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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将“戴口罩”入法:餐饮从业者不规范佩戴口罩?罚!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出门戴口罩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而在餐饮服务业,如果服务员没有佩戴口罩为你盛饭菜,你会不会感到不适呢?
3月29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该《规定(草案)》如果通过,则意味着今后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将成为法定义务。
全文只有9条的“短法”意义重要
《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是河南省2022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规定(草案)》初稿起草后,印发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及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餐饮企业等其他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这是我省在‘小切口’立法上的一次积极探索。”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新民介绍说,此次立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采用立法形式予以规范,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立法探索,在体例上不搞大而全、力求少而精,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这一具体问题,需要几条就定几条,制定操作性、实用性强的条款,确保规定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是河南省2022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规定(草案)》初稿起草后,印发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及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餐饮企业等其他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这是我省在‘小切口’立法上的一次积极探索。”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新民介绍说,此次立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采用立法形式予以规范,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立法探索,在体例上不搞大而全、力求少而精,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这一具体问题,需要几条就定几条,制定操作性、实用性强的条款,确保规定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规定(草案)》中的关键点
《规定(草案)》共九条,主要就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监督举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谁需要戴口罩?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餐饮以及点餐、收银、卫生保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是指酒店、饭店、餐馆、咖啡厅、酒吧以及有固定餐饮摊点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机关、学校、企业、托幼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适用本规定。•怎样正确佩戴口罩?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口罩,佩戴口罩应当遮住口鼻;当口罩出现脏污、损坏、异味等情况时,应当及时更换。在疫情期间,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时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谁可以监督?用餐人员等社会公众发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不戴口罩怎么处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未尽到监督管理责任,累计处罚其从业人员三次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向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口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需要说明的是,处罚不是目的,《规定(草案)》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行为,更加注重教育和引导,发现后先责令改正,只要及时改正就不再处罚。
福建类似立法已满一年
对于此次立法,河南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去年1月2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福建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进行专项立法的省份,吸引了全国各地媒体的关注。《规定》全文只有四条,300多字,篇幅短小精悍,但“含金量”很高,对公众关心的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福建已开出多张“不戴口罩”处罚单
在福建省《规定》实施首日,厦门就开出了首张“不戴口罩”罚单,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经营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罚款。去年2月,福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违反《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店开出了“不戴口罩”罚单,对该餐饮服务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这也是福安市首张“不戴口罩”罚单。去年2月,福建省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餐饮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有4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佩戴口罩。执法人员立即将证据进行固定留存,并当场使用简易处罚程序,对违规餐饮服务单位处以50元罚款。这是“佩戴口罩”入法新规落地后,政和县开出的首批罚单。
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不戴口罩”罚单
去年9月,福建省漳浦县市场监管局重点督查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执行情况,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0家,对3家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佩戴口罩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当场予以处罚,责令整改6家。
福建省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现场
近日,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时期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执行情况。截至3月23日,执法人员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1份,现已处罚餐饮服务单位62家。
在福建省《规定》实施首日,厦门就开出了首张“不戴口罩”罚单,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经营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罚款。去年2月,福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违反《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店开出了“不戴口罩”罚单,对该餐饮服务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这也是福安市首张“不戴口罩”罚单。去年2月,福建省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餐饮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有4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佩戴口罩。执法人员立即将证据进行固定留存,并当场使用简易处罚程序,对违规餐饮服务单位处以50元罚款。这是“佩戴口罩”入法新规落地后,政和县开出的首批罚单。
去年9月,福建省漳浦县市场监管局重点督查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执行情况,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0家,对3家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佩戴口罩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当场予以处罚,责令整改6家。
近日,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时期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执行情况。截至3月23日,执法人员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1份,现已处罚餐饮服务单位62家。
以往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多聚焦在行业规范层面,而随着福建省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将“戴口罩”入法,并开出“不戴口罩”罚单,到河南省拟将“戴口罩”入法,均从侧面凸显了以专项法规形式来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现实性、必要性和重要性。目前,口罩立法虽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但福建省、河南省的举措得到不少网友的支持,它是以法治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个重要举措,以此来推动餐饮服务业提高公共卫生防范能力,更好的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人民日报、大河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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