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 中国经营网: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 多家数交所完善交易规则
作为连接数据要素市场与其他要素市场的枢纽,全国多家数据交易所正在积极探索。
上海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数所”)日前上线数据产品登记大厅,开展数据产品登记试运行工作。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北数所”)参与编制国内首个数据跨域管控地方标准。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基于海量数据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方面难以保持一致,使得数据资产(产品)在登记、定价、质量与合规评估方面存在一定挑战。此外,不同交易所可能采用不同的标准和方法,这给数据产品的流通和交易带来了障碍。因此,下一阶段如何实现数据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也是重要的探索方向。
打造数据要素专业平台
2023年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科技部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文件提出,到2026年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涌现出一批成效明显的数据要素应用示范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产业生态,数据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在这一背景下,全国多地数据交易所均有所行动。“我国的数据要素市场仍在初期阶段,”上海数据交易所市场运营总监应长天告诉记者:“我国数据要素市场面临着制度体系不完善、数据有效供给不足、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不畅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打造适应数据要素特征的专业平台,加速数据要素市场的成长。”
特别是在数据资产(产品)在登记、定价、质量与合规评估方面存在一定挑战。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向记者表示,数据的海量性和多样性导致登记过程中信息的准确捕捉和分类变得复杂。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质量标准,评估数据产品的质量变得尤为困难。同时,随着数据隐私和安全法规的日益严格,确保数据产品的合规性也成为一项艰巨任务。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数据资产化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鹏也表示,一方面,数据产品可能包含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如何确保这些数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被使用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可能存在差异,给合规性评估带来了额外的复杂性。
由此,多家数据交易所也在不断完善交易规则和流程。据悉,上数所近期已经上线数据产品登记大厅,面向各类主体提供数据产品登记入口,并开展数据产品登记试运行工作。数据产品登记具备信息存证、产品溯源、权益保护、集聚展示、场景探索五大功能。谈及具体交易流程,应长天告诉记者,区别于数据产品挂牌,数据产品登记是对于数据产品的初步认证,也是数据产品后续开展交易流通的前置条件。数据产品登记后,符合条件的数据产品提供方根据上海数交所交易相关要求补充挂牌信息并提交合规评估和质量评估报告,即可获得挂牌证书,进入交易市场。
在科学定价方面,记者了解到,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贵阳数交所”)推出的全国首个数据产品交易价格计算器,将价格计算与数据质量、使用场景等因素相结合,为数据交易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定价依据。贵阳数交所还通过线下撮合,为交易双方搭建价格谈判的平台,进一步促进双方消除价格分歧。此外,贵阳数交所还建立了全国首个数据要素行业节点,以破解确权难点。据悉,贵阳数交所获国家OID(对象标识符)注册中心授权,联合国家OID注册中心及国家智囊团队联合打造上线“数据要素登记OID服务平台”,面向全国提供数据产品登记、数据资产登记、数据交易登记等服务。
探索跨区域互联互通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数据产品的登记和评估标准尚未统一,不同交易所可能采用不同的标准和方法,这给数据产品的流通和交易带来了障碍。”王鹏强调。
在业内看来,数据的互联互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朱克力告诉记者,数据互联互通的重要性在于打破数据孤岛,促进数据在不同平台和系统间的流动与共享,从而释放数据的潜在价值。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数据的利用率和效率,还能推动数据驱动的创新和经济发展。但在这一过程中,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隐私保护等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难点。为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需要建立明确的数据权属和使用规则。同时,也需要加强隐私保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如数据加密、匿名化处理和访问控制等,确保数据在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等。
王鹏也表示,通过数据互联互通,政府和社会各界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社会运行状况,为科学决策和精准治理提供有力支持。与此同时,数据互联互通也是更多数据价值释放渠道的前提条件。比如,通过开放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接口,允许第三方开发者访问和使用数据产品,可以激发更多的创新应用和服务。开发者可以利用这些数据开发新的应用程序、分析工具或服务平台,从而推动数据价值的最大化。或者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可以促进跨行业、跨领域的数据融合与应用。通过共享平台,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机构可以相互交换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的互补和增值等。但是,不同系统、平台之间的数据格式、接口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且数据互联互通涉及多方利益,包括数据提供方、数据使用方、交易平台等。如何合理分配利益,确保各方都能从数据互联互通中获益也需要业内各方共同思考。数据要素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一环,数据流通则是前提。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山西数据流量谷董事长贺晗也提出,数据具有可复制、可共享、无限增长和供给的禀赋,新质生产力把数据作为驱动经济运行的新质生产要素,打破了传统要素有限供给对增长的制约,为持续增长提供了基础与可能,而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前提是数据流通。贺晗还建议,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易标准规范体系,保证数据要素跨机构跨区域流通交易的互操作性和可移植性;完善标准规范落地推广机制,强化对标准规范实施情况绩效评估和监督。
记者注意到,首个数据跨域管控地方标准的编制启动引发业内关注。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据交易工作组2024年标准工作启动会近期召开,会上透露,2024年北京市将重点聚焦《数据资产登记指南》《数据资产质量评估指南》《数据匿名化处理实施指南》《数据资产合规入表指南》《数据可信流通跨域管控技术规范》5项标准开展编制工作。北数所也披露,2024年将围绕数据交易、数据资产、数据跨境三大业务主线,合作编制数据要素系列标准、发布数据要素系列研究报告、组建数据要素研究联合体等。
无独有偶。记者了解到,下一阶段上数所也将继续探索数据产品登记凭证互联互通,加强与行业企业、数据交易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作,推动与跨要素、跨区域、多行业等各类型登记的互联互通互认,探索数据要素登记体系建设新模式,助力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体系。
“在一系列标准统一后,数据产品可以通过更多的渠道释放数据价值,如与其他行业进行数据交换合作、开发数据产品衍生品等。同时,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挖掘数据潜力等方式进一步释放数据的商业价值。”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如是说。
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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