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证明“我爸是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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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继承遗产跑了7个月,证明“我爸是我爸”,结果…
近日,
广东惠州的陈先生
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
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件烦心事:
为了继承已故父亲的一笔存款,
需要办理公证。
但陈先生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
居委会来回跑了七、八次,
历时7个多月,
还是没能拿到他父亲的存款。
陈先生第一次去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公证时,虽然向公证处提供了户口簿,而且陈先生与父亲在同一本户口簿,并能证明两人父子关系,但公证处工作人员却依然要求陈先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于是,陈先生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却告诉陈先生亲属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不予办理。 陈先生第二次来到公证处说明派出所不予办理关系证明的情况后,公证处说到派出所复印户籍底册也可以。陈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但派出所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办理复印户籍底册。 陈先生第三次到公证处,公证处说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陈先生又到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则说依据民政部规定,不予陈先生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陈先生第四次来到公证处将情况说明,但公证处却说没有证明就无法办理公证,此事就此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