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计划及岗位
通江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19日开始报名!
8月16日,县教科体局发布了
关于2017年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
到城区学校任教的公告
8月19日开始报名
想去城区任教的农村教师
可千万千万不要错过这次机会哦~
本次计划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共80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45名。
选聘范围及原则
选聘范围:本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选聘原则:坚持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同意,自愿报名参考的原则。
选聘条件
◆ 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承担选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 学历条件
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条件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的第一天。
◆ 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 教学经历条件
报考各个岗位教师须具有五年及以上农村学校教学经历。教学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的第一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城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报名及资格审查
◆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须报具体学校具体学科岗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聘中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 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9日至8月20日(每天8:30至18:00)。
◆ 报名地点: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机关三楼。
◆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随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将即时取消选聘资格。
2.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报名者须在申请中承诺“被选聘后自愿聘用在设岗学校空缺岗位等级岗位”,同时所在学校校长在报名者书面申请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农村学校教学经历(必须注明农村学校任教起止时间、任教学段、任教学科)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同时递交两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加分政策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后)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予以加分(以文件、证书或简报原件为依据):
1.获国家、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分别加2.5、2、1.5、1分;
2.获国家、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分别加2、1.5、1、0.5分;
3.获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每次分别加2、1、0.5分,获二等奖的每次分别加1、0.4、0.2分;
4.省级骨干教师加1分。
5.在国家、省、市级学术刊物(仅限正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0.5、0.3、0.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递交本人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现场审查并确认加分分值。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同一年度相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同一年度不同项目加分按规定加分;不同年度相同项目加分可累计加分,不同年度不同项目加分按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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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合自县教科体局,图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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