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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9-05 中国吉林网

近日,延边州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是:


1.大兴沟林业有限公司大兴沟林场原场长张新君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张新君利用单位公车运送自己购买的摩托车,并驾驶公车办理私人摩托车牌照。张新君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大兴沟林场场长职务。


2.延吉市职业高中培训中心主任崔英爱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9月,崔英爱随同延吉市职高在职教师和职高驾校聘用人员等11人前往泰山、泰安等地公款旅游。崔英爱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图县林业局明月林场原场长赵凤英公车私用问题。2012年,赵凤英担任安图县林业局明月林场场长期间公车私用,并用公款报销燃油费、过路费3373元。赵凤英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珲春市殡葬管理所所长鞠明杰公车私用问题。鞠明杰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单位公车上下班,并且在节假日期间将公车违规停放在自家楼下。2017年清明节期间,鞠明杰于中午下班后私自驾驶公车返回家中休息。2017年5月,鞠明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无视中央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延边州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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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延边州纪委监察局

编辑:韩菡         审校:熊一黎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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