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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口文具店竟然卖这些东西给学生,家长怒了!只能靠道德谴责吗?

厦门​日报社/ 厦门招考 2021-07-11


校门口的文具店里

有卖电子烟的

还有出租手机给学生打游戏的

甚至还可以存放手机

……

 

这是什么情况?

↓↓↓



文具店里卖电子烟



近日,媒体报道说,河南卫辉多名家长称,第六完全小学附近有两家文具店,向小学生兜售20元至25元一根的电子烟。


△河南卫辉第六完全小学附近小卖店,向小学生售卖的电子烟


六年级某班级中,有10余个学生都曾购买。


家长得知此事后,要求对文具店进行重罚。



目前,卫辉市工商局已对此事开展调查。



校园里公开的“秘密”


 

早在2015年,就有媒体报道,河南郑州一家长在去当地一所小学参加活动时,发现校园教学楼拐角处,有小学生在吐烟圈儿。他们手中拿着的,就是从校门外文具店里买来的电子烟。

 


这种电子烟售价大约在15元左右,外壳上有“一次性电子水烟”“500口电子水烟”的英文字样,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信息。

 

如果有人向零食店老板询问这种产品,老板通常会热情推销:“这东西卖得可好,都是些香料,好多小学生吸着玩儿。玩玩他就扔了。


 

在被家长质询时,孩子们都认为这不是真正的烟,抽电子烟是为了显得酷。班里,不光是男生,女生也会抽,电子烟在校园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2018年舟山、2019年温州,小学生吸电子烟的新闻不断出现。

 

许多吸过电子烟的小学生,起初都是出于模仿和对香烟的好奇,在不能抽香烟的情况下才买了“电子烟”体验。

 


一名二年级的男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好多高年级的哥哥在抽,吸一口马上就可以冒烟,前面还能亮红灯,跟真烟差不多。”

 


厦门呢?


 

不要以为这件事和厦门没有关系,厦门校门口的文具店、便利店也卖过电子烟。

 

去年年底,《厦门日报》报道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的食杂店、便利店、文具店等场所电子烟销售情况展开了突击检查。


记者陈泥 摄


这次检查的一个背景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此之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发布电子烟广告。

 


部分便利店违规销售 被责令当场下架


《厦门日报》报道说,检查还是“逮”到了一些仍在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的商家。在湖里区乌石浦附近的一家“悦士”便利店,尽管墙上也张贴着《通告》和警示标语,但柜台上赫然摆放着一盒24支装、39元/支的电子烟。从包装盒上空出来的位置看,已经卖出9支。



令人意外的是,这家店居然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都没有,不仅不能卖电子烟,连销售普通卷烟的资质也没有。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店家将货架上的香烟和电子烟全部下架,并将对其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卷烟销售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做出进一步处理。


在距这家“悦士”不到50米远的一家“见福”便利店,执法人员也在货架上发现了电子烟,要求店家当场下架。

 

另一组执法人员在对思明区的食杂店、便利店和文具店等场所的检查中,在东明路的一家便利店发现了15支尚未售出的“电子烟”,执法人员也当场责令商家下架处理。

 


小学生吸电子烟诱发哮喘



实际上,这种售价十几元的“电子烟”,不光能从学校附近的小卖部轻易买到,在购物网站中,只需输入“学生水果香烟”,也能搜索出类似电子烟,最低价格在每支5元左右。


那么,这种在小学生眼中和“真烟”差不多的电子烟,究竟会对身体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2019年,有媒体曾对水果味电子烟做过实验,结果在这种电子烟中检测出尼古丁。


有专家表示,这种水果味的电子烟构造非常简单,一个小的电极,前面有一些液体的东西,用电极加热时,里头的一些成分就会被挥发出来。而这“一些成分”里,就包括尼古丁、甘油和香精。并且由于这些电子烟大多是三无产品,这些成分的剂量和安全性都无法确定。



呼吸内科医学专家也提示,其实电子烟的危害不亚于真正的香烟,儿童吸食危害非常大。


因为孩子的肺还没有发育完全,如果有害气体进去有可能刺激肺脏、损害肺的发育和功能,进而引发心血管疾病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除此之外,小孩如长期吸食电子烟,成瘾后会导致吸食真烟。而这些不明成分的烟油,还可能诱发患有哮喘和过敏性体质的孩子的基础病情进一步发展。



中学文具店出租手机给学生打游戏



近日,还有厦门家长给我们留言,本市有中学校门口的文具店居然出租手机给孩子们打游戏,不仅如此,还有存放手机功能。


 

家长说,平时学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去,因此,文具店就开发了存放手机的功能。

 

不过,和电子烟不同的是,禁止校门口便利店出租手机,似乎遇到监管盲区。去年,有媒体报道,江苏涟水县一所中学附近一家眼镜店向学生出租手机,价格为10元一天。学生家长向涉事眼镜店店主投诉其租手机行为会影响学生学习,“不道德”。对此,店主回应称:“我们做生意规规矩矩,不偷不抢,我们不谈论道不道德问题。小孩子的个人行为管不了。”




小店租手机给学生,

只能靠道德谴责?


 

但是,这个话题还引起网友热烈讨论。有网友认为,小卖部老板抓住了商机;但也有网友认为,有的小学生自制力差,此举会导致他们沉迷手机。

 

《南方都市报》发起“学校门口小店十元出租手机,店主错了吗?”的热点站队互动,超过八成的网友认为店主错了——商人是逐利的,但是经商也要讲究良心,店家明明知道学校和家长都反对学生玩手机,而且长时间玩手机确实对学生各方面都有不利影响,就不应该涉足。

 

一直以来,学校、家长们对校门口小店售卖的一些商品,都非常愤怒,学校老师说,我们无能为力,只能盯着我们学生。但是,一所学校那么多学生,肯定有疏漏。


 

当然,也有人认为,如果学生背着家长借手机去玩,或是去买“垃圾”食品,家长应该反思自己的教育,而不是“甩锅”。

 

那么,对于校门口小店出售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商品,我们只能靠道德谴责吗?也有人认为,应该借鉴诸如“中小学200米内不得设网吧,电子游戏厅”这类规定,限定校门口小店经营范围,让这些经营不合适业务的小店远离学校区域。


 

您怎么看?

您孩子学校附近小店有卖电子烟,

有出租手机的行为吗?

还有啥商品让您担心?

 

欢迎在留言区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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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佘峥 陈泥 

综合重庆青年报 央视新闻客户端 信息时报 广州日报

编辑:蒋含 审核:蔡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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