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酒驾撞人,潜逃3个月!他终在通江落网!
为深入开展“百日安全”专项行动
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前期成果
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近期连续组织开展夜查行动
保持对交通违法犯罪的
高压严管态势
近日,行动一线再传捷报——
特勤中队民警在夜间盘查中
抓获在逃人员一名
▼
2019年1月24日9时许,交警大队特勤民警杨青龙、李林峰在铁佛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现疑似在逃人员吴某华,民警立即上前进行询问盘查,发现其确为在逃人员,遂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现羁押于通江县看守所。
经查:该男子在2018年10月27日,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平昌县邱家镇方向往通江县诺江镇方向行驶,造成人员伤亡。后多次传唤拒不到场,且潜逃外地,被通江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
这名被抓获的在逃人员
不仅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
肇事后还潜逃外地
可以说这样的行为
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
江小妹了解到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江小妹
也要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
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千万不要选择逃逸
因为最终也无法逃过法律的制裁
我们为交通民警点
也请记得一定要
安全出行,平安过年哦
来源:通江县公安局
江小妹带你看通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