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回眸
汇聚才智充分涌流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回眸
脱贫攻坚的战场上,数万名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奋战脱贫一线,历经8年,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新冠肺炎疫情袭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下沉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逆行出征,创造了人类同疾病斗争史上又一个英勇壮举!
让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承载着这些重要使命,事业单位的改革进展备受瞩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改革,健全政策体系、规范人事管理、搞活用人机制,各地各部门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个新台阶,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立“梁柱”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2022年新年伊始,全国80多万家事业单位迎来了一项“新规”,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这是对2015年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一次修订。
“新规”衔接新政策新制度,进一步改进方式、完善程序,亮点颇多。如提出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把热爱公益、履行公共服务作为必备素养;新增“交流、回避”一章,促进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既体现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又充分调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发队伍活力。
制度与时俱进是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最大的亮点就是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中组部、人社部等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总结改革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基层期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中基础性、主干性制度相继落地,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迈向科学化、规范化。
立梁架柱稳固根基。201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告别“无法可依”时代。近年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等配套制度相继出台,有效填补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制度空白,从源头上规范了事业单位用人和履职行为。人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支持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出台的相关政策渐次落地开花,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有总有分从严管理。2015年,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这是党中央制定的第一个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告别“参照”党政机关干部管理模式。2017年,中组部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健委制定出台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高校、中小学、科研和公立医院5个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构建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有总有分的制度体系。
严管厚爱激发干事热情。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014年至2015年,开展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2017年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2014年至2017年,开展两轮防治“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在全国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频繁发生的不良态势已经得到根本性扭转,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严格日常管理、严肃工作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有约22.3万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通过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严肃人事纪律,切实把全面从严管理落到实处。2018年,人社部会同中组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指导各地各部门规范开展奖励工作。2020年、2021年先后开展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专项奖励工作,激发了广大奋战在一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系列重磅文件搭建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地方实际探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新路径、新方法,分类施策、精准操作,避免搞“一刀切”“一锅煮”,畅通制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天津、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等十几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地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全面修订出台领导人员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中国社会科学院制定出台改进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的意见及实施细则……
政策多管齐下,打出治理“组合拳”,不断提高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质量。目前,全国80多万家事业单位、2700多万名工作人员,正成为提供公益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的基本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
严“进口”
公开招聘成凝聚优秀人才的“阳光工程”
2014—2015年,一场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的专项行动在全国展开,因违规进人问题近500名应聘人员和30多名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被处理。
选人用人关乎国之根基,质量意识须臾不可松懈。作为一项“入口”制度,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渠道,关乎广大应聘人员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规范公开招聘工作,人社部会同中组部着力建章立制,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落实,建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一大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进来,成为事业单位的骨干和中坚——
针对“萝卜招聘”“人情招聘”、违规进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2012年,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形成强大威慑;2017年,人社部颁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规范公开招聘行为;同时,回应舆论关切,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挥中央一级事业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致力于打造有温度、有力度的人事管理升级版,各地沿着中央划定的路线探索实践,开启“阳光考录”新篇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日臻完善。
精准识人,确保人岗相适。青海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将岗位面试分为3类,通用型岗位统一面试,特点是招聘人员少、专业要求不高;专业人才自主面试,由用人单位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灵活采取实际操作、说课讲课、技能展示等形式进行专业化面试;高层次人才自主考核,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考核测评。分类实施有利于考核更加精准。
