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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例!终身禁业判决!
近日,同安区检察院针对辖区某民办学校外聘教师李某(化名)强制猥亵一案向同安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李某判处“从业禁止”。同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施行以来,厦门市首例终身从业禁止判决。
//事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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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系同安区某民办学校外聘教师,在其在长达一年多的任职时间内多次猥亵未成年女学生小雨(化名)。小雨最终将这件事告诉家长,家长立即报警,李某被抓获归案。
鉴于李某从事的行业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秉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同安区检察院在对李某量刑的同时,建议同安区法院对小李判处“从业禁止”。
同时,同安区检察院向该校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该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教职员工队伍管理、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整改建议:
一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职责;
二要加强德育、法治及防性侵教育;
三要落实从业禁令,严把教师招聘关;
四要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五要加强心理疏导,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
检察官提提醒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隐蔽性、严重危害性、高再犯率等特点,通过判处“终身从业禁止”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同时开展校园治理工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免遭性侵害,尤其是防止有前科的犯罪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再次犯罪,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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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琬钧 综合:厦门检察、同安检察
编辑:蒋含 值班主编:林燕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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