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委艳 | 历史的叙述逻辑: 一种交流叙述学视角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一般叙述学研究 Author 王委艳
作者 | 王委艳
摘要
叙述是人类建构经验的基本方式,因此用叙述的方式书写历史是非常自然之事,自海登·怀特新历史主义开始,叙述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历史研究方法。历史的保存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实物方式,其二是符号方式。对于历史来说,后者是一种常用方式。用符号表意意味着必须遵循符号的选择性,按照一定的逻辑对符号进行选择,并组织成逻辑统一的叙述文本是历史叙述的基本方法,因此任何历史叙述总逃不脱“当代史”命运。历史叙述进入交流链条后,存在两种交流层次: 底本1和底本 2。普通接受者关心的是底本1,即历史事实(材料) ,而对于历史学者而言,除了关注底本1,更重要的是关注底本2,即关注基于相同的历史事实下的叙述文本组织方式对于意义生成的影响。
关键词
历史叙述;叙述经验;叙述选择;叙述逻辑;交流叙述学
0
用叙述的方式建构经验是人类书写历史的基本方式之一。因为自然赋予的基本时空秩序与不可逆的方向性,与人类对自身活动的秩序化,都可以为历史的叙述化找到合理的依据。因此,对于历史叙述的认识不必大惊小怪,或者不必苛责史家的叙述性选择会破坏历史真实。因为历史作为一种符号化存在,从进入文本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无法逃脱被历代史家重新编程的命运。既然历史的叙述化不可避免,那么,我们如何透过“当代化历史”获取符号背后的真实呢?从交流叙述学视角,也许可以给我们启示。因为,影响交流的历史文本,从来就不是一种单一状态,而是有层次的。底本和述本、[1]历史1和历史2[2]等对文本层次的区分,使交流的层次性变得清晰起来。获取历史事实,在甄别各个层次内容后,变得容易很多。换句话说,不同层次的交流者,可以在不同文本层次那里各取所需。
1 历史叙述与人类经验的建构方式
历史如何在不同文化之间获得通行密码?这是历史如何参与文化传播的重要问题。叙述无疑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正如海登·怀特所言,“叙述远非某种文化用来为经验赋予意义的诸多代码中的一种,它是一种元代码,一种人类普遍性,在此基础上有关共享实在之本质的跨文化信息能够得以传递。”[3]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叙述与人类经验的建构方式具有同构性,人们总是在某种时空序列中追寻事件的意义,历史叙述为这种意义建构提供了一种很好的方法。利奥塔将人类的知识分为科学性知识和叙述性知识,“科学知识并不是全部的知识,它曾经是多余的,它总是处在与另一种知识的竞争和冲突中。......我们把后一种知识称为叙述性知识。”[4]利奥塔认为,在传统知识的表达中,叙述形式是主导,人们用叙述的方式记录、传达各种各样的知识,“叙述是这种知识最完美的形式。”[5]叙述的作用在于,可以规定能力标准,可以用这些标准评价社会实现或可能实现的性能。古代历史的叙述性表达就有这种功能。
《周礼》中有记载:“职丧,掌诸侯之丧及卿大夫士凡有爵者之丧,以国之丧礼莅其禁令,序其事。”这里虽然是对诸侯等丧葬的一种葬礼规制,所谓“序其事”就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行事之意。如果按照这种顺序记录整个丧葬过程,就叫做叙述。可见,叙述既是一种时间安排,又是一种制度安排。《国语·晋语三》中记载晋国大夫郭偃论述重耳返国复位的预言,提到“纪言以叙之”,就是用言语叙述之意。司马迁做《史记》的目的是“述往事,思来者”,开创纪传体例。可见,叙述作为一种知识、经验的建构方式与人类的社会实践密切相关。班固说,“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纪纲,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6]自然时间的不可逆给人类生存重要的经验,就是以时间方向安排各种事物,在时间流程中呈现人类活动及其带来的各种变化,这正是叙述的基本思想。但是,有时候人类的各种行为方式并不一定带来预期结果,反思就成为另一种叙述使命。
