要规避诱导犯罪和媒体暴力影响的负面影响。

从注意力经济,吸引眼球效应来讲,米脂血案社会关注度高,报道自然有市场,但是消费暴力人血馒头,是否存在新闻伦理争议?

如果说哪里有流血,哪里就有点击量,那暴力色情和滥杀无辜的报道一味跟风炒作,不加思辨,仅仅为了呈现杀戮血腥,主流媒体和键盘侠又有何区别?

多年前,北京市海淀区曾对未管所里的100名在押未成年犯做了一项调查实验,这个实验是希望了解,暴力内容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结果证明,经常看含暴力内容的音像制品并受影响的占75%。

曾几何时,反应黑社会题材的影视,杜琪峰的《黑社会》系列、香港影视明星郑伊健、陈晓春的《古惑仔》系列风靡大陆。这些电影呈现出的血淋淋的社会丛林法则和暴力美学,混淆并遮盖了黑社会罪恶、暴力、血腥的一面,美化了黑帮犯罪。

一定程度上,媒体的高度市场化,追求轰动效应,追求注意力经济,导致暴力、色情内容泛滥,对中国青少年暴力犯罪和性犯罪起到一定诱因作用。

著名传播学家拉扎斯菲尔德曾经说过一句话,传媒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如果控制不当,为“恶”服务的可能性会更大。

在大卫·帕金翰的名著《童年的消逝》一书中,帕金翰在该书中认为,媒体所释放出来的“非理性”力量的恐惧,它反映的是“一种广泛的对于失去控制的恐惧”。

媒体事无巨细不加选择过滤细节呈现,会引起人们对媒体暴力的担忧,甚至会诱发道德恐慌。

传播学者的观点当然只是理论假说,还需要用大量事实案例证明,媒体传播暴力刺激与攻击性反应之间,是否存在着因果联系,否则难以有足够说服力!

            

3

媒体传播暴力杀戮行为,真的存在诱导犯罪行为吗?这需要实验佐证,一项调查发现,在因暴力入狱的男性犯人中,有1/4到1/3的人,承认他们在犯罪时,有意识地模仿电视中的暴力犯罪手段,这些由现实暴力主体提供的说法,也许更令人信服。

也就是说,一定程度上,媒体暴力可能激起或暗示了模仿者的进攻性性暴力宣泄,促成暴力行为的实施。如果一旦,有犯罪意图暴力倾向的人,想要攻击的愿望被媒体画面证明是正当和司空见惯的,那么就会形成习惯性暴力审美,暴力美学在其间必然大行其事,对于暴力使用的正当性,是否该使用暴力武力,什么时候暴力武力是对的,什么时候是错的没有标准判断。

武力的使用,在缺乏是否正当、正义性的判定中,胡乱实施,必然会带来社会犯罪增加,人人自危,安全难以保障,比如走向失序的原始丛林,弱肉强食,法制不昌。

米脂血案中,媒体聚焦了一个细节,嫌犯赵某某沉迷暴力杀戮电脑游戏——吃鸡。

吃鸡是一款当下非常流行的游戏,游戏全称叫做绝地求生,游戏中每一局都会100名玩家加入,也就是说每一局开场都是以100个人开始的,大家一开始都是手无寸铁的从飞机上跳下去,最后游戏只能有一个人或者是一个小队胜出。

在游戏中,玩家需要自己去拾取装备来武装自己,通过射击杀戮,努力活下去,随着时间的增长,可活动范围会越来越小,所以每一个人最后都会持枪相对了,谁强谁就能继续活下去!为什么这款游戏要叫做吃鸡呢?那就是因为最后一个活下去的获得胜利的人 可以看到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网络游戏是否真的会诱导杀戮暴力犯罪?

网络游戏具有极强的趣味性与智力性,再加上设置很多关卡,而每个关卡都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与诱惑力,适应了游戏玩家逞强好胜,喜欢奇异刺激的特点,易成瘾。

游戏成成瘾自不必说, 那过度成瘾是否会死人呢? 

据媒体报道,在湖南武陵山区的一个贫困县,沉迷于一款暴力电子游戏的15岁少年小唐,为了在现实中体验虚拟世界杀人的“刺激快感”,将23岁的女邻居小西残忍杀害。

天津13岁少年张某生前是天津博文中学二年级学生,在网吧上网36个小时后,站在天津市海河外滩一栋24层的高楼顶上,双臂平伸,双脚交叉成“飞天”姿势,纵身跃起朝着东南方向的大海“飞”去,去追寻网络游戏中的那些英雄朋友!

