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浙江出台最新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1月26日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高票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建立基础体制机制
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根基
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立法定位,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无感监测评价方法、“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原则、增值服务体系构建、尽职免责机制、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以及监督制度、激励机制等基础制度作出规定。
健全准入退出制度
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固化国家和省近年来的创新举措,作出如下规定:
建立准入准营衔接机制,要求登记机关提示需经许可的事项并加强登记信息共享。
完善“个转企”支持措施,允许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直接变更登记为企业,使用原字号。
针对企业跨区域迁移问题,规定不得要求在指定地区登记注册或对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并建立迁移服务协调机制。
破除隐形壁垒,明确招投标、政府采购应当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得将企业特定区域业绩、税款社保缴纳等作为条件。
强化政府履约监管,要求建立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失信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消费等予以限制。
建立信用信息修复结果互认、共享和同步更新制度。
规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明确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简易注销;要求完善破产协调联动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明确企业破产启动援助资金可以用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启动援助,推动创业失败经营者恢复再次创新创业能力。
完善便捷服务措施
保障企业办事简易高效
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
规定办事指南明确的受理条件不得设兜底条款,不得要求提供额外申请材料,并通过视频监控等保证服务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政务服务便利化方面
建立企业报表、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制度;要求编制许可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明确专项信用报告可以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
中介服务规范方面
要求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将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线上办理。
落实增值服务理念
实现涉企服务集成供给
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明确增值服务的基本内涵,并建立增值服务具体制度。
构建服务载体
要求依托政务服务机构建设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整合现有应用建设线上企业综合服务专区,并规定专区应当具备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功能,与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对接;明确可以划分企业社区,健全一体化服务机制。
优化建设项目服务
建立分阶段施工许可、工程图纸线上审查、专项验收过程指导、建筑师负责制、工程电子归档等制度。
提升政策服务精准性
要求企业综合服务专区汇集涉企政策,精准计算企业需求,推送相应信息,实现“政策找人”、免申即享;要求探索合并报税,推广非接触式办税。
此外,还对电子证照库建设、电子票据服务、区域评估等作出规定。
强化要素保障支撑
赋能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土地要素方面
要求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满足差异化用地需求,并健全标准地制度。
劳动力要素方面
建立境外职业资格与境内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并要求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给予职称、薪酬、住房等保障或便利。
资本要素方面
为增加信用贷款规模提供支持;鼓励设立绿色金融分支机构;要求建立上市挂牌融资服务直通制度。
数据要素方面
建立数据权益登记制度,规定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数据集合持有、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的初步凭证;要求培育数据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
资源要素方面
要求供水、供电、供气等实行全流程一网通办,提高供应可靠性,降低用能成本;明确从规划红线到公共管网接入工程的费用不得由企业承担。
健全创新支持体系
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近年来,浙江通过修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进步等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支持制度,条例从以下方面作出衔接规定:
健全科技创新要素保障制度,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机制,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要求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明确科技人员兼职、创业支持政策和职务成果赋权、奖励等制度。
要求分级分类制定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完善首台(套)激励保障机制。
此外,还对大型科学仪器开放、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和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作出规定。
优化开放提升举措
促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立足高质量“引进来”
为了更好地促进社区居民的就业,幸福社区近期举办了一场免费就业培训会,并在此次培训会中提供了一系列的就业岗位。这一举措受到了社区居民的热烈欢迎,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就业培训会概况
01
此次就业培训会于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日,在社区活动中心成功举办。培训会以“提升技能,促进就业”为主题,邀请了经验丰富的职业培训师和行业专家,针对当前就业市场和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了涵盖多个领域的就业技能培训。
02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简历写作与面试技巧、职场沟通与协作、个人职业规划、创业与创新能力培养等。这些课程旨在帮助社区居民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实现稳定就业。居民们表示本次培训受益匪浅。
就业岗位提供
提供岗位
在培训会期间,幸福社区还与多家企业合作,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多个就业岗位。这些岗位涵盖了不同的行业和领域,以下是部分职位:
01.电子商务
社区居民可参与电商平台的运营、客户服务、物流配送等工作。
02.餐饮业
餐厅、咖啡店等场所需要服务员、厨师、清洁工等职位。
03.制造业附近工厂需要操作工、质检员等职位。
04.物业管理
小区、写字楼需要保安员、清洁工、维修工等职位。
为了方便社区居民获取更多就业信息,幸福社区还建立了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各类岗位信息,为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活动小结
NOW技能培训
同时,幸福社区还将积极拓展更多的就业渠道和岗位资源,为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幸福社区还将注重培养居民的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居民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此外,幸福社区还将加强与周边企业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和发展空间。
创造就业机会FUTURE
同时,幸福社区还将积极拓展更多的就业渠道和岗位资源,为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幸福社区还将注重培养居民的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居民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此外,幸福社区还将加强与周边企业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和发展空间。
END
培训助就业
排版:135编辑器
贴纸:135编辑器
图片:来源于135编辑器样式图片
文字:135AI写作(仅做占位展示请替换)
规定将内外资一致性审查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制定并公布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要求高标准建设自贸区,对标先进规则,探索改革创新;规定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性公司设立的企业,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立足高水平“走出去”