叙述与人类生活的同构性不言而喻。人类早已习惯了对生活(小到家庭琐事,大到国家大事)进行精细的安排,尤其是一些国家行为更是纳入从计划、实施再到结果的整个时间规划过程。在社会生活中从来不乏时间与因果逻辑,春种、夏作、秋收、冬藏,中国农历的24节气不是一个简单时间列表,更重要的是包含整个农业文明对基本农事行为的时间、因果安排。我们如何保存过去的经验,或者如何讲述过去的经验,一直是历史学科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之一。“时间变成人的时间,取决于时间通过叙述形式表达的程度,而叙述形式变成时间经验时,才取得其全部意义。”[7]历史叙述作为人类对自身行为的一种保存性、反思性的经验构筑方式,也是建构经验知识的重要方式之一。正因为叙述的普适性品质,使历史叙述成为不同文化间交流既往经验的一种方式。人们总想从过去的事件中读出意义。“事件不仅必须被记录在其最初发生的编年框架内,还必须被叙述,也就是说,要被展现得像有一个结构,有一种意义顺序,这些都是仅仅作为一个序列的事件所没有的”。[8]
正因为叙述与人类生活的这种密切关系,把历史赋予故事的形式就显得自然而然,故事性就获得文化之间的通行密码。人类的远古记忆无一不是用故事传说的形式保存的,如对大洪水的记忆,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绝非是一种虚构,虽然它并不精确到某时某刻,或者精确为某个人(这与远古的记录条件有关),但是其真实性不容置疑。叙述作为一种经验保存方式,有口头、书面,当今还有数字化等形式。文字出现之前的古代,口耳相传是一种基本的保存方式,而且至今依然是不容忽视的方式。
正因为历史叙述可以保存记忆,保存经验,并可为经验制定标准,可为行为提供可借鉴的知识,因此,史官在古代的地位一直很高,而且历代统治者对修史都很重视。但历史研究在历经统治者垄断后,在现代、后现代语境中,历史话语逐渐多元,历史研究不再是一种垄断行业,历史逐渐从圣坛走下来,融入大众化生活。这是历史的一种常态化回归,那种远古口传记忆历史的方式,那种对过去经验的讲述从此获得了合法身份:历史从来不是一种垄断行业,各个历史时期的民间讲述也从来没有间断过。一些历史类节目叙说历史的出版物成为畅销书,如“百家讲坛”《明朝那些事》(“某朝那些事”系列)、《一口气读懂明清史》《这个历史挺靠谱》等等。笔者认为,这并非是坏事,中国老百姓爱讲历史故事,民间历史人物的故事常常成为老百姓的谈资。所谓千秋功过任人评说,无非是历史演变成人们述说的各种经验,成为他们镜鉴自己生活的一种方式而已。
2 历史的叙述选择与叙述逻辑
保存历史有两种基本的方式:实物方式和符号化方式。历史叙述就是一种用语言符号保存历史的方式。而符号表意最基础的方式就是选择,并且其排列遵循一定的逻辑。符号化作为历史的一种存在方式,从原始人在岩壁上刻画第一个符号开始,就已经进入一种选择性阶段,符号表意的最基础的品质就是选择性。雅各布森的符号双轴关系,[9]同样适用于历史叙述,当人们在语言符号的纵轴,即选择轴,对原始语言材料进行选择,这一过程本身已经逃脱“纯客观”的桎梏,而进入自由表达领域,历史学家对历史的符号化处理必然经过这个选择阶段,“文本的历史性”内涵即在此。同时,与选择同步进行的是材料组合,所有组合都要遵循一定的逻辑,时间、空间、经验、观念等等均可成为逻辑起点。但不同的逻辑起点对意义的建构影响力不同,比如时间逻辑,其表意能力要远逊于以经验或观念为逻辑的历史叙述。因此,叙述选择与叙述逻辑紧密相关,并影响历史的建构方式。历史叙述,正是以意义传达的最佳方式为目的来选择材料和组织经验的。因此,历史叙述在从历史神坛上走下来,回归一种大众化叙述的时候,其实已经还原到了历史的本来面目,即一种原始人在洞壁画下自己生活场景符号的那种表意自由。历史从来是一种述说方式,是以真实为底色的表意方式。
