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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开庭】刘鑫和陈世峰分别说了什么谎?

2017-12-13 何袜皮 没药花园

江歌案谁在说谎?

刀具,锁门,刀伤,公交卡


江歌案开了两次庭,目前出现了两个版本的故事。其中的区别主要集中到几个问题上:

1、刀是谁带来的?

2、江歌按了门铃没?刘鑫反锁门没?(这个和案件审理本身没直接关系,但中国人比较关心)

3、刀伤是抢刀搏斗中的误伤?

4、走了两站路再买单程票坐车,是为了找洗衣店,还是为了掩盖当晚行踪?

两个版本的故事分别如下:

版本一:检方的故事:

11月2日18时以后,陈世峰决定对刘鑫施害,准备了刀具;21时,带上刀具和替换衣服出门;23时40分到达江歌公寓,埋伏在3楼台阶上等刘鑫回家。

次日(11月3日)00:00以后,江歌和刘鑫在车站会合,一起回家;

零点13分,两人回到公寓。

零点16分,被告人准备袭击刘鑫,从3楼下到2楼,看见刘鑫先进了屋,江歌喊了“我要报警”。

被告人觉得江歌是个障碍,遂起了杀意,多次用刀刺向江歌脖子,本要继续加害刘鑫,最终放弃逃走。到厕所里换了衣服,打车回家。

版本二:陈世峰的故事

陈世峰11月2日晚上拿着衣服出门,是因为前一天发现家里的洗衣机坏了,想起之前同学说可以到外面的自助投币洗衣房去洗,但不知道“自助投币洗衣房”的日语怎么说,他用IPhone搜索“清洗”,没有找到,于是多走了两站路,还是没有找到,便放弃了洗衣的想法。

陈世峰去江歌家时拿着威士忌酒(事后法医鉴定瓶口处附着物和陈世峰的DNA一致),想找江歌撮合自己和刘鑫复合。本来想挑刘鑫不在家、江歌单独在家的时间去,但是去了之后,发现江歌不在家。

看到江歌和刘鑫一起回来,他本想放弃与江歌相谈。但看到刘鑫先进去,江歌在门口看邮箱、整理雨伞,又下楼找江歌,护住whisky不被雨淋湿。

陈世峰拍拍江歌的右肩,江歌“啊”了一声,陈世峰怕刘鑫听见,捂住了江歌的嘴。

刘鑫从屋里问:“三叔,怎么了?”陈世峰不希望惊动刘鑫,更用力捂住江歌的嘴,勒住她的脖子,想把她拉走。

刘鑫开门,从门里递出水果刀给江歌,说:“三叔,你拿着这个,我好害怕。”然后,锁住了门,把门链也挂上了。

江歌用山东省的方言说了一句什么。刘鑫报警,从报警录音里可以听到刘鑫的声音:“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江歌用手肘按门铃,刘鑫没有开门。

情急之下,江歌要拿刀刺陈世峰,陈世峰抢刀,江歌反抗。两人争抢的过程中,陈世峰割到了江歌的脖子,随后江歌倒地不动,留了很多血。

陈世峰当时对自己说:“完了。”他想江歌如果还活着,将有高昂的治疗费,会加重父母的负担,所以决定自己承担后果,便又将刀刺向了江歌的脖子,想彻底杀死她,绝对不要救她。

他想着刘鑫还没有看见自己,于是逃走。


令我十分吃惊的是下午看到某网站的一个投票(因为我在手机上看的,现在找不到了。)投票的人中间,相信这把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和相信陈世峰自带的,占了差不多比例。

陈世峰这下达到了目的。他正是一步步通过真假交杂的细节来篡改故事,混淆视听,转移大众的怒火。江歌去世,仅剩的知情人之一的刘鑫说了一部分谎,而陈世峰又说了另一部分谎。曾经的恋人如今都在争相推卸责任,扮演受害者。