要求加强跨国企业、涉外中介机构培育,引导企业合理布局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高质量跨国并购,并提供一站式服务。
进出口便利化方面
要求健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规范审批和收费,优化通关中转流程。
健全尊商亲商机制
打造最优人文生态环境
规定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倡导清单,畅通沟通联系渠道。
促进“两个健康”方面
要求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经营者梯次培养,探索“两个健康”创新实践。
弘扬浙商精神方面
建立对优秀市场主体经营者的褒扬激励和宣传制度,要求依法处置涉及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的虚假和侵权信息。
规范政策优化监管
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政策制定方面
要求进行政策协调性、出台时机等评估,并设置适应调整期。
监管机制方面
建立“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具体制度,规定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和综合检查场景清单,实现抽查标准化、“综合查一次”。
权益保障方面
规定慎用强制措施,不得违法采取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
合规管理方面
要求加强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编制合规指引。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治理方面
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检察院对应立案不立案等问题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法院健全审理机制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骆方豪从三个方面做了介绍:
01进一步明确评价的主管部门 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市县不再单独开展对本地区的评价工作,减少层层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企业的填报负担。
一方面坚持企业满意度导向,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评价要客观反映企业对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评价不是为了排名,而是更好发现营商环境的短板弱项,帮助地方推动相关领域改革提升。
这几年,浙江在全国首创了营商环境“无感监测”评价体系,协同相关省级部门,通过数字化手段自动获取评价数据,最大程度减轻了企业填报负担,各方面反映都比较好。条例对这项创新性改革措施进行了固化。
吴恩玉介绍,近年来,浙江一直在积极探索激活数据资源流通潜能的手段和方法。目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受理数据相关权益登记申请9229件,登记发证5004件,涉及800余家市场主体,累计保护2.9亿条数据的相关权益。
条例为数据集合权益登记提供了法规制度依据,对登记证书的效力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健全登记信息共享、证据互认等协同机制,推进登记证书应用,着力解决数据相关权益不清晰、数据创新利用不充分、数据权益保护举证难等长期困扰数据企业的问题。
同时,针对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的数据交易相关制度不完善、第三方机构服务能力不足、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未能有效形成等问题,条例规定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探索完善数据权益、价格形成、流通交易等制度,培育数据加工、应用企业以及数据经纪、数据托管、数据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机构,积极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安全交易。
问:浙江去年就在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相关内容也写入到了条例中。浙江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方面有哪些最新进展,下一步还有什么打算?
董继鸿介绍,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自去年6月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省所有市县、省级新区均已挂牌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各地平均梳理提出增值服务事项150项左右,企业开办、项目开工建设等24件“一类事”加快在地方落地。李强总理在杭州市钱塘区调研时,对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给予充分肯定。改革相关做法写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下一步,浙江将坚持制度创新、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强化政府、社会、市场三侧协同,进一步优化基本政务服务、融合增值服务,加快构建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的为企服务新生态。
01打造形神兼备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全面推动中心实体化运行,“一个口子”受理、流转、督办、反馈企业需求,承接政企恳谈会等活动,打造党委政府涉企服务的中台枢纽。
依托“浙里办”开辟企业综合服务专区,做优“政策计算器”功能模块,加快构建“企业码”应用体系。
推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32条”落地职能,全方位加强政策发布、量化、解读、兑付、评估、迭代全闭环管理。
依托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主动发现、归集涉企问题,推动分类分层分级交办落实,强化复盘分析、举一反三,让广大企业以后遇到问题困难,第一时间想到就是找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05完善企业全周期、产业全链条服务新模式
迭代完善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一体协同的服务模式,因地制宜推出“一类事”新场景,打造多元协同、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涉企服务生态圈。
问:浙江正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现在又推出一部条例,这一系列政策举措怎么样让企业、公众广泛知晓?如何做好贯彻落实,让企业真正有获得感?
董继鸿回答,浙江将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01多维立体开展学习宣传●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推动条例学习在党员干部中全覆盖,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履行优化营商环境法定职责的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
●面向广大企业,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讲座、座谈会、政企恳谈会等活动,帮助企业更好学习了解和掌握运用条例。
●面向全社会,组织编写条例单行本、解读手册等资料,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推动贯彻条例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民营经济32条”等有机融合,将条例相关专章的内容精准落位到政务、法治、市场、经济生态和人文五大环境中,迭代完善目标、工作、政策和评价体系,以条例落地见效推动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特别是结合条例内容,聚焦企业群众关切,推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等一批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破解营商环境方面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03多措并举强化督促落实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对标执行,切实把各项宣贯工作落到实处。
●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制定条例配套制度和细则,推出更多管用、可行的创新政策和改革举措,切实推动条例落细落实。
●认真做好督促指导。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条例宣传普及情况、配套文件制定情况、重点条文落实情况的工作指导和督促,确保学习宣贯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问:专项信用报告可以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具体是怎么替代?可以替代哪些领域的有无违法违规证明?
骆方豪介绍,企业在办事过程中经常需要提供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如办理上市、招投标、评优评先等,开具证明过程中涉及的部门多、事项多、流程复杂,牵扯企业较大精力。
以杭州某集团上市融资为例,企业要到公安、市场监管等十多个部门的办事大厅窗口申请开具相关证明,长则一个月,最快也需要3-5个工作日。针对这一办事痛点,推出“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依托数字化应用,通过企业“一次”申请,实现部门“一秒”开具,形成“一份”专项信用报告,有效减少了企业办事时间和成本。下一步,浙江将从两方面继续推进:
●扩大专项信用报告应用范围。聚焦惠企助企,进一步摸清企业服务需求,进一步拓展改革覆盖面。
●构建救济机制。对专项信用报告中有关异议、更正、修复等事项,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构建各部门快速核验处理机制。
编辑:沈 波、任珈妮、李特颖
责编:丁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