正因为历史叙述的选择性必须遵循一定的逻辑,就有许多历史学者反对用叙述的方式写作历史,他们认为,这种来自历史学家主观化的逻辑会对历史真实带来损害。金圣叹曾说“某常道《水浒》胜《史记》,人们不肯信,殊不知某却不是乱说。其实《史记》是以文运事,《水浒》是因文生事。以文运事,是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虽是史公高才,也毕竟是吃苦事。因文生事即不然,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10]这里,所谓司马迁写《史记》是“吃苦事”就是因为用叙述的方式写作历史会受历史事实所限,不能任性而为。这里并非是历史学家曲解历史以适应叙述,而是叙述戴上事实的脚镣舞蹈,自然不能为所欲为。
海登·怀特曾谈到历史的文本性与文本的历史性问题。历史追求客观,但历史叙述作为一种记录方式却带有强烈的个人性或者目的性,再客观的叙述也没有历史事实本身客观。历史是人类理解过去的一种方式,我们总是试图将时间、事件赋予一定的意义,并以此作为建构我们经验的途径。因此,对材料的取舍、对建构方式的取舍直接服务于我们的目的。“鉴于语言提供了多种多样建构对象并将对象定型成某种想象或概念的方式,史学家便可以在诸种比喻形态中进行选择,用它们将一系列事件情节化以显示其不同的意义。”历史的情节化是近年来历史研究的重要范式转换,“近来的‘回归叙事’表明,史学家们承认需要一种更多是‘文学性’的写作来对历史现象进行具体的历史学处理”,“这意味着回归到隐喻、修辞和情节化,以之取代字面上的、概念化的和论证的规则,而充当一种恰当的史学话语的成分”,“相信某个实体曾经存在过是一回事,而将它构成一种特定类型的知识的对象是另一回事。”[11]由此看来,对历史“回归叙事”是一种选择结果,是构筑历史知识的一种方法,这并不代表不尊重历史事实,因为,历史事实是一方面,而如何讲述历史事实则是另一方面。这关系到对历史存在与经验存在的认识问题,前者是一种客观的、无法改变的“曾经存在过”的事实,而后者则是构建知识经验的一种方法。就如当今电视台天气预报那样,对于毫无情感内涵的自然现象如何进行感性讲述,的确是一个方式问题,因为,无论如何讲述,比如拟人化、情节化,都必须以天气的事实状况作为不可回避的播报目的。当然,历史不是自然现象,但选择性是相同的。
叙述之所以成为表述历史的一种方法,关键在于叙述是人类建构经验的最基本方式,“叙事是我们基本的认知工具;是人类经验的基本组织原则;是我们表征和重构现实世界的重要手段。我们以叙事的形式在记忆中存储具体的经验信息,并通过它来过滤、配置、理解新的感知经验。”[12]选择以叙述的方式记录人类历史和对历史的思考,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叙事是一种图式,人类通过这种图式赋予他们的时间经验和个人行动以意义。”[13]中国古代史书以叙述的方式编撰历史自《春秋》开始已成传统,且撰史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历史经验总结性质。当初司马迁在回答上大夫壶遂“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的时候,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14]司马光编撰编年史,记载了从战国到五代共1362年的史实。在这部书里,编者总结出许多经验教训,供统治者借鉴,宋神宗认为其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所以定名为《资治通鉴》,镜鉴意味明显,所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选择与逻辑编排,是史家总结历史经验的一种方式,也是中国古代史家的基本撰史方式。
因此,历史叙述的选择性与逻辑性是对叙述的必然要求,但选择必须有据,逻辑必须合理。这就可以理解,史家比文学家的辛苦之处在于他叙述的不自由。虽然如此,选择的标准、逻辑的背景观念等都会成为“文本历史性”的痕迹:任何历史学家都无法逃脱时代带给他的经验局限,都无法超越时代。但历史中永远有一种恒定的标准,如史公“良史”成为历代史家遵循的核心精神。
3 历史“写-读”交流的层次性
