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裁判文书也能电子送达!晋江法院适用新民事诉讼法电子送达第一份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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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
《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九十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明确规定今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均可通过电子送达。
【送达案例】
新法实施后,晋江法院依托电子送达平台,首次成功送达一起民事案件判决文书。
2022年1月10日
上午9:45
1
晋江法院向人在莆田荔城区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林某发起裁判文书送达。
2022年1月10日
下午14:40
2
送达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林某电话确认,电话为当事人林某本人并同意接收电子裁判文书送达,并同步录音。
2022年1月10日
下午14:41
3
送达工作人员发起短信送达。当事人林某接收短信。
2022年1月11日
下午16:00
4
当事人点击短链接签收裁判文书。
2022年1月11日
下午
5
随即,送达工作人员登记确定送达,送达日期为2022年1月11日。
至此,晋江法院成功送达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首起民事案件电子裁判文书。
【送达流程】
第一步: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需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勾选同意电子送达或电话、短信等形式确认接受电子送达诉讼文书。
第二步:电话、短信验证
案件审理期间或审理结束后,我院将通过送达系统对同意电子送达当事人发起电子送达任务,当事人将收到附含文书链接和验证码的短信通知。
第三步:线上查看电子文书
当事人接收短信后,可以通过点击短信链接或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微信小程序输入验证码后查看法律文书。
第四步:线下申请纸质文书
如当事人需要纸质文书的,可向我院提出,我院将依法提供。
文稿:杨 易 陈明辉
排版:尤燕玲 黄晓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