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相关通知发布,这些信息需注意!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提到,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这些信息需注意:
1.统考日期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2.招生章程
通知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招生章程包含:高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信息,有心仪院校的考生可以多关注一下哟。
3.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4.特殊加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同时符合以上2种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点击“查看原文”进入通知页面可了解更多信息~
小鄂在这里也预祝所有的考生
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旗开得胜,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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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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