我逐步分析下,到底谁说了什么谎。

INo.1I    换衣服

检方:陈世峰预谋杀人,把杀人后换的衣服都事先带着了。

辩方:陈世峰11月2日晚上拿着衣服出门,是因为前一天发现家里的洗衣机坏了,想起之前同学说可以到外面的自助投币洗衣房去洗。

以上我相信陈世峰所言属实。1)据辩方说,陈世峰手机上也留有当时搜索洗衣店的记录,这个不好造假。2)我判断的核心是对陈世峰性格的判断。网上有陈世峰对前女友暴力的帖子。从一系列事可见,陈属于冲动型人格,易怒,想问题、做事都欠周到,钻牛角尖,一辈子都在被情绪掌控。检方假设的所作所为和他性格不符合。一个凶手如果连杀人后替换的衣服都提前准备好了,肯定是希望半夜作案后偷偷逃走,警方追查不到他。一个凶手如果提前在手机上刻意搜索记录,应该是脑子转弯比较多,事先想到如果自己被抓,那么可以把自己换衣服解释为洗衣服,从而把预谋杀人降为激情杀人……这些仅仅是假设。但实际陈世峰做了什么呢?他在等江歌刘鑫回家时,独自在天台吃饭喝酒,杀人后把自己的伞、便当盒和酒瓶都留下了。试想,一个脑子转几道弯、有脱罪计划、细心缜密到检方版本的人,又怎么会大大咧咧地跑去作案现场吃喝,又把留有自己DNA和指纹的伞、食物和酒瓶留在现场?所以,他随身带的衣服应该刚好是想拿去洗的衣服。

INo.2I    坐公交

检方:陈世峰去江歌家时,没有在自家所在的高岛平地铁站上车,而是走了两站路才上车,而且没有用交通卡,买了单次票,是为了避免留下移动记录。

辩方:陈世峰不知道“自助投币洗衣房”的日语怎么说,他用IPhone搜索“清洗”,没有找到,于是多走了两站路,还是没有找到,便放弃了洗衣的想法。

既然以上我认为脑子不大灵光,做事欠考虑,冲动的陈世峰随身带的衣服确实是为了洗衣服,那么我相信他当时的确找洗衣房了。他本以为可以把衣服留在洗衣店再去找刘鑫理论,却走了两站也没找到,只好提着衣服去坐车了。

至于他不使用公交卡,而是买了单程票,解释可以很多,比如他那天刚好忘记带公交卡。如果他带了而不使用,那么或许如检方所说,是为了不留下行踪记录。

INo.3I    喝酒聊天?

检方:陈世峰喝酒是为了为杀人壮胆。

辩方:陈世峰去江歌家时拿着威士忌酒,想找江歌撮合自己和刘鑫复合。本来想挑刘鑫不在家、江歌单独在家的时间去,但是去了之后,发现江歌不在家。

以上,陈世峰的说辞就是扯淡了,难以解释他的行为。好吧,就算他知道江歌不讨厌威士忌,就算他知道刘鑫和江歌分别下班到家的时间点,那么他想找江歌一起喝酒聊天,总得留个把小时吧?

可根据检方,他那天21时出门,等23时40分才到达江歌公寓。而江歌和刘鑫12点在车站会合一起回家;12:13分,已经回到公寓。他若真是故意挑刘鑫不在的时间去,想找江歌喝酒聊天,他会只留给自己那么点时间?不可能。唯一解释的通的是,他故意挑一个接近刘鑫回家的时间去的。

INo.4I    刀谁带的?

检方:刀是陈世峰带去的,警方在陈世峰大学研究室里发现了刀具套。

辩方:看到江歌和刘鑫一起回来,他本想放弃与江歌相谈。但看到刘鑫先上楼进去,江歌在门口看邮箱、整理雨伞,又下楼找江歌,护住whisky不被雨淋湿。陈世峰拍拍江歌的右肩,江歌“啊”了一声,陈世峰怕刘鑫听见,捂住了江歌的嘴。刘鑫从屋里问:“三叔,怎么了?”陈世峰不希望惊动刘鑫,更用力捂住江歌的嘴,勒住她的脖子,想把她拉走。刘鑫开门,从门里递出水果刀给江歌,说:“三叔,你拿着这个,我好害怕。”然后,锁住了门,把门链也挂上了。

