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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这些行为后果很严重!江门街坊千万别这样做!

点击关注 👉 江门疾控 2022-10-09


近期疫情防护形势严峻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每个市民都应当
依法依规履行疫情防控义务3月17日,我市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如果出现以下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一、拒不执行政府决定的防疫措施的行为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人员登记、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车辆检查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2、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


3、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4、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


5、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


6、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


7、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8、具有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


以上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被行政拘留10日。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二、违反疫情防控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1、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2、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核酸检测证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最高可被行政拘留15日


3、编造涉疫虚假信息,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最高可被行政拘留10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4、殴打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造成轻微伤的,最高可被行政拘留15日;造成轻伤以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5、向医务人员吐口水,撕扯、拖拽、损坏医务人员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最高可被行政拘留10日;情节恶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恶意接触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导致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三、违反疫情防控经济管理秩序的行为

1、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假药、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2、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3、在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物品价格,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4、走私来自境外非疫区、疫区的冻品,或者无法查明是否来自境外疫区的冻品,数量较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四、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行为

1、偷越国(边)境、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最高可被行政拘留10日、15日,并处罚款最高一万元、二万元;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2、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的,最高可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最高二万元,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最高可处十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案例通报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广东韶关对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相关人员立案侦查。


广东省韶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3月18日举行了疫情防控专场新闻发布会。韶关市政府在发布会上通报,该市此次疫情中,某诊所法人和责任医生、阳性患者李某某因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已被立案侦查。


韶关市政府介绍,3月12日,李某某前往年辉诊所就诊,该诊所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韶关市面临输入风险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对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未予执行,没有落实执行“四必查一询问”,未使用电子健康申报卡,造成重大传染病传播风险。有关部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该诊所法定代表人、接诊医生及患者李某某等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下一步,韶关市有关部门针对此次该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将开展问责调查,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别人!
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疫情防控环环相扣,容不得丝毫漏洞,我们每个人必须服从疫情防控的要求,这不仅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只要我们万众一心,齐心抗疫,就没有翻不过的山,心手相牵,没有跨不过的坎。疫情终会战胜,责任不能缺席!

来源:江门发布、江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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