历史叙述作为人类经验的建构方式之一,遵循人类经验积累的“梭式循环”原则,任何个体都会在“人-人”“人-文本”的交流中将个体经验和公共经验进行相互转化,并将个体经验和群体经验融入新的交流创作之中。[15]历史叙述的选择性和逻辑性正是人类经验在历史领域的梭式循环与交流。历史叙述文本进入流通领域之后,面对情况各异的接受者,其交流是多层次的。交流叙述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叙述类型中交流叙述的内在运行机制,考察历史叙述文本的交流层次,必然从历史叙述文本的自身层次开始。
历史叙述的普适性特性,及其穿透文化屏障的能力,使其具有面向大众的交流品质。换句话说,正是历史对公众交流参与的渴望,使其采用叙述的方式述说历史。历史要想成为一种大众化知识,以叙述的方式参与大众文化交流无疑是一种最为便捷的方式。事实上,史家在叙述历史的过程中,已经建构了一种经验视野,在与读者分享历史的同时,更多的是提供经验视野,如中国古代历史,更多被历代统治者作为镜鉴对象。这里存在一个基本的认知,即历史是作为一种公共知识存在,而经验更具个人色彩。也就是说,以历史叙述文本为中介的“写-读”交流,从来是主观与客观的融合、公共知识与私人经验的交换。没有这个基础,交流就很难发生,就会进入尤里·洛特曼在假定交流的概念时出现的悖论:“如果两类个体迥异,那么二者之间就不可能存在着任何有意义的交流;如果两类个体绝似,也不可能存在交流(事实上,也是可能的,但是可能无话可说)。”[16]换句话说,如果历史叙述都是一些公共知识,那么交流就没有价值;如果交流双方没有共同经验背景,交流同样不可能发生。
如上所述,历史在符号化过程中同步进行的选择与组合,使得历史叙述的交流分别在材料和如何组织材料两个层面展开。交流发生在不同层面,实际上是历史叙述文本面对的是不同的接受者。对于大多数接受者来说,他们关注的是历史事实和历史经验。而对于历史研究者来说,在关注历史事实和历史经验的同时,对于历史叙述文本的建构方式同样投入热情。
“故事”与“话语”是叙述学的基本概念,叙述学界对此的提法很多,语出多门,混乱不堪。赵毅衡在《广义叙述学》中提出“底本与述本”,厘清学界混乱的表述方式而统一于“底本与述本”的清晰表述,并从双轴关系的角度建构了底本与述本的关系,提出的“三层次论”:底本1:材料集合;底本2:再现方式集合;述本。[17]这等于把经典叙述学以“故事”和“话语”划分叙述层次的文本封闭性打破了,底本概念的引入使文本层次具有了历史内涵,这对于民间故事、历史累积型文本,以及叙述经验的累积与传承等在述本中的表现方式等均具有意义。按照赵毅衡底本与述本理论,材料选择发生在底本1,组合方式选择发生在底本2,因此,交流也同样发生在这两个层面。“但历史无法重现,由历史构成的叙述底本就成了一种理想状态。无论多完美的叙述都只能是一种述本,可以无限接近底本却永远无法到达。”[18]对于多数人来说,大家更关注底本1、2共同参与下的意义生成。而对于历史学者而言,对二者的分别关注,意味着他们更关心这种选择对意义生成的影响,换句话说,历史学者更关注历史叙述者的叙述原则。
查克拉巴蒂(Dipesh Chakrabarty)在论述资本的历史的时候,提出历史1和历史2(History1,History2)概念,[19]所谓历史1,是指宏大历史叙事,是一种宏观的历史进化,是一种历史规律;历史2则是人类的情感、文化特殊性等因素,这是一种个性的、地方性的历史。也就是说,历史1是一种共性历史,历史2是一种个性历史。有时候历史2的个性历史可以对历史1进行修正,二者会形成某种互补关系。按照查克拉巴蒂的观点,历史1是历史的一种深层结构,是按照运行于历史表象深层的客观逻辑而形成的大历史,如马克思对“抽象劳动”的历史揭示。历史2是个别历史,是携带个性、地方性、情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等个体因素的历史,是小历史。历史2虽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对历史1进行修正和补充,但在某些时候甚至可以颠覆历史1。因为,作为人文学科的历史,再完美的规律追寻也没有自然学科那样精确。