湖南攸县某中学14岁网瘾少年持刀杀父,担心报警并挥刀捅昏自己亲生母亲。江苏一位14岁的花季少女,因沉溺于网络游戏偷同学的钱被老师批评,心理扭曲的她于是仇恨老师,疯狂报复,用菜刀将老师活活砍死。

2015年安徽省合肥市两名少年因沉迷网络游戏,以“练胆”“刺激”为由,行凶杀人焚尸。两少年效仿网游中砍杀人的游戏,在合肥杀人“练胆”“找刺激”。在案发现场,二人留下的“绝杀”“修罗”“摩羯”,是在网络游戏中使用的代号。

日本学者曾对4到20岁的青少年玩电脑游戏的脑波,进行测试,发现如果每周玩电子游戏4至6次,每次2至7小时,测试发现电游成瘾令人喜怒无常,记忆力衰退,分不清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误把自己在游戏中的虚拟身份,当成现实存在。

这些极端案例,虽然不能直接推演中,网游成瘾的人就一定会实施凶杀犯罪,但是暴力网游至少可以使网游玩家对暴力的恐惧和抗拒消解、久而久之形成不正常人格。 

凡事没有绝对的,玩网游的人如果懂得自制、自律不过度沉迷,也不会走到反社会、杀人的地步,毕竟大部分人懂得什么是网络虚拟世界,什么是现实世界。

传媒对网游的态度,既不能妖魔化,也不能避谈危害,更不能不对嫌犯网瘾致幻的原因不做挖掘,警示和提醒避免陷入,应是传媒思考的路径。


4

每日人物的报道中,提到米脂血案嫌犯赵某某沉迷网游,经常玩的游戏是吃鸡射杀游戏,又人甚至认为,这可能是网游竞争对手直接的互戕。一般情况下,报道提到网游导致嗜杀就够了,为什么记者特意点名提吃鸡?

这样猜想的读者,可能真是想多了,想复杂了。对于一个非虚构文学发烧友来讲,事无巨细的铺陈,实际上是常态,也许没有很多理由,仅仅是报道者希望反映出采访的精准度,也许压根没有那么多的阴谋。

非虚构存在一个硬伤,在新闻报道中,使用文学手法事无巨细的描摹,对文学手法的过度化使用,存在一个重大隐患——“非虚构”有可能逐渐变成了“半虚构”,甚至“纯虚构”!

从冰点特稿到南方周末特稿,再到GQ、谷雨、每日人物等“非虚构写作”,文学化技法与新闻深度报道,不断混血,提高阅读质量,使得文本更好看,当然是需要的。

但是过度文学化的植入,用过了度,用过了界,最终会呈现一个危险的趋势——新闻真实性的底线,在非虚构写作中如何守住,如何保障不被玩坏?这是一个值得警惕的问题。

新闻是讲故事的艺术,故事呈现的优化提升,本是好事,但是一味追求故事化,个案化,就会形成为了非虚构写作,去瞎编故事,罗织故事的极端走向,文以载道,新闻启蒙思想,传递思想,阐释思想的一面就会削弱,这也是值得警惕的危险!

当故事成为一门生意,当新闻成为故事会,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有人说,当今的新闻记者怎么就变成编故事的了!?

有人说非虚构写作开始觉得好,但是看多了就会感觉,没有事实一说, 没下线,看新闻,看的很乱,很多直接可以讲出来的话,非要给你将一个故事,给你弯弯绕,让你猜谜语。

新闻朝着娱乐化的方向走,由于过度追求细节,导致新闻叙事拖沓,动辄写六七千字,有时候情节不需要过细描写,再这样写就和那些垃圾泡沫电视剧一样拖沓了。

过度追求文学化呈现,过度追求细节当然是病态,这和过度追求短平快一样危险。

在新闻的武器库里,消息、评论、硬调查,特稿、非虚构,都有不同的用处,就像长枪、短炮、狙击枪、手榴弹、重炮一样,各有各的用处,现在过度吹捧、推崇非虚构写作,觉得很酷、很不一样,其实也是一种病态。

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记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求第一时间发出,你觉得使用非虚构报道合适吗?恐怕立马写个消息才是王道!

不用过度渲染吹捧非虚构写作这杆子狙击步枪,在新闻武器库里,一个好记者仅仅掌握狙击步枪的用法,也是不够了,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该用什么文本技法的时候,用什么武器才是正解!

时下的非虚构写作热,该降降温了!不需要把一个文本技法,加冕到无以复加的地位,除非你是盲目和偏执狭隘的发烧友!文体创新,文学渗透硬调查,不能使得新闻丧失真实性,这是底线。

这年头新闻舆论监督,硬调查搞不下去,不好搞,非虚构写作火热,有真实的现实环境,舆论收缩,硬调查玩不下,才有故事大会的走红,说来说去,这是时代的悲哀!

非虚构写作是深度报道最后的希望?恐怕不是!靠故事大会发财致富的想法,或许原本天真? 新闻的价值在于穿透真相的深度,陷入细节控和编故事误区中的非虚构写作热,一旦走火入魔,必然失去市场,这是需要警惕的危险方向!

随着ONE实验室失败的商业变现,非虚构写作的泡沫实际上也挤破了。

说白了吧,非虚构写作趋之若鹜者,实际上并不是真实关心新闻或文学本身,他们关心的是搞什么,可以让自己看上起值钱?