规范流程,维护公平正义。江苏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梳理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2个风险点80多种风险表现形式。如不得确定意向人选后,依人画像设置招聘条件;不得故意放宽或收紧报名范围,不按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核等,从多个方面保障公开招聘的公平公正。
打破条框,引进高层次人才。山东发布2022年度博士后公开招聘简章,放宽年龄限制、给予专项资助、开通职称评审“直通车”,招聘人数同比增长超过20%,创历史新高,为一批高校院所补充了新鲜血液。
公开招聘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助推器”。近年来,为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创新政策举措,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并会同教育、卫健等部门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加大招聘力度,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关爱落实到位。
各地各部门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加大公开招聘力度,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2021年西安市高校毕业生超过23万人,在严峻复杂的就业形势下,西安市调动各方力量,统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深挖岗位资源,把70%的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应届和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专门面向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村、社区干部进行定向招聘。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开招聘成为进人“主渠道”。2006年至今,我国已有8000万人次参加公开招聘,实际聘用860多万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经成为一项得民心的“阳光工程”。
畅通道
提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职业获得感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在各地迸发出“生命力”,着力解决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小、晋升通道单一、待遇偏低等问题,提升了基层事业单位基层人员的职业获得感。
来自陕西省紫阳县的一份调查问卷显示,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打破了乡镇管理岗位“最高九级”的惯例,大幅度拓展了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发放的248份调查问卷,对此项工作满意度达到100%,回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50人次,满意度也达到了100%。
人民是否满意是检验政策的“试金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坚持眼睛向下、力量向下、措施向下,将基层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日程,针对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招不进、留不住”问题,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流失”等问题,靶向施策,开出“对症良方”。
2016年,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事业单位流动,中组部、人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确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放宽一允许”倾斜政策,放宽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广受基层好评;2019年,为畅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的专技人员职称晋升通道,“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出台,明确对参评职称的贫困地区基层人才实行单独分组、评价、确定通过率,并单独设置定向使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占总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有效解决基层人才职数少、层级低、晋升难问题,让贫困地区人才更容易脱颖而出。
“双定向”政策实施的一年里,基层增加了1.8万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有效破解了贫困地区“有岗无人”、专业服务匮乏、水平低的窘境,为脱贫事业增添了有生力量。多地规定在贫困一线服务达到一定年限、取得突出业绩,可适当放宽申报学历、任职年限等限制。如四川规定在深度贫困地区工作累计满15年,申报定向评价职称可放宽学历要求;云南加大参评人员基层工作年限和扶贫工作成效的考核权重,引导广大专家人才把论文写到大地上。
干在基层,扎根基层,成长的通道也在基层畅通。大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直言比以前有了更多的干劲和动力,愿继续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贡献力量。“评上高级职称后,更加坚定了我从事一线教学的想法,力争让更多贫困家庭子弟接受良好教育、改变命运。”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三中骨干教师李云妹取得了定向高级职称资格,多年的心结也解了。
“通道”畅通不仅在职业发展,更在于打破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让职业院校毕业生享受平等竞争机会。2021年,人社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用人导向,打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道,充分保障了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这份《通知》收获了不少点赞。在全国政协委员、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副校长许玲看来,她在全国两会上多年的呼吁,终于有了结果。“《通知》给了职业教育一剂‘强心剂’,维护了公平正义,对广大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来说是很大的鼓舞。”
鼓干劲
激发事业单位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一家本可过安稳日子的事业单位,却坚持驶入改革“深水区”,近期,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简称浙江特科院)的一场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引起热议。
该院实施全员岗位管理,中层干部以公开竞聘和目标制竞聘方式选拔,破除任命制,对连续两年考核倒数后三位的中层正职给予免职或降职处理。同时,设立入职博士3年“放养期”,给予一年20万元的保底收入,鼓励博士潜心科研。该院聘用制人员、高级工程师林正说,这些安排让大家有了“压力”,自觉“奔跑”起来。
长期以来,“人员能进不能出,岗位能上不能下,分配吃大锅饭”,是一些事业单位的痼疾,也是影响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的主要原因。
既要管好又要搞活。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落实和保障事业单位自主权,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如雨后春笋——
2016年,中央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中,收入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避免再吃“大锅饭”。2017年至2019年,为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人社部先后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可以采取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等方式到企业工作,并在人事管理、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配套了倾斜性政策,解决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
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导向政策,激发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北京推出“京科九条”“京校十条”,四川制定鼓励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广东向试点高校下放5项人事管理权限;中国农业科学院实行两级绩效工资分配管理模式,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力度;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加大奖励性绩效分配……
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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