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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惊心!厦门一对母女横穿马路遭碾压,女童受伤严重!天桥就在身后

厦门​日报社/ 厦门招考 2021-03-08


行车记录仪实拍!

厦门一对母女横穿马路遭越野车碾压

被撞的女童受伤严重


现场画面被行车记录仪拍下

十分惊险↓↓

(来源:厦门晚报抖音号)




9月9日下午6点左右,思明区湖滨东路东明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从东明路左拐进入湖滨东路时,将一对母女撞倒,并卷入车底。



周边市民立即上前营救,大人受轻伤,而女童受伤严重。





据悉,发生事故的路口是

不允许行人横穿的

而在这个路口旁

就有一座人行天桥



这里横穿马路的现象很普遍

有步履蹒跚的老人、

推着婴儿车的行人、

还有骑自行车的市民↓↓



大家小心躲避来往车流

不时小跑两步

好在都“有惊无险”






明明一旁就是人行天桥

大家为什么都不走呢?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而网友评论最多的便是:


对此,路人的说法出奇一致“图方便”

市民




设这个天桥就是让人过着安全,有的老年人就是不想爬。



那个地方也没有斑马线,我知道这样走不对,也是为了图方便。



市民

市民




刚刚走到中间有点后悔,就感觉车太多了,就是感觉走天桥有点远,走底下比较方便。


有市民建议:

封闭开口 杜绝行人横穿

据交警部门,目前,他们也已经了解到这个路口行人横穿马路的问题。接下来,交警部门将会在这一路段增派警力,劝导过往行人使用人行天桥过马路。


横穿马路的危险

就不用赘言了

可这种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在厦门还是偶有发生



△金榜公园公交车路段

之所以有人会明知故犯

主要是贪图所谓的一时方便

以为这样可以节约时间


可实际上,危险就在身边!↓↓↓


△两名行人隔着护栏相互传递东西,其中一人在机动车道上来回跑,他在第二次横穿马路时,被过路车辆撞飞。
△行人不走斑马线被撞
△行人赶公交车,横穿马路被撞




据交警部门统计,2019年,厦门全市共发生涉及行人违法的道路交通事故349起,亡人55人,受伤355人;


2020年1至5月,厦门全市共发生涉及行人违法的道路交通事故76起,亡人13人,受伤77人,行人交通违法已经成为引发伤人、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除了血的教训

你可别不信!

真有厦门人因不走斑马线、闯红灯

而吃了罚单!



究竟哪些行为算行人交通违法?

都有哪些处罚规定?

快拿好小本本记牢了↓↓


这些行为都要警告或罚款!


厦门交警针对常见的

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进行解读

请大家文明安全出行,有效减少事故


行人闯红灯



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应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红灯表示禁止行人通行,绿灯表示准许行人通行。在没有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行人应按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行人闯红灯危害性极大,轻则扰乱交通秩序、降低道路通行效率,重则引发交通事故,行人往往受伤惨重。


处罚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处100元罚款。


过马路不走过街设施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处罚规定:在有设置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路段,不从上述设施通行的,处50元罚款。


在车行道上停留、嬉闹



车行道的主要功能是供车辆行驶,行人严禁进入。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靠路边行走。


在车行道内、人行横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将影响车辆通行效率,并将自身置于险地,容易与车辆产生冲突,诱发事故。在人行横道上嬉闹多见于中小学生群体,部分学生结伴出行,过街时嬉闹、追跑,非常危险,若因此诱发事故,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处罚规定:行人在车行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处警告或10元罚款;在人行横道上坐卧、停留、嬉闹,妨碍车辆合法通行,处警告或50元罚款。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设有道路隔离设施的道路严禁行人横穿,机动车驾驶人在此类道路上一般会认为不会有行人横穿,故车辆行驶速度普遍较快,驾驶人对行人的关注度也会有所下降。在这种前提下,若有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进入或横穿车行道,是非常危险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往往要承担较大的事故责任。


处罚规定: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处100罚款。


过街时突然加速或倒退折返



行人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且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这些危险行为会让车辆驾驶人对行人的行走方向、速度产生误判,无法进行准确的反应及操控,安全风险极大。


处罚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上横过道路,当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不在人行道内通行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如此可有效提高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


处罚规定: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处警告或10元罚款。


行人未靠路边行走


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靠路边行走。需要注意的是,多人在路边步行时最多仅限两人并排通行;夜间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出行,行人可穿着亮色服装、使用反光标识,让过往车辆提前知晓自己的动态;步行时不要玩手机、使用耳机,避免听不见其他人员及车辆发出的提醒警告而发生事故。


处罚规定:行人未靠路边行走,处警告或10元罚款。


进入城市快速路通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机动车专用道的道路功能是供机动车通行,没有预留行人的通行空间。机动车驾驶人在上述道路上的行驶速度普遍较快,也不会预判道路上会出现行人。行人若违法进入会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并妨碍机动车通行。其他机动车专用道指未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且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道路,行人切勿违法进入。


处罚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机动车专用道,处200元罚款。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规则

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厦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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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聿晶 值班主编:林燕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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