一旦功利主义把原本清纯的非虚构文学小菇凉,打扮成艳冶的夜店站街女,非虚构写作离死就不远了,一如1990年代的报告文学热!如今报告文学在大红大紫后,彻底被打入冷宫,门可罗雀,无人问津!

    

5

在严肃的法制案件报道中,对案件报道的真实性要求,是最基本的要求。

案件写作文本需要严谨,涉及的事实要有依据、出处的。特别像米脂杀人事件,作为举国关注的重大恶性事件,容不得半点虚构和煽情、矫情,更不能消费死者,哗众取宠。

报道中一是要真实记录放映事实,二是要谨守新闻伦理,三是在报道中注意防止出现舆论跑偏、失焦。四是要防止给逝者、伤者带来二次伤害,体现人文关怀。

最最重要的是----要谨防媒体暴力伤害!

新闻报道不能成为诱导犯罪,模仿犯罪的诱饵。

媒体对校园血案的及时报道本没有错,虽然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权,但某种意义上等于同时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如果让反社会人格的人受到诱导启发,模仿犯罪则是危险的传播路径。

虽然媒体本身没有恶意,也符合报道技巧,但也存在强大的暗示、诱导模仿隐忧。

校园暴力事件密集型,过热炒作,还会给受众造成心理恐慌,负面因子在传播过程中被放大化。

让人们误以为真实的社会就是这样处处充满了暴力、杀戮,把一朵浪花聚焦成一场海啸,媒体暴力的隐忧值得警惕!

此外,媒体为迎合大众娱乐性和好奇心,在犯罪报道大量披露警方办案思路、侦查手段、侦破技术等内容,使得暴力犯罪者熟悉,警方的办案思路和侦察手法,一旦犯罪者具备反侦察经验,再破案恐怕难度要加大了。

再严肃的法制报道中,还需要警惕新闻报道的三俗化倾向,为了满足偷窥欲和八卦心态,传媒趋向迎合三俗读者,消费恶性凶杀暴力也是媒体病态表现。

毫无节制地渲染和描述各种凶杀暴力案件,一味追逐卖点,以猎奇制造轰动效应,这也是要不得的!

什么是传媒正确的姿态呢?在报道类似米脂校园血案这样的报道中,媒体应通过报道向大众普及犯罪防范知识,安抚社会情绪,警示威慑潜在犯罪者,杜绝惨案再次发生。

新闻炒作、文化暴力,破坏了我们的精神生态,当“文明的兽性”形成规模效应是可怕的!

对于在逃犯来说,生动的画面、得逞的犯罪者、获得的利益、与犯罪者的心理共鸣,都可能激发他们制造二次犯罪!

媒体报道不能成为“犯罪教材”,犯罪者一旦利用媒体报道来优化作案手段,逃避警方追踪,会变得越来越容易。

媒体当然具有还原真相、满足公众知情权的义务,对于敏感信息,如果不在第一时间准确报道,也会导致传谣、虚假消息盛行,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须知媒体的不作为和遮遮掩掩,可能引发公众恐慌,媒体的沉默也会导致犯罪者变本加厉。

所以绝不能不作为,而是要考察传播技巧,注意传播方式,对具体犯罪事件的报道,做到所为有所不为。

应避免作案细节过分曝光,避免大量血腥、暴力图片或视频,对警方侦查手段和技术报道应简略,减少犯罪者心理状态和社会背景。

避免引起受众同情心,引发潜在犯罪者心理共鸣导致犯罪,要注意对犯罪者所受惩罚做出重点描述,以起到警示作用。

新闻媒体要在真实客观,坚守职业伦理,满足公众知情权与犯罪预防四者之间,寻求平衡,这种平衡需要媒体智慧,媒体技巧。

在恪守媒体报道新闻正义的前提下,对特定暴力犯罪予以冷处理,不能为了注意力经济和眼球效应,一味渲染放大杀戮暴力,同时也为规避模仿做出贡献!


注:本文系南方传媒书院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为国内知名媒体人——南方传媒书院创始人、院长陈安庆教授、中国第一代调查记者代表人物)


              写于 2018年5月1日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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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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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络舆情与新媒体(已录制10节)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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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VIP作品针对性指导班 (普通新传 / 财经专项):

结合新近热点新闻,以针对性训练讲评为内容


时间规划:9-11月,每周一节,共计20节

班型:10人小班


(3)作品点拨班(普通新传):

结合新近热点新闻,进行思路点拨和针对性指导


(4)热点点拨课:

      汇总年度热点新闻,给予消息写作及新闻评论点拨思路

时间规划:12月,共4节课  


(5)考前冲刺课:

      重要知识点回顾,模考讲评

时间规划:12月,共6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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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新传:15800(含住宿)

(2)财经专项:24800(含住宿)

4.班型:20人(普通15+财经5)

5.内容:

(1)新闻学理论

(2)传播学理论

(3)新闻史

(4)新闻实务

(5)赠送:英语+政治

(6)财经:15天财经专项基础+训练

6.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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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课表: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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