这段话非常关键,而我认为陈世峰是用真实的细节编造了谎言。或许是律师告诉他,越多小细节越显得真实。所以不排除他描述的一些细节是真的,比如江歌在收邮件,整理雨伞。但这段话的核心却是假的。看似真实的细节挽救不了他的版本中各个人物错乱的行为逻辑。

1)当有人在背后突然拍你肩膀,你被吓了一跳时,你不会立刻大声“啊”,甚至大声到被门后的人听到。紧张时,身体的第一反应是全身筋肉收紧,包括喉咙。

2)在江歌被捂住嘴,什么都说不出时,刘鑫怎么会打开门递水果刀?假设她在猫眼里已经看到了一切,她立刻锁门的举动也比递水果刀来的合理。从刘鑫一系列举动看,她是个懦弱和逃避的人,一直以来说谎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自己受牵连。她当时拼命掩盖的应该是裸照什么的丑闻(后来要掩盖的是见死不救)。

刘鑫不可能蠢到以为给把刀,弱小的江歌就会/愿意/能够杀了一个男人,替她灭口。一把刀的后果,很可能是刺伤,而这种消息一旦上了媒体或者学校传开,首先跟着被挖掘出来的是她的裸照和情史,甚至可能更加激怒陈世峰。一个刺伤的案子或一个命案,无论是谁杀了谁,谁伤了谁,都对她没任何好处。递给江歌一把刀,只有不嫌事大的人才可能干。

刀,一定是陈世峰自己带去的。

我不认为刘鑫递了刀,但依然认为她的错误在于自私而冷血地在江歌身后锁上了门。

INo.5I    锁门?

检方:未提锁门一事。

辩方:凶器是一把水果刀,案发时由刘鑫递给江歌,被告人与江歌在夺刀争执的过程中误伤江歌,致其死亡。期间,江歌多次用手肘按门铃,但在屋里的刘鑫始终没有开门。辩方律师还提到,根据报警通话记录,刘鑫在2016年11月3日00:16报警时,用中文喊了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刘鑫锁门一事虽然检方没提,但几乎是确凿的了。那刘鑫何时打电话报警和锁门的呢?记得前面说,他们是00:13分回到公寓么,那么三分钟后,刘鑫已经锁门和报警了。

那她打电话时,门外又是什么情况?江歌和陈世峰在搏斗,还是江歌已被杀害?那个一直按门铃的人是正在躲避陈世峰的江歌,还是已经杀完人的陈世峰?

从刘鑫说“不要骂了”看,应该当时门外的是杀人失去理智的陈世峰在叫骂砸门。(我不认为江歌会在紧急骂人)也就是短短三分钟,江歌已经倒地,陈世峰疯狂地想进入公寓继续杀人,但门已锁。

门是什么时候锁的?以刘鑫自私和一向自保的性格看,她应该是在看见陈世峰,逃进屋的第一时间就锁了。这和陈世峰所说的“江歌用手肘按门铃,刘鑫不开”并不矛盾。正因为刘鑫第一时间就锁了,所以在被残杀的三分钟内,江歌进不去,三分钟后,陈世峰也进不去。

INo.6I    刀伤?

至于刀伤是怎么形成的,这个就不用多说,大家也明白。陈世峰说自己抢刀时误伤江歌,为了避免医药费而补了八、九刀杀人。

而法医的结论啪啪打脸。

法医指出,江歌的致命伤是左颈总动脉被刺,失血过多而死。他演示了致命一刀是从江歌的右颈部向左刺入,深度达6.5-8.0厘米,动脉瞬间被切开,“血像瀑布一样涌出来。”

法医称,颈部动脉被切开后,会发声困难,无法站立,失去防御能力,并在几秒内就会失去意识,达到死亡状态。根据各种刀痕判断,在受到致命伤之前,江歌躲闪了5次。

被害人脖子处有11-12刀伤口。致命一刀是6号伤口,紧挨着的是较轻的7号伤口,7号伤口与6号伤口为同一个入口,但不同出口,法医解释,这是一刀捅下去后拔出来又捅了一刀。

