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告!
通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非洲猪瘟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十严禁 一关闭”
1、严禁从疫区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
2、严禁从高风险区内调运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
3、严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途经高风险区;
4、严禁我县的生猪调出外省;
5、严禁收购无动物标识和未经检疫的生猪;
6、严禁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流通上市;
7、严禁生猪养殖场(户)用泔水喂猪;
8、严禁隔离观察期未满的生猪移动;
9、严禁违规出具检疫合格票证;
10、严禁检查站、临时检查站、检疫申报点工作人员擅离职守;
11、关闭全县生猪检疫A证电子出证系统和县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
二、群防群控,有奖举报
鼓励群众举报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违规出具检疫证明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
通江县重大疫病防控指挥部
0827-7233930
通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0827-7234717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根据每日国家及省发布的最新调运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
禁止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告知书
依据农业农村部64号公告第四条“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及其周边省份的养殖场(户),不得使用泔水(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10月21日云南昭通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四川省属于疫情省份的毗邻省。根据四川省非洲猪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从10月22日起,全省范围内禁止使用泔水(餐厨废弃物)喂猪。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县范围内各生猪养殖场(户)禁止使用泔水(餐厨废弃物)喂猪。
二、生猪养殖场(户)如因使用泔水(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感染非洲猪瘟,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将直接追究餐馆业主和生猪养殖场(户)的法律责任。
三、对饲喂泔水即将上市的生猪,要从停止饲喂泔水之日起限制移动、临床观察20天后且无异常情况,方可开具产地检疫证明。
四、个别养殖场(户)不听劝阻,仍然使用泔水等餐厨废弃物饲喂的生猪,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律不得对其开具产地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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