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发展·夏季攻势】再发力!三家公司被查封······
夏季攻势 · 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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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法护发展”实践活动要求,晋江法院持续开展涉民企专项执行活动。6月14日,上午8时30分,全体执行局干警严阵以待,伴随着一声嘹亮的“出发”指令,晋江法院涉民企专项执行“夏季攻势”行动再次前行。
本次执行行动,晋江法院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集中执行,出动6个执行团队,共45名执行干警、警车8辆,按照执行计划兵分3路,开展执行行动。
“法院+公安+供电”
联动作战再显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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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1日,我院依法拍卖晋江某鞋服公司在陈埭镇某工业厂房,并以最高价716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晋江法院执行局于2022年1月11日在上述拍卖物张贴腾房公告,要求厂房所有人及占用人在一定期限内腾空。
断电+开锁
由于厂房存在租赁方某鞋业公司,该租赁方负责人向执行法官提出请求执行法官给予延期腾空,执行法官出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及时征得买受人的理解与同意。直至4月底,该租赁方公司已开始稳步复工复产后,执行法官再次给予租赁方公司一定期限主动腾空。然而该租赁方公司不仅迟迟未有腾空动作,还扩大招工生产。晋江法院综合各方考虑,决定与陈埭派出所、陈埭供电所协同作战强制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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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上午9时,执行局干警到达现场雷厉风行迅速开展工作。一组干警与陈埭派出所民警拉开警戒线,阻止无关人员入场阻扰。二组干警入场疏散人员,与陈埭供电所工作人员对该厂强制停电。三组干警维持现场秩序,保持腾房工作的顺利进行。面对法院、派出所、供电所的联合强力出击,被执行人家属及租赁方公司顿时慌了手脚,立马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承诺在15日内腾空完毕。
考虑到现场尚有生产运动鞋的流水线、诸多机器设备及大量箱装货物,执行法官综合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先将厂房移交给买受人,并封存机器设备及货物,同时要求买受人妥善保管好租赁方某鞋业公司的上述财产。租赁方公司应在其承诺的期限内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主动搬离其公司的设备、物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器设备“活查封”
拒不腾空“强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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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与晋江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晋江法院依法判决晋江某公司应支付姚某伤残补助金等合计17.9万元。后因晋江某公司未履行判决,姚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后,经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得知被执行公司尚在生产经营情况。
6月14日上午8:40,经了解被执行公司缴纳出资中包含五台机器设备,法院决定对生产中设备采取“活查封”,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义务,若期限内未履行,将对被查封设备进行评估、拍卖。
主动履行为主
强制执行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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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执行人员马不停蹄赶往下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有一别墅房产位于泉州市丰泽区的宝珊花园小区内。晋江法院于2022年3月2日,依法拍卖成交后,因租赁人拒绝腾房,严重阻碍了执行工作。6月14日9:43,执行法官联系供电所工作人员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断电。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林某、泉州市某食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6月14日9:30,执行五组、六组干警采取了现场查封措施,指定被执行人公司在七日内自动履行全部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查封房产。
晋江民营经济发展稳步前行,呈现高质量发展新趋势,这就对晋江的司法服务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晋江法院执行干警在涉民企案件中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有机结合,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晋江法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继续推进涉民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腾退“僵尸企业”等不良或劣质企业,保障优质企业、项目尽快落地,集中执结一批与民营企业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努力做到解企忧、谋企意、暖企心、纾企困,为晋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插上“法治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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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吴清洁、叶宏文,陈德桂
编 辑 | 尤燕玲、黄晓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