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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史•强警•为民——教育整顿福建在行动】晋江法院集中向9件案件困难当事人发放21.5万元执行慈善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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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晋江法院为我申请到慈善救助款,我取钢板的钱有着落了,真是太感谢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郑某在领取到执行慈善救助款后向法院由衷地表达了感激之情。
8月19日上午,晋江法院对符合执行慈善救助条件的9件案件当事人共计发放执行慈善救助款21.5万元。本次执行慈善救助款的发放,主要涉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附带民事赔偿纠纷等涉民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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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郑某在工地进行钢结构施工安装过程中不慎摔伤,造成左足损伤、椎体骨折等伤害。经晋江法院裁定确认,某钢结构公司应支付郑某赔偿款8.5万元。后该公司支付了3.5万元后,迟迟未履行剩余赔偿义务。郑某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已负债两千多万元,法定代表人已不知所踪。郑某因伤无法外出打工,与古稀老母相依为命,母亲也经常需要吃药。郑某现急需取出左足内的三块钢板,但却筹措不到医疗费。执行法官了解到郑某的情况后,及时为郑某申请了执行慈善救助款4万元,帮助郑某解决了燃眉之急。
为民办实事
晋江法院帮助贫困执行案件当事人申请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的理念所在,也是落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今年以来,晋江法院共为7件案件当事人申请保险救助款共计14.64万元,共为32件案件当事人申请66.5万元慈善救助款。下一步,晋江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持续做好救助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和民生关怀,实现执行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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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陈华清 魏维平
编 辑|尤燕玲 陈德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