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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人,潜逃3个月!他终在通江落网!

四川通江 2019-06-30


为深入开展“百日安全”专项行动

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前期成果

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近期连续组织开展夜查行动

保持对交通违法犯罪的

高压严管态势

近日,行动一线再传捷报——

特勤中队民警在夜间盘查中

抓获在逃人员一名

2019年1月24日9时许,交警大队特勤民警杨青龙、李林峰在铁佛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现疑似在逃人员吴某华,民警立即上前进行询问盘查,发现其确为在逃人员,遂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现羁押于通江县看守所。


经查:该男子在2018年10月27日,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平昌县邱家镇方向往通江县诺江镇方向行驶,造成人员伤亡。后多次传唤拒不到场,且潜逃外地,被通江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


这名被抓获的在逃人员

不仅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

肇事后还潜逃外地

可以说这样的行为

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


江小妹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江小妹

也要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

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千万不要选择逃逸

  因为最终也无法逃过法律的制裁


我们为交通民警点的同时

也请记得一定要

安全出行,平安过年哦


来源:通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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