值得关注的是,查克拉巴蒂的观点后来得到发展、演绎,有些地方甚至偏离其原有内涵。根据查克拉巴蒂对马克思“抽象劳动”理论的考察,历史1是一种抽象历史,或者说是规律历史,是历史2显性历史的隐性表达,但在实际的运用中,历史1往往被理解为“历史原貌”或“历史真实”;历史2被理解为表述历史,即进入史家视野并形诸于符号文本的历史。例如,季广茂在《掀起“历史真实”的盖头来》一文中指出,所谓历史1是指历史原貌,历史2指各种历史典籍。他还提出历史3概念,指历史题材的文学作品。[20]这里有一个演绎链条:“历史1(历史原貌)-历史2(符号化历史)-历史3(艺术化历史)”,这个链条是一种逐步偏离历史自身的过程。无论是符号化历史还是艺术化历史,都是一种人类经验参与下,选择历史和逻辑化历史的活动,其中不但包含历史的原材料,而且包含这些原材料的组合方式。也就是说,查克拉巴蒂有关历史1的抽象的历史规律的原意被“历史原貌”的“事实历史”所取代,历史2显在的、个别的历史表象被符号化的文本历史所替代。而季广茂的历史3又增加了艺术化历史(或者叫演绎历史),这无疑把查氏的观点进行了推进,并引入文学艺术领域。这些提法与赵毅衡先生的底本1、底本2和述本异曲同工。也就是说,被演绎之后的查氏的历史1,即历史原貌,在赵毅衡这里是底本1,即材料集合;历史2,即符号化历史文本,在赵毅衡这里是述本,即经过选择和逻辑化表述的符号文本;而历史2中所选择的历史表述方式则是赵毅衡底本2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所谓历史1、历史2也没有完全清晰呈现材料和材料的组合方式之间的区分。因此,站在交流叙述学角度看,接受者也无法做出清晰的判断。
如果站在文本构成的角度来看,无疑赵毅衡先生的观点更为清晰,因为底本1、2的区分,实际上从形式层面规划了叙述文本在交流中的不同维面。当然,历史不是一种形式,更不是形式游戏,底本和述本的提出是提醒接受者,无论史家采取何种方式经验历史,只要述本建立在底本1(历史1)的基础上,都无法阻止他获取真实。但应当指出,这种真实更多的是一种符号化真实,因为任何被文字符号归化的历史文本都无法代替历史本身,任何历史符号文本都是历史不在场的符号化替代。
因此,从交流叙述视角来看历史叙述,可以看出历史叙述在接受层面的分野。不同的接受者可以在历史叙述中找到各自的关切点。对于一般大众而言,他们了解历史,主要从历史材料方面,即底本1,他们关心的是历史故事带给他们的愉悦。如果再上升一个层次,史家的叙述观念会对接受者产生影响,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历史故事中的很多过去的经验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解决当下问题的方法。而历史学者更关注叙述方式对历史表达的影响,一些反对历史叙述化的学者就是因为担心叙述会减弱历史的真实底色。所谓各取所需,说的就是交流层次带来的接受层次问题。
历史的交流叙述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接受者的“二次叙述”,赵毅衡认为,“只有叙述化,只有叙述文本,而没有接受者的二次叙述化,文本就没有完成叙述传达过程,任何文本必须经过二次叙述化,才能最后成为叙述文本。这个过程并不只是理解叙述文本,也并不只是回顾情节,而是追溯出情节的意义。”[21]接受者对于历史叙述文本的“二次叙述”包含一种经验转化问题,即接受者把文本经验转化为自己的经验。为了更为清楚的理解,下面就历史叙述中的交流层次进行论述:
其一,交流建立在底本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交流双方各自以底本为基础进行交流,并形成各自的述本。建立在底本基础上的交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建立在底本1基础上的交流,即交流双方面对的是一种“材料集合”,交流的重点是哪些材料可以进入叙述文本的组合之中,哪些必须排除在外,不同史家取舍不同往往产生不同的历史文本,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二是建立在底本2基础上的交流,即对于“材料集合”没有异议,但对于这些材料的“再现方式”、对于如何组织这些材料并形成叙述文本持不同立场。