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5万元!达州提高在达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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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达州市人民政府达州军分区
关于提高在达入伍大学生
一次性奖励金标准的通知》。
其中,硕士研究生(含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一次性奖励标准为25000元;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标准为20000元,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标准为16000元;本科和专科在校生一次性奖励标准为12000元;本科和专科新生一次性奖励标准为8000元。其他学历类别学生(含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入伍时,被认定为大学生新兵的,一次性奖励金对应全日制学历标准发放。
具体如下:
一、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硕士研究生(含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一次性奖励标准为25000元;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标准为20000元,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标准为16000元;本科和专科在校生一次性奖励标准为12000元;本科和专科新生一次性奖励标准为8000元。其他学历类别学生(含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入伍时,被认定为大学生新兵的,一次性奖励金对应全日制学历标准发放。
二、一次性奖励金发放程序
大学生新兵信息经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人民武装部审核确认后,在新兵入伍三个月内发放到位。对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退兵的大学生,取消一次性奖励金优待资格。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资金保障。一次性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应征入伍大学生入伍所在地政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财政水平,在明确的奖励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奖励金标准;要重点加大对大学毕业生,特别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奖励力度。
(二)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征兵政策规定,积极为入伍大学生办理学费补偿代偿、学籍保留等手续,持续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入伍奖励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数量和比例。
(三)一次性奖励金标准施行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达州市人民政府达州军分区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达市府函〔2018〕77号)中关于在达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