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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松原市纪委通报一批典型问题和部门

2017-08-25 中国吉林网


四平市通报十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

近日,四平市纪委通报了10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这10起典型问题是:


1.梨树县白山乡广播站站长兼大泉眼村党支部书记郑利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9月,郑利将大泉眼村100户贫困户养猪项目扶贫资金40万元挪作他用。2017年8月,郑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梨树县胜利乡小城子村文书郝德明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2年,在胜利乡小城子村危房改造工作中,郝德明弄虚作假,先后为4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出具虚假材料,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每户1万元,共计4万元。2017年6月,郝德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梨树县林海镇老奤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梁二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2年春季,梁二利用职位之便,伙同他人弄虚作假上报危房改造户,共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5.3万元。2017年5月,梁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伊通县莫里青乡劳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宝林不作为问题。2015年初,乡财政所拨付劳动村母牛养殖扶贫专项资金84.42万元,劳动村将该笔资金滞留至2017年仍未动用,使扶贫资金未能发挥效益。2017年7月,刘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伊通县莫里青乡兴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春不作为、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末至2015年初,乡财政所拨付给兴宏村母牛养殖专项资金38.7万元,兴宏村将该笔资金滞留至2016年底仍未动用,使扶贫资金未能发挥效益。2017年1月,兴宏村用该项资金给621名非贫困村民每人发放新农合参合补助100元,计6.21万元。2017年7月,李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伊通县三道乡前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晓东乱收费问题。2013年,前瓦村在实施扶贫养牛项目过程中,向养殖黄牛的45户贫困户按每头牛50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共计22.5万元,并将其中19户的9.5万元以村收入入账。2017年8月,黄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双辽市卧虎镇贺家村党支部原书记贺文秀将修整村内道路款支付招待费等问题。2015年7月,贺文秀与其他村干部商议决定,将修整村内道路的扶贫款7000元用于支付招待费、出租车费。2017年8月,贺文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双辽市柳条乡小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金山在危房改造中乱收费问题。2016年,在危房改造中,共向8户村民收取保证金8000元。2017年8月,刘金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东八大村治保主任徐树山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索取好处费问题。2014年至2015年,徐树山在平西乡东八大村贫困户、低保户危房改造中,利用职务便利,向6户贫困户分别索取好处费3000至5000元,共计2.2万元。2017年7月,徐树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0.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两家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成歧等8人违规收费问题。2013年,在两家子村危房改造期间,李成歧和各村民小组组长违规收取165户危房改造保证金2000元、照相费和档案费200元,共计36.3万元。2017年8月,李成歧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民小组组长李成久、赵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总支副书记付井双、村民小组组长曹双、付强、赵兴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脱贫攻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使命担当。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党,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镜鉴,查隐患、找漏洞、真整改,把严明扶贫领域纪律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扶贫帮困资金管细、管实、管到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正确履职,做到以人民为中心,管好每一个扶贫项目,用好每一分扶贫资金,落实好每一项扶贫政策,让国家的好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抓监督、挖线索、查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滞留、挪用、贪占扶贫款物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为官不为、胡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对因领导不力、组织不力,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导致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抓深、抓透、抓到底,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四平市纪委)


松原市通报五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近日,松原市纪委通报了5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这5起典型问题是:


