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脱贫攻坚最新政策来啦 | 社会保障篇
关于通江最新的脱贫攻坚6大政策
江小妹今天来继续为大家普及啦
上一期讲到的政策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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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江小妹一起来关注一下
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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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政策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动态调整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2018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720元/年。凡持有通江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低保家庭中的特定对象给予分类调节补助,标准是:重特大疾病患者每人每月增加150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在校大学生每人每月增加80元; 7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增加补助50元。符合以上多种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调节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县民政局,咨询电话7116589)
★ 基础养老金
年满16—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县(区)政府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代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等13个档次,缴费年限最低不得少于15年)。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当前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7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总额÷139)。
(县社保局,咨询电话7224686)
★ 高龄津贴
80-89周岁,不低于50元/月·人;90-99周岁,不低于100元/月·人;100周岁以上,不低于500元/月·人。
(县民政局,咨询电话7116589)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女年满58周岁、男年满60周岁,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符合政策生育),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县卫计局,咨询电话7221627)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扶助标准为父母每人每月520元;子女死亡的,扶助标准为父母每人每月650元。
(县卫计局,咨询电话7221627)
★ 残疾人扶助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0元/月/人(2018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80元/月/人,二级50元/月/人;12岁以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金额5000元至10000元,手术治疗每例救助金额10000元至30000元;7岁以下重度听力残疾儿童,符合“七彩梦”项目手术的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并补助康复训练费用14000元/名,康复训练10个月;7岁以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央彩金训练费12000元/名;3-6岁孤独症儿童中央财政补助12000元/人,训练时间10个月(2016年标准)。
(县民政局,咨询电话7116589;县残联,咨询电话7221512)
★ 特困人员供养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农村集中特困供养人员500元/月,分散特困供养人员400元/月。
(县民政局,咨询电话7116589)
★ 困境儿童保障
对孤儿按机构养育1300元/月、分散供养810元/月标准落实基本生活费;特困供养儿童16周岁以下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农村按照分散供养400元/月、集中供养500元/月,城镇按照分散供养500元/月、集中供养600元/月标准落实;对其他困境儿童按照城市500元/月、农村3720元/年低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150元/月低保调节补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的困境儿童给予临时救助。符合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按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县民政局,咨询电话7116589)
★ 扶贫保障保险
以2014年底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人口为参保对象(含已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购买,保险期限为一年,财政提供80%的保费补贴(即48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承担保费的20%(即12元),涵盖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疾病身故等保障保险责任。
(县金融办,咨询电话723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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