是深度8厘米,而不是长度。这绝对是要除之而后快才下的狠手。

陈世峰的版本非常不合逻辑,各种人物行为都自相矛盾。检方故意不提刘鑫这个角色,而陈世峰故意拉扯出刘鑫那么多事儿也是个策略。陈世峰虽然被关着,但他的律师肯定注意到了中国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对刘鑫的怒火。他认为这是一个利用的好机会。陈世峰一方的策略就是,转移在庭审期间大众对他的怒火,把各种恶意都推给刘鑫,对网络舆论推波助澜,把刘鑫塑造为一个“大恶”的人。因为刘鑫递上来的一把刀,他和无冤无仇的江歌不得不拼死夺刀,一人已死,一人入狱。他的什么喝酒啊,聊天啊,夺刀啊,都在暗示,他和江歌是同一战线的,都在刘鑫的反面。

江歌已逝,而另外两个狡诈的人却都在用微妙的细节篡改事实,争当受害者的角色。

那么,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的猜测如下。陈世峰一直觉得自己对刘鑫付出比较多,爱恨交加,对分手一事耿耿于怀。傍晚六点,他尾随刘鑫去了打工的餐馆,并且在电车上发送了一张内衣照给刘鑫,以曝光裸照威胁她复合。这应该是他的杀手锏了。说他脑子不灵光,就是他不了解人性。刘鑫因为害怕和厌恶,不愿和他的沟通,躲避他,这让陈世峰更加恼怒,但碍于在公众场合,又不能发作。

他回去后拿上了刀,打算晚上等刘鑫回去再好好教训下她。他拿刀的最初目的应该是吓唬她,有把刀在那,她或许就不得不留下来听他把话说完,达成沟通。他或许也想过,如果沟通不顺,那么也可以教训她,比如毁容啊,刺伤她,挟持她。但顺着我认为洗衣一事是真来看,他当时应该没有杀人的打算。他提了洗的衣服去找洗衣店,却走了两站路都没找到,只好随身带着。他提前到达江歌家附近,可能看到家里没灯亮着,知道没人,于是去买了便当和威士忌,一边到顶楼天台喝,一边等她们。许多有暴力倾向的人在酒后就会发作。我之前说过他是钻牛角尖,冲动,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喝着酒,他无法化解内心的怨气,对刘鑫的作为越想越恨,恨不得立刻见到刘鑫,问问她为什么这么对自己。

等了不到半小时,他听到了两人回来的声音,急忙站起来冲下楼梯。他知道刘鑫一旦进屋,今晚恐怕又谈不成了,所以他要在她进屋前逮住她。这时刘鑫因为要换大姨妈污染的裤子,走在前面,而江歌在整理雨伞和邮件跟在后面。在这狭窄的楼道中,陈世峰要想拉住逃进屋的刘鑫,首先必须越过正好夹在中间的江歌。

善良的江歌一方面想保护刘鑫,一方面也不希望这两人在自己的住处吵架,毕竟这是她的公寓,自然会制止陈世峰进屋。陈世峰没拉到刘鑫,而刘鑫早已溜进屋,锁上门。大老远过来,等了半天又落空的陈世峰,顿时情绪失控,憎恨江歌的阻碍,拔刀杀她。江歌这时才“啊”的发出喊叫,转身想要跑进屋,却发现门打不开了。她一边躲闪,一边拼命按门铃。而此时,门后的刘鑫锁了门,正试图报警。由于紧张和语言障碍,她一直说不清楚。

在她打电话期间,江歌已被害,红了眼的陈世峰想再杀刘鑫,拼命按门铃和叫骂,让她开门。刘鑫在跟警察打电话中,对他说了句,“不要骂了”。陈世峰弄不开门,意识到刘鑫在报警,看到脚下的尸体,理智渐渐回来。他发现自己满身是血,想到还有未洗的衣服,于是换上后逃跑。

总的来说,是江歌的死,为刘鑫赢得了生的时间。虽然杀人凶手是陈世峰,但要说江歌为刘鑫而死,一点都不为过。情绪是恶魔,而陈世峰是个被恶魔控制人生的人,对社会的危险很大。只要他认为谁的行为不合他心意,阻挠他,他在气头上就可能做出失去理智的报复行为。据说他在日本判死刑的几率为0,就让我们等待最后的审判吧。

江歌之死:为什么我们恨刘鑫,胜过恨陈世峰?

(接下来会写个关于吴谢宇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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