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济南新冠疫苗接种有新变化
自济南市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来,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截至7月1日,济南市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1122万剂次。
为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即日起,
我市将恢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
1.全市所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继续开展第一剂次接种工作,请未接种第一剂次的人员,携带好身份证,及时到附近的接种点接种。
2.在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的同时,将继续开展第二剂次、第三剂次的接种工作。请达到间隔时间(灭活疫苗两剂次间隔≥21天,重组蛋白疫苗第一和第二剂次间隔≥28天、第二和第三剂次间隔≥28天)还未接种第二、三剂次的市民朋友及时前往原接种门诊接种。
第一剂次接种后,若出现一般反应(接种部位红、肿、热、痛等轻微症状),请不用担心,这些症状均不属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可以继续完成后续剂次的接种。
3.因无法返回济南而在外省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第2或第3剂次的市民,请及时将接种的信息(疫苗的厂家、类型、批号、接种时间和接种单位)反馈给济南本地为您接种疫苗的接种点,这样您的健康码才能显示完成全程接种。
此外,
济南市泉城公证处
创新推出“公证+认证”
新冠疫苗接种涉外公证
“一条龙”服务,
在济接种新冠疫苗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可根据前往国家(地区)的使用要求,
到公证处跑一次即可办理
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的
涉外公证、领事认证文书。
一、确认疫苗种类及接种证明的境外认可性
计划出国(境)人员在出国(境)前,一定先了解前往国家(地区)对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生产厂家的要求,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前往国家(地区)认可的新冠病毒疫苗,打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并加盖公章。根据国际文书使用惯例,确认该证明进行司法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及各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后可在境外使用。
二、申办涉外公证文书
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籍人士携带有效护照)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原件,前往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文书,并享受防疫绿色通道优惠。
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办理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涉外公证业务地址及咨询电话:
1.总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南路60-1号
咨询电话:0531-66666148
2.莱芜分部:济南市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山路2号
咨询电话:0531-76216209
3.玉函路分部: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45号(山东女子学院院内)6号楼2层
咨询电话:0531-82029471
4.市政中心分部: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
咨询电话:0531-67819577、82070965
5.高新区分部: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北厅B-301
咨询电话:0531-68972660
6.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济南市经七路88号济南市房地产大厦501室
咨询电话:0531-82070965
三、申办领事领证
在济接种新冠疫苗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申办涉外公证文书后,可根据前往国家(地区)领事认证使用需求,携带涉外公证书原件及各国驻华使领馆认证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申请办理领事认证业务。
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出具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公证文书后,可直接转入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证程序,无需申请人前往取件办理。
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受理大厅: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E区850室
咨询电话:0531—86931248
小伙伴们,
疫苗打完了吗?
拥有金盾了吗?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记者苏珊 陈彤彤
▌编辑:王海燕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