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产品“强买强卖”迎整顿 专家:组合销售切勿本末倒置
人身险领域的强买强卖行为或将成为过去。9月20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渠道获悉,近日银保监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组合销售专项核查整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出六项负面清单作为核查要点,重点对人身险公司通过产品组合销售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产品的行为进行整治,并在最后对各保险公司提出“提高产品组合销售管理能力”的要求。
其中,《通知》主体部分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提出了六大核查要点,包括经营理念不正确、捆绑销售不合规、承保规则不合理、销售宣传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健全、公司管理不到位。在捆绑销售部分,《通知》指出,需要清查者包括两种情况:首先是保险公司强制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任意一款主险产品的同时,必须购买公司其他附加险产品;其次是保险公司销售"双主险"产品组合时,强制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购买两款主险产品。
那么,在保险领域捆绑销售有多常见?北京商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输入“保险、捆绑销售”等关键词,可以发现高达2864条投诉记录。一位投诉者表示,自己于2016年2月29日购买的某寿险公司终身寿险产品时,被业务员捆绑搭售了一份销售型保险。
“因为业务员当时没有详细解释保障内容保些什么,加上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工资下调,实在不能如数按期缴,于是只能向该公司提出退保退费。”对于投诉原因,该用户如是解释。
那么,捆绑销售对于保险行业有哪些负面影响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专家朱少杰认为,从消费者角度看,捆绑销售增加了投保人对人身保险产品的理解难度,捆绑带来的产品复杂性容易引发产品预期偏差和销售误导,增大了后续的退保和投诉风险,同时,捆绑组合不一定能满足投保需求,从而不能使消费者获得匹配的保障功效。
从监管者角度看,朱少杰表示,捆绑销售不利于精准地统计各类产品的运行数据,进而影响其对行业运行动态的合理掌握,并且增加了对险企有关业务收入和费用的合理划分的监管难度;而从险企角度而言,短期内捆绑销售能扩大保费增长,但长期看不利于其对客户的忠诚度培养和后续客户消费潜能的深度开发。
“捆绑销售泛滥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导致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最终有损行业形象。承保规则不合理,销售宣传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健全都是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同样有损行业形象,影响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本次将要被请查的乱象,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则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对于本次核查整顿目的,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重点对保险公司通过产品组合销售,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产品,变相突破监管规定,误导夸大保险理财功能,违背保险基本原理,弱化保险保障属性,偏离保险本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范。
而在工作要求部分,《通知》除了要求人身险公司对此次清查高度重视并强化责任外,还提出了“持之以恒,切实提高产品组合销售管理能力”的要求。具体而言,各公司应当充分利用此次专项核查整顿工作成果,认真总结以往产品组合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机构人员管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李文中建议,在提高产品组合能力方面,保险公司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包括:销售时认真了解消费者保障需求,根据需要组合产品;应该保证主险与附加险有内在联系;应该深刻理解主与附的关系,不能本末倒置;应该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要求披露产品信息;要遵循商业经营的自愿原则,尊重消费者意愿。
此外,在工作安排方面,《通知》表示,各公司应当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核查整改情况向人身险部报告。对公司核查认真、整改彻底且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理;对监管机构发现自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人身险部将向行业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采取包括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产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等监管措施。(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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