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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史•强警•为民——教育整顿福建在行动】晋江法院举行执行保险救助款发放仪式

晋江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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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晋江法院举行执行保险救助款发放仪式及座谈会。晋江法院执行局局长苏友庆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公司总经理戴力量、副总经理许志纯参加发放仪式及座谈会。此次仪式共向6人发放执行保险救助款301588.6元。本次救助主要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被救助人杜某在领到9万元执行保险救助款,非常感动,他说:“我是重庆人。我母亲出事前在泉州商场做清洁工作,前年被一辆电动车撞成一级伤残,去年年底去世了。对方分文未赔,家里也因给母亲治病负债累累。没想到今天能够领到救助款,真的感到非常的温暖!”


向某说:“我也是从重庆来晋江打工的。前年的一个大清早,我被一辆车撞伤,对方酒后驾车后还逃逸。后来,晋江法院判他有期徒刑四年多并赔偿6万多元。那个司机也是外地人,至今还在监狱服刑,也没什么财产可供执行。我因车祸在家治病,已经停工两年多了,全靠我老婆一点点的收入维持生活。法院这次发给我救助款,真是雪中送炭,感谢晋江法院!” 

发放仪式结束之后,晋江法院还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召开了执行保险救助座谈会,就执行保险救助工作进行了沟通。座谈会上,苏友庆局长向戴力量总经理一行介绍近年来执行保险救助工作开展的情况。随后大家围绕议题,深入探讨保险救助的案件类型、救助对象等问题。苏友庆局长表示,希望双方继续积极沟通,及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救助困难当事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戴力量总经理也表示将继续支持晋江法院开展的执行保险救助工作,在实践中不断保持沟通交流合作,让贫困群众得到及时救济。

自2018年开始引入“执行+保险”救助机制以来,晋江法院已为68件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保险救助款321万余元,执结了一大批案件,该新模式的优势日益凸显,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此外,晋江法院于去年全国首创“执行+慈善”救助机制。截止目前,晋江法院共为66起案件困难当事人申请执行慈善救助金118.3万元

文:陈华清 图:魏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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