面对同一场战争,交战双方的历史表述是不同的,这种建立在不同表述的历史底本,其实是一种意识形态化叙述,叙述背后的权力关系决定了叙述的主题走向和材料取舍。作为接受者,获得历史事实需要进行“主题剥离”,甄别真伪,或者把先入为主的主题与历史的真实底本进行分离,这的确考验接受者的智慧。但有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是历史教科书问题,由于甄别能力局限,学生更容易受到欺骗。日本历史教科书对二战事实的遮蔽与对侵略的美化严重影响了日本青年一代的历史观。显然,建立在底本基础上的交流需要接受者的智慧,甚至勇气,以及自身心智的成长水平,并非所有人都能够在历史叙述面前保持洞穿底色的认知能力。
其二,交流建立在述本基础上。就是说,叙述文本已经成型,交流以此为基础布局各自的角色、位置。但即使如此,也会出现各种情况,比如一些历史著作,叙述文本已经成型,接受者在两个层面的交流中,即在“文本-接受者”“作者-接受者”的文本内外交流中,接受者的“二度文本化”所依据的底本材料也许要大于这种成型文本,因为,能够进入接受者视野的材料,要比叙述文本多,还包括各种与这种成型叙述文本不相关的因素。当然,过度对不相关材料的引述会影响交流叙述的效果,但在具体的交流叙述中,这些都应当被考虑在内。尤其对于那些严肃的、具有现实述行效果的交流,更应当考虑各种因素对接受者“二度文本化”建构的影响。或者,应当排除不相关因素,建构具有“相关性”的二度叙述文本,使交流效果不致被不相关因素影响。
理论上讲,虽然上述交流层次的区分较为清晰,但现实状况是,在实际的交流叙述中,对于原始材料(底本1、历史1)、材料如何组合(底本2)和建构完成的叙述文本(述本),交流层次并不那么明显,是混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当交流双方都面对原始材料的时候,实际上也同时面对材料的组合方式。当接受者面对已经完成的叙述文本的时候,叙述文本自身的材料集合、文本的组织方式,以及文本附带的许多东西都会进入接受者视野。任何交流叙述最后都会归结于“如何”建构叙述文本,无论是作者的“一次叙述文本”还是接受者的“二度叙述文本”(即接受者文本)。叙述文本的建构是形成意义的前提条件。
4结语
站在交流叙述学视角,虽然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规划历史交流叙述的层次问题,可以在历史材料和材料的组合方式两个方面审视叙述选择与叙述逻辑对于意义生成的作用,但这一切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即史家严肃、客观的治史态度,就是中国传统的“良史”。也就是说,史家符号化的历史叙述文本无论采取何种材料组合方式,其材料必须是真实的。这是不同的接受者在“文本-接受”的交流中获取真正的历史资料的保证。但是,笔者必须指出,有时候无法完全判断摆在我们面前的历史文本的真实性。清晰的层次性划分无法为虚假的历史叙述设定标准。此时,多重证据法就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比如考古发现、甚至民间历史等。在“历史文本-接受者”的交流关系中,进入接受者视野的不光是符号化的历史文本本身,还有围绕文本的各种资料,也就是说,接受者的“二次叙述化”带来的“接受者文本”,其意义蕴含要大于历史文本自身:历史永远是考验史家和接受者智慧的根本标尺。
站在“写-读”的层次上看,历史写作已经从神坛走向民间,历史的民间书写也逐渐从古代的稗官野史走出来,进入公众领域。以交流为视角,以历史的叙述性文本为研究对象,或者以叙述作为历史的研究方式都将成为一种常态化的研究模式,必将获得更多相关领域学者的关注。对于历史文本来说,叙述化可以使历史以更加易于接受的姿态进入流通领域,历史知识可以以通识性的经验方式为大众接受。这是历史参与民族文化心理建构的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同时,把历史叙述作为研究对象,可以为其探索更加适宜的表达方式,而不是一味反对历史的叙述化。
参考文献
[1]赵毅衡: 《广义叙述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 年,第 119 页。
