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之终极——心的光明
宇宙之终极
《赞法界颂》中有关如来藏的比喻
兔角体非有,妄执令真实,
法界离妄执,妄执真非有。
“兔角体非有,妄执令真实”,兔子一般是没有角的,如果一个人不知道兔子是什么样的动物,就会以为兔子也像牛羊一样头上有角,那就是他的错误。因为有了这样的错误,所以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兔角,但兔角对他来说却很真实,或许还认为兔角也像鹿茸、象牙一样值钱,继而会产生同样的贪心。谁安排了这一切?就是虚妄的执着。
这也像是做梦,任何人都知道,梦里见到的一切,都是不存在的。但在做梦的时候,梦里发生的一切,与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完全一样。究竟是什么让梦境变得这么实在呢?就是我们自己的心,除了自己的心以外,没有别的东西可以让它变成实在。
在加行道证悟空性以后,梦中的现象也就开始淡化了。虽然也会做梦,但当下就知道自己在做梦,不仅知道自己在做梦,而且知道梦里看到的所有东西都是虚幻的,现实生活中自己遇到的一切,也像梦中的景象一样虚幻。
世俗谛当中的任何物质,实际上都与兔角、梦境完全一样,其本体根本不存在。但在没有证悟空性之前,我们始终感觉不到现实的虚幻,一直认为,山河大地、日月星辰、金钱、名誉等世间八风都是存在的,无论佛菩萨怎么给我们说这些都是虚幻的,我们也不会幡然醒悟。甚至连当下的梦境都不知道是假的,只有从梦境当中苏醒以后,才知道那是一场梦幻。
谁让我们产生这样的真实感呢?不是别的,就是我们自己的执着与无明。
“法界离妄执,妄执真非有”,法界本身不存在妄执。真正的妄执也不存在,也是虚幻不实的。
妄执是什么?就是我们认为存在的执着,人我执与法我执,都是妄执。既然法界远离一切妄执,实际上就是说,法界不是实有的。如果法界是实有的,就没有远离妄执。
我们不能认为,有一个叫做法界、光明的东西,它是永远存在、实实在在的;而烦恼、轮回与不清净的现象,才是不存在的。
如色必破坏,微尘犹可知,
法界非破坏,三时不能得。
“如色必破坏,微尘犹可知”中的“色”,即指色法。佛教所讲的色法,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红、黄、白、绿等顔色,另外一个就是长、短、方、圆等形状。在颜色和形状里面,包含了所有肉眼可见的色法。
色法也可以用中观的逻辑等等来证明它的不存在,抉择它是空性,这就是被破坏。哪怕构成所有物质的微尘,也可以被打破,先变成量子物理学家所说的真空,再往下是自空中观所讲的真空,再往下是他空中观所讲的真空,再往下就不再有上下的层次,那就是三转法轮所讲的宇宙之终极——心的光明。
“法界非破坏,三时不能得”,但我们却不能通过任何方法来破坏法界,或抉择出法界是空性。假设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所有事物中,或者在我们心中,能找到一个叫做法界的东西,无论它是什么样的法,我们还可以把它抉择为空性,可以将它破坏掉,但法界已经超越了时间与凡夫心的范畴,我们又怎能破它呢?没有办法破。
既然法界没有办法破,那它是不是真实、不空的呢?不是,因为不空、实在已经属于思维的范畴,都是凡夫心的一种妄执,都是可以遮破的法,但法界是得不到的,如果法界可以得到,就肯定不是心的本性,而成了妄念的对境了。
有生还有灭,荣辱亦皆随,
法界非生灭,云何言所知?
所有的有为法都有生,同样也有灭。荣辱等世间八法,也随着它们的因缘,时而产生、壮大,时而毁灭、消失。法界是没有生灭的,所以怎么能说知道法界是什么样子呢?凡夫有漏的心或意识根本无法证悟、接触到心的本性光明法界。意识范围内的所有法,都是有生有灭,随缘而转的,法界却不生不灭,所以凡夫不会了知。
既然不会了知,那我们怎么证悟呢?虽然语言或思维无法直接接触、证悟心的本性,包括阿赖耶识在内的八识全都是妄念,都是没有用的,全都要推翻、断除、扔掉,当这些全部推翻以后,心的本性自己就会显现出来,这就是真理。不是别的东西去证悟它,而是心自己去证悟、感觉、体会。虽然这与平时的感受全然不同,但我们只能用这样的词句来表述,这叫做自证,也叫做证悟空性。虽然唯识宗也讲自证,但此处的自证与唯识宗的自证是不同的。
我们现在的这颗心没有办法证悟心性,而只能尽量接近、靠拢心性。意识目前的工作,就是让它自生自灭,自己把自己毁掉,自己把自己推翻。
佛在显宗经典里讲过一个非常好的比喻:很薄的两块木板相互摩擦,就会产生火苗,最终这个火苗会把两块木板一起烧掉。也就是说,木板自己产生的火焰毁了它自己。同样,我们的意识就是要自己通过闻、思、修,最终利用自己的智慧把自己推翻。意识就能做到这一点,无论再锻练、再修行,它永远都不会证悟空性,更证悟不了心的本性。只要没有它,就足够了。有它的存在,就会始终不让我们证悟空性;当它没有以后,心的本性光明就会自然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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