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网络货运数据发布,释放了哪些信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统计,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共有2268家网络货运企业(含分公司),整合社会零散运力515.6万辆,整合驾驶员462.3万人。上半年,全国网络货运企业共上传运单4291万单,同比增长51.4%。
业务数据真实性成为核心问题
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数据显示,在2268家网络货运企业中,有722家企业未上传运单,其中,山西101家企业,安徽66家企业,河北60家企业。383家企业未按要求上传驾驶员位置信息,其中,安徽71家企业、江苏32家企业、福建25家企业。
从运行监测数据来看,一方面,网络货运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推动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有722家企业未上传运单,说明有近三分之一的企业申请了网络货运资质,但没有很好地开展线上运输业务。此外,未按要求上传驾驶员位置信息的企业占比较高,网络货运管理不规范、运营数据不合规问题也在逐渐暴露。
企业未按要求上传驾驶员位置信息的原因,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网络货运平台运营不规范,存在完成订单后补录信息的情况,或以“记账式数据”冒充真实运单数据上传,从而实现多开票的目的。
二是网络货运平台技术能力缺乏,无法实时采集车辆行驶轨迹动态信息,支持货运数据的正常上传。部分网络货运平台为了降低异常率,选择少报或不报异常数据。
以上原因均会导致网络货运平台的单据、轨迹数据无法与真实数据匹配,无法实现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票据流、货物轨迹流“五流合一”,无法保障其业务真实、合规。在数字监管新阶段,网络货运企业如何满足监管部门合规要求,如何自证数据真实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未来网络货运平台政策将更完善
2020年9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信息化监测工作的通知》,对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进省级监测系统建设、强化行业运行监管、加强监测评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1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延期两年到2023年年底。一方面,《办法》将继续在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结合网络货运发展趋势和现存问题,未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后,网络货运政策将更加严格和完善。
新发展阶段对建设合规的网络货运运营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未来网络货运平台政策将以提高监管效能、优化服务水平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货运经营的运行监测和监管,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网络货运企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
近年来,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物流行业步入了数字经济的新时代,特别是网络货运业态的出现使得物流组织链条缩短,以平台交易数据为核心的多层次信用体系正逐步建立。以信息交换标准、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建设为依托,不断强化数字监管与信用服务,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已成为驱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交通物流数据要素市场化白皮书》
项目预热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服务性行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做出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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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白皮书的编撰,旨在赋能智慧交通行业,为交通智能化、数字化、综合化发展助力,切实提高智慧交通技术应用水平,为我国交通行业的发展贡献自身一份力。现诚邀交通领域企业、专家、学者、高校及研究机构等,能够参与到此次白皮书的编撰工作中,分享自身独特见解和相关落地实践场景应用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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