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法动态】“云旁听、云观摩”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慰问退伍军人|成功调解一起涉外买卖合同纠纷|裁判文书喜获佳绩|陈埭法庭喜获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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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纪委监委组织人员
“云旁听、云观摩”晋江法院
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8月29日,晋江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涉嫌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福建省、泉州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惠安县纪委监委组织人员“云旁听、云观摩”庭审直播。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详细调查,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充分考量量刑情节,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并围绕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等问题组织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辩论。
近年来,晋江法院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教育作用,把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建设成为廉政教育的重要课堂,推动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用鲜活的反面教材,敲响警示钟,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文:黄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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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慰问晋江市
武警中队退伍军人
8月31日,晋江法院陈永哲专委前往晋江市武警中队对11名即将于今年9月退伍的军人进行慰问,并与晋江市武警中队合影留念。
文:丁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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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涉外团队成功调解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在石狮市经营服装贸易的一某也门共和国公民,与洪某已有十多年的交易往来。2019年底,二人对账,该也门公民确认其尚欠洪某货款83688元,并承诺于2020年3月3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但迟迟未能付清。洪某诉至晋江法院,要求其支付尚欠货款。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原告的诉求,深入了解被告的业务和经营模式,考虑到被告系因疫情导致资金周转不灵,并且双方长期存在交易,从后续良好合作的角度,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将货款折价减为55000元,于2022年9月17日前支付完毕。
疫情期间,涉外商事纠纷频发,涉外团队从全面诚信履行合同、积极善意处理纠纷出发,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有效化解纠纷,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文:李汝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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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两份优秀裁判文书喜获佳绩
8月23日,泉州中院下发《关于2022年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及获奖情况通报》。
晋江法院生态庭法官许逢其(法官助理陈瑜滨)撰写的(2021)闽 0582 刑初 1184 号被告人王某平、王某旗贩卖毒品罪一案刑事判决书荣获二等奖;民一庭法官陈雁平(法官助理郭蕾)撰写的(2021)闽 0582 民初 6252 号原告吴某伯、杨某兰、江某、吴某宇与被告方某、吴某兵、詹某保、赖某峰、罗某龙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荣获三等奖。
文:柳静、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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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埭法庭:高效追回6万货款,
当事人赠锦旗表谢意
8月22日,晋江某皮革公司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陈埭法庭,感谢陈晓颖法官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快速高效、便捷利民的方式化解当事人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
原告晋江某皮革公司与被告为湖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6万多,因担心货款不能顺利收回,原告提起诉讼并有意申请保全。承办法官了解双方诉求后,通过电话多番释法说理,采取“远程线上调解”方式,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组织原、被告及时在线签署调解协议,之后被告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被告在省外,现在疫情期间,没想到这个案件能这么快拿到钱。”本案从立案到结案历时1个月,原告对晋江法院高效执法表示感谢。
文:吴婷婷
编辑:尤燕玲、林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