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丨灵活就业人员看过来——即日起,你们缴存使用公积金将更便利!
3月24日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第2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即日起正式实施
修订该《办法》的目的
是为了帮助更多的“新市民”
缓解住房困难
努力扩大制度覆盖面
提升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功能
我市之前实施的《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为2016年第13次管理委会通过,办法实施5年来,进一步拓展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覆盖面,已为近5000人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开户缴存,为1913人发放了共计 8.66亿元的公积金贷款,在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办法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额过低导致贷款购房额度不够;灵活就业人员账户管理不符合住建部的要求等。为此,参照外地公积金中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经验及作法,结合宜昌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的实际,宜昌公积金中心对原有《办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新修订的《办法》中↓↓
● 首次将居住证作为办理公积金的身份证明;
● 对于购买商品房期房无法提供担保人的,按商品房现房保证金比例执行;
● 为有购房需求的灵活就业人员精简手续、提供便利的条款;
● 适当地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条件,优化了防范风险措施。
系统显示,过去5年,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发放主要集中在宜昌城区。1913笔中,城区1320笔,占比69%,县市区593笔,占比31%。贷款人群以80后为主,具体为18-29岁138笔,30-39岁1122笔,大于等于40岁653笔。
1
哪些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规定“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我市《居住证》,未享受退休待遇,在我市辖区内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所以,您只需要有宜昌户口(非宜昌户籍提供居住证),宜昌范围内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身份证,受委托银行银行卡四项证明材料,就可以在宜昌公积金中心营业部办理开户缴存业务啦!
2
灵活就业人员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义?
● 享受低息住房贷款。对于按时足额缴存且符合相关贷款相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低至3.25%的住房贷款,按照目前商业贷款的最低住房利率5.4%计算,利率差达2.15%,随便省省,装修钱到手。
● 储蓄住房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专项资金,只有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时候方可提取。可谓存在平时,用在关键。
3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额度?
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宜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宜昌市城镇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宜昌市城镇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0%。
4
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商品房期房贷款
需要一名保证人?
在此办法执行之前,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商品房期房贷款确实需要一名保证人。但是,新规提出,“购买商品房期房不能提供保证人担保的,按商品房现房保证金比例执行。”这对于无法找到合适担保人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适当的放宽了条件,提供了便利。值得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间,要继续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且月缴存额不得低于月还款额。
5
灵活就业人员无力继续缴存后
可以停缴吗?
在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时,灵活就业人员因个人原因无力继续缴存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营业部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封存期间,发生了住房消费并符合相应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账户内余额。不符合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的,可在封存满6个月后办理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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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申请补缴公积金吗?
灵活就业人员除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外,不能办理其他任何形式的补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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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宜昌公积金中心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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