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杭联手保障长三角一体化!杭州中院与苏州中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关于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共同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8月2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共同签约。
按照合作协议,杭州中院将与苏州中院创新协作形式、拓展协作平台、深化协作交流,通过构建审判事务协作、跨域诉讼服务协作、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保护等十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地司法资源优势,协同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共同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表示,“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从古至今,苏州和杭州往来密切、地缘相近、人文相亲,都有“人间天堂”的美誉。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两地的合作交流更是步入了快车道,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此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地法院的司法协作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他希望,苏杭两地法院融合所长,通过构建多层次、常态化的司法协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共同助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指出,苏州和杭州同处长三角中心腹地,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两地在司法领域的交流协作也正朝着高质量、高水平的目标加快推进。他希望,两地法院要聚焦一流标准,共同打造司法协作新标杆;坚持高效协同,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坚持数智赋能,共同打造数字法院新模式。
座谈会上,苏杭两地法院还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当天上午,苏州两级法院考察团一行20余人参观了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中院大数据中心、党建文化长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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