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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城市 司法同行】注意!晋江法院河湖山林协同共治机制再添新举措啦!!!

晋江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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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上午,晋江法院与晋江市林长办举行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工作站” 揭牌仪式,共同签订《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

该协议进一步明确建立信息通报预警、涉林纠纷多元化解、生态修复共治、执法司法衔接、林业法治宣教等协同共治常态化机制,以期增强涉林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合力及整体效能,推动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来,为纵深推进晋江“河长制”“林长制”全面实施,助推晋江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城市品质提升,晋江法院四措并举持续打造河湖山林协同共治。






一是建机制。


联合河长办、林长办出台《关于加强河湖山林协同共治,助推城市品质提升的工作意见》,建立河湖、山林生态法官制度,明确法院与河长办、林长办在联动执法、多元化解、生态修复、履职保障等十个方面建立协同共治机制。

二是强服务。


设立生态法官服务日,在林长办、河长办设立法官服务站、工作室,每月2次针对性提供司法服务,联合在市区公园设立“林业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栏,参与联合巡河巡山、文物保护区“山体复绿”等专项活动。

三是优规则。


升级“生态司法+执法+社矫”三位一体衔接规则,联合司法局、河长办、林长办共同出台《关于将巡河护河、巡山护林纳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人员社区矫正方案的工作意见》,发出3份《巡河护河令》《巡山护林令》。

四是重修复。


审结泉州首例“碳汇补偿+劳役代偿”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发出《巡山护林令》,建议司法局将被告人巡山护林情况纳入社区矫正表现考核内容,确保失火林地的生态修复、巡山护林劳役代偿工作落到实处。


文:陈瑜滨

编辑:尤燕玲、林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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