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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与法律:互联交通的两大框架——科尔尼《自动驾驶时代的制胜之道》系列报告之四
在第三篇报告中,我们为OEM选择性地提供与现有及潜在消费者之间的全新接触点,就直接与互联的消费者进行友好交互提出了意见建议,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影响车辆发展的两大框架:技术框架以及法律框架。这两个框架界定了自动驾驶汽车的形式、发展空间和定义,为自动驾驶未来的繁荣发展打下了基础。
技术框架:以车辆为中心的通信系统
实现自动驾驶的基本技术已经存在,或者正在开发和优化中。这些技术是赋予自动驾驶生命力的“拼图块”,而认识和理解通信复杂度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评价实现自动驾驶及提升其吸引力的各种组合。就目前而言,自动驾驶汽车主要有四大通信连接点:
当我们决定外出时,我们就有了与车辆的首次互动。如今,最常见的四种出行方式是:自驾、打的、拼车和租车。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在选择交通方式前其实早已与车辆进行了数据交换。消费者可以借助OEM推广的互联网访问套件,通过云服务、或者物理和个人存储设备访问个人数据。
数据的存储、供应、管理和分析有助于巩固客户和数据网关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如今,戴姆勒公司拥有10种可以预安装在黑匣子上或通过互联网进行预安装的应用程序,FleetBoard驾驶舱可以显示运营商和驾车人的综合视图,包括车辆检测控制、预防性维修、能源使用、精选服务自动控制,从而有效避免车辆故障导致的令人沮丧的计划外停机。
人车互动仍然面临控制权的问题。100多年来,高速公路上唯一的智能要素就是驾车人。在驾车人容易出错的情况下,车辆应当拒绝驾车人的控制。当车辆接近物体时,车辆传感器和传输技术将起到重要作用。车辆传感器和传输技术可以有效地避免碰撞并自动停车,但必须严格遵守极高的标准执行。无论合理与否,相对人驾驶的汽车,社会对计算机驾驶的汽车提出了更严厉的安全标准。
实际上,自动驾驶的目标就是零失误,而这将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制造商需要提高传感器的性能,促进传感器的升级换代,从而确保车辆接收和传输精确的信息。在做决策时,车辆可以提供的信息要远远超过驾车人知道的信息。此外,有必要明确驾车人和机器转换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实际情况和技术要素。在特殊的交通状况下,如果发生连锁事故,驾车人还是需要接管车辆进行手动驾驶。
通信和实体基础设施是城市与城市居民最大程度利用自动驾驶的必要条件。我们的想法是在城市开发自己的微交通中心,这样车辆就能在保持互联的同时从一个城市无缝行驶到另一个城市。相关单位需要确保基础设施的兼容性,这就意味着不仅需要通过集成通信设备为行驶中的车辆提供支持,也需要提供人力及财务方面的支持。
城市可以从这些服务中捕获到大量竞争优势,包括吸引任何想要体验城市生活乐趣的人士。实际上,正如谷歌、苹果和优步想要参与汽车产业的竞争一样,OEM同样有机会作为毫无经验的外行参与基础设施领域的竞争,为消费者提供车辆的公司需要确保无缝、快速和可靠的通信服务,以及在两个相似的通信系统之内及之间实现兼容性及自动驾驶。
第三方之间的通信对行驶中的车辆而言同样非常重要。不同通信及互联网格局间的自动驾驶使得技术实现的复杂度上升,这要求不同国家间开展全新层面的合作,同时要求行业依赖外部和内部智能建立起能够实现360度全球导航、遥控和自动操作的基础设施。
这种基础设施需要与当地IT、数据和交通广播系统建立起集中和分散的热点,并与固定的网络或热点进行互联。从自动驾驶的角度看,国界可能被通信边界所替代。自动驾驶市场上不同的参与者将共同发掘将内部智能(汽车)和外部智能(外界)与不同标准、IT系统和数据基础设施相集成的最佳方式。
法律框架:总体法律框架
自动驾驶面临的是如何尽快修订和补充没有将自动驾驶汽车纳入考虑范围的现有法律框架。只有当若干重要环节(包括技术、标准、基础设施、立法、消费者意愿)逐步到位后,自动驾驶才能真正实现。 就目前而言,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主要法律问题:
在下一期报告中,我们将详细阐述五个与OEM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具体问题并给予意见建议,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