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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19日开始报名!

2017-08-18 四川通江


8月16日,县教科体局发布了

关于2017年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

到城区学校任教的公告

8月19日开始报名

想去城区任教的农村教师

可千万千万不要错过这次机会哦~


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80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45名


选聘范围及原则

选聘范围本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选聘原则:坚持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同意,自愿报名参考的原则。


选聘条件

◆ 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承担选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 学历条件

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条件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的第一天。


◆ 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 教学经历条件

报考各个岗位教师须具有五年及以上农村学校教学经历。教学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的第一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城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报名及资格审查

◆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须报具体学校具体学科岗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聘中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 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9日至8月20日(每天8:30至18:00)。


◆ 报名地点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机关三楼。


◆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随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将即时取消选聘资格。


2.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报名者须在申请中承诺“被选聘后自愿聘用在设岗学校空缺岗位等级岗位”,同时所在学校校长在报名者书面申请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农村学校教学经历(必须注明农村学校任教起止时间、任教学段、任教学科)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同时递交两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加分政策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后)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予以加分(以文件、证书或简报原件为依据):


1.获国家、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分别加2.5、2、1.5、1分


2.获国家、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分别加2、1.5、1、0.5分


3.获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每次分别加2、1、0.5分,获二等奖的每次分别加1、0.4、0.2分


4.省级骨干教师加1分


5.在国家、省、市级学术刊物(仅限正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0.5、0.3、0.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递交本人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现场审查并确认加分分值。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同一年度相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同一年度不同项目加分按规定加分;不同年度相同项目加分可累计加分,不同年度不同项目加分按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想了解具体选聘岗位、条件

及更多详情,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至县教科体局查看!


内容综合自县教科体局,图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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