[2]Dipesh Chakrabarty,Provincializing Europe: Postcolonial Thought and Historical Difference. Chapter 2,The two histories of capital. PrincetonUniversityPress,2000,p.50.
[3] [美]海登·怀特: 《形式的内容: 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 董立河译,文津出版社,2005 年,第 2 页。
[4][5][法]利奥塔: 《后现代状态》,车槿山译,南京大学出版 社,2011 年,第 29、77 页。
[6]班固: 《汉书·司马迁传》,中华书局,1964 年,第 2711 页。
[7]Paul Ricoeur,Time and Narrative,vol. I,trans. by K. Mclaughlin and D. Pellauer,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4,p. 52.
[8][美]海登·怀特: 《形式的内容: 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 董立河译,文津出版社,2005 年,第 7 页。
[9] Roman Jakobson,“The Metaphoric and Metonymic Poles,” in Roman Jakobson and Morris Halle,Fundamentals of Language, TheHague: Mouton,1956,pp.76~82.
[10] 施耐庵、金圣叹:《金圣叹批评本水浒传》,岳麓书社,2006 年,第 24 ~ 25 页。
[11] [美]海登·怀特: 《元史学: 19 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陈新译,译林出版社,2013 年,“中译本前言”,第 4 ~ 5 页。
[12] 张新军: 《可能世界叙事学》,苏州大学出版社,2011 年,第 5 页。
[13] Donald E. Polkinghorne,Narrative Knowing and the Human Sciences,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88. p. 11.
[14] 司马迁:《史记》,岳麓书社,1993年,第943~944页。
[15] 王委艳:《交流叙述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4 年第 1 期。
[16] [爱沙尼亚]卡莱维·库尔: 《符号域与双重生态学: 交流的悖论》,张颖译,《符号与传媒》2013 年第 1 期。
[17] 赵毅衡: 《广义叙述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 年,第 141 页。
[18] 马文美: 《也是一种叙述———评韩晗〈可叙述的现代性———期刊史料、大众传播与中国现代文学体质( 1919 ~ 1949) 〉》,《符号与传媒》2012 年第 1 期。
[19] Dipesh Chakrabarty,Provincializing Europe: Postcolonial Thought and Historical Difference,Chapter 2,The Two Histories of Capital,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p.50.
[20] 季广茂:《掀起“历史真实”的盖头来》,《人文杂志》2005 年第 5 期。
[21]赵毅衡: 《广义叙述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 年,第 106 页。
本文刊载于《人文杂志》2017年第7期
编辑︱刘思薇
视觉︱欧阳言多
往期精彩:
如果这篇论文给你带来了一点启发
请点个“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