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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八万元的红宝石吊坠卖成了八千元?买卖双方互相猜疑,闹上法庭后,结局亮了!

杭州中院 2021-07-11


为爱赴杭,引来乌龙一场


周女士家住上海,丈夫在杭州工作。今年6月份,为了过上一个有意义的结婚纪念日,她特地从上海赶来杭州,在丈夫的陪伴下,到杭州下城区某珠宝商行选购了一串心仪的红宝石吊坠,标价1万余元,打完折8千多,还送一条8百多的金项链。


图片来源于网络


没想到一个月之后,周女士却接到该珠宝商行工作人员的微信好友申请。据对方说,因为员工疏忽,他们误将价值近8万元的红宝石吊坠当做周女士选购那款标价1万余元的红宝石吊坠,交付给她。乍一听对方这么说,周女士想起了很多之前看到过的诈骗新闻。


小心谨慎,无奈对簿公堂


在微信聊天中,珠宝商行的工作人员提出了珠宝鉴定、退款退货、打折补差价等多种解决方案,但小心谨慎的周女士始终将信将疑,不但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证明身份,还查询了珠宝商行的工商登记信息和涉诉信息。


双方协商记录


珠宝商行见周女士迟迟不表态,误以为她是有意刁难,便多次催促。一方面确无将高价珠宝占为己有之心,另一方面又怕对方收货后反咬一口说自己调包,反复思量之下,周女士还是要求珠宝商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心存疑虑,调解一度停滞


珠宝商行将周女士起诉到下城法院后,法院认为诉前调解有利于快速化解双方争议。但周女士始终谨慎小心,对调解人员打去的电话也心存怀疑,不同意来杭州当面调解。这更是加深了珠宝商行对她的误解,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案件流转到了法官助理王仕林手上,他仔细翻看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后,发现引发这场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珠宝商行的员工贴错了标签。事情发生后,双方都是诚心想解决问题的,周女士也一直态度明朗,表示如确实存在误购,自己也没有将错就错、占为己有的想法,那么,问题肯定是出在沟通上。


尽心调和,法院定分止争


为了打消周女士的顾虑,王仕林首先借助浙江法院12368短信平台,向她发送短信表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她送达珠宝商行起诉材料;然后,通过多次电话沟通,邀请珠宝商行的代理律师和周女士进行网上调解。在沟通中,他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心情,没有过分强调“重大误解”“过失责任承担”等法理,而是将心比心,从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诚信经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角度,打开了周女士的心结,也消除了珠宝商行对周女士的误解。


最终,周女士同意在法院见证下“一手退货一手退钱”,珠宝商行作为一个负责的企业,也愿意承担她来回交通费等费用,双方当庭和解。在杨雪娟法官的指导下,王仕林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周女士送达和解协议。她当即退还了当初购买时收到的红宝石吊坠和赠送的金项链,珠宝商行撤回起诉,并向她送上锦旗,赞她“品德高尚、学习楷模”。次日,珠宝商行又给法院送来感谢信,向法院干警不分昼夜、尽心调和的敬业精神表示感谢。







法官手记




《论语》有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制度可以解决所有矛盾纠纷,诉讼也不是万能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生纠纷时,当事人除了选择诉讼,还可以选择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法院也会尽可能地找到各方都愿意接受和满意的解决方案,尽力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正能量需要被看到,好人好事应予赞扬。法律除了强制、教育功能,还有评价、指引功能。在这起纠纷中,周女士没有盲目地退换货,也没有试图私吞高价珠宝,而是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达到了自我保护的目的。珠宝商行发现给错货后,并没有理所当然地要求周女士退还货物,而是通过真诚沟通,以物质补助和精神嘉奖的方式让周女士“好人有好报”,承担起了一个诚信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诚信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起纠纷中得到充分彰显!




来源:下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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