1.松原市宁江区林业局原副局长张凤双等5人失职致使泄洪区荒地改变用途被责任追究问题。2001至2013年间,时任宁江区林业局副局长张凤双、营林科科长景德镇、善友镇林业站站长李树祥、伯都乡林业站站长黄涛及科员马松波等5人工作失职,致使新民乡、善友镇4名村民在其承包的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泄洪区荒地上种植林木(同时非法领取国家巨额退耕还林补偿款共计96.99万元),严重影响第一、第二松花江行洪泄洪,破坏了生态环境。张凤双、景德镇、李树祥、黄涛、马松波等5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均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扶余市蔡家沟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王喜来等3人监管不力致使噪音和粉尘污染整改不到位被责任追究问题。因扶余市蔡家沟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王喜来、扶余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王中一、蔡家沟镇政府环保监督员孙延江等3人失察失管,2004年4月以来,该园区内冀东水泥厂不断产生噪音和粉尘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王喜来、王中一、孙延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扶余市畜牧局原副局长兼草原站站长杜洪福等4人监管不力致使草原改变用途被责任追究问题。2003年7月,长春岭镇南天村党支部原书记门喜在草原内非法开垦耕地17.5公顷,用于种植经济作物至今。时任扶余市畜牧局副局长兼草原站站长杜洪福、林业局生态草办公室负责人王福玉、生态草管护大队大队长李长有因疏于监管致使草原被非法开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石桥乡副乡长陈广学未及时制止门喜非法开垦草原并对外发包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长岭县国营前七号机械林场八十八营林区副主任杜长友失职致使林地改变用途被责任追究问题。2017年春季,杜长友未对承包人张某的还林地块进行检查验收,导致其承包的位于八十八营林区共计87公顷林地种植了农作物。杜长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乾安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臧国文、副大队长宋跃武失职致使非法取土破坏林地被责任追究问题。2012年,乾安县安字镇西下村村民段某与该县市政公司签订合同,同意其在所属林井山林地非法取土,臧国文、宋跃武二人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后,未予以制止,未报告处理,致使7公顷林地被破坏,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3.98万余元。臧国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级处分,宋跃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暴露了个别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真抓真管、一抓到底,最后受到了严肃责任追究。


通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抓紧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生态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纪委常委会议部署要求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畅通监督渠道,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格落实立转、立交、立查要求,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必须在6天内办结。要认真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法规,对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松原市纪委监察局)


松原市通报六个市直部门

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近日,松原市纪委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6个市直职能部门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通过问责将压力有效传导给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传导给每一名从事扶贫攻坚工作的党员干部,不断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通报指出,市食药监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等6个市直部门在精准扶贫包保贫困村工作中,有的为了体现工作业绩,上报扶贫工作总结情况不实,弄虚作假,夸大帮扶成绩;有的将其他职能部门正常申请的修路、危房改造等项目归功于己;有的将根本没做的事情编成成果上报;有的将小业绩说成大成果;有的将计划事项总结为已经完成的工作等等。均不同程度存在“虚、浮、假”问题,使扶贫成效大打折扣,更伤了贫困群众的心,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一要提高政治定位,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两学一做”中感深悟透职责使命,要将扶贫工作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落实好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中央和省的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要切实真抓实干,杜绝形式主义。扶贫不是一句空口号,得有真办法、实举措、硬功夫才行。脱贫攻坚要见真实效、出真政绩,归根到底要靠尊重科学规律、真抓实干来实现。各级干部要把扶贫工作牢记在心上,紧抓在手上,下大力气、动真感情扶真贫、真扶贫。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注重贫困人口发展能力的实质性提高,瞄准贫困人口分类施策,充分发挥扶贫对象的主观能动性,着力增强他们的内生发展能力。要坚决贯彻《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解决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等问题的通知》,减少填表报数、检查考评、会议活动和发文数量,规范调查研究,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推进扶贫工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要强化监督执纪,保持高压态势。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期,啃“硬骨头”尤需坚强作风纪律保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握职责定位,精准发力,铁面执纪,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正在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时不坚决不到位,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问题,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时候、以任何名义在扶贫工作上动歪脑筋、打小算盘,以高压态势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四要加大问责力度,坚持通报曝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所辖地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坚持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党内通报和媒体曝光相结合,市县联动,加大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凡是发生在扶贫领域的问题,不论案情大小、不论涉案金额多少,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脱贫攻坚“敷衍塞责必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松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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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察厅

编辑:张饮杨       审校:曲翱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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