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开年第一号,国资委重磅发文,企业司库体系建设迫在眉睫!【毕马威司库体系建设之序篇】

毕马威中国 毕马威KPMG 2023-02-05

2022年1月5日,国资委发布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1号),要求中央企业遵照执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有效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严格防范资金风险,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精益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1月28日,国资委制定印发了《中央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明确企业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后应当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客观准确反映风险事件情况。工作规则界定了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并进一步明确了报告范围。国资委对于提升中央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决心和司库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随着数字信息技术快速演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加快,以及对全球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的需要,企业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走向司库体系建设是一条必由之路。对企业来说,充分认识此次文件对企业提出的要求与所释放的信号,对于帮助企业应对监管要求,应对企业内部管理压力,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信号枪已打响,企业司库建设需早做准备

我们知道,中央企业资产规模大,分子公司数量多、分布广、层级多,在落实国资委要求和建设集团司库体系时仍面临诸多挑战:

管控模式变革阻力大?

下属企业行业、经营规模、股权关系、历史背景差异较大,从较为分散的资金管理模式向集中化司库转变中将会面临多方压力,需要做好充分的变革管理。

司库体系方案设计难?

司库业务方案既要具有先进性,也要充分考虑管控力度、产融结合策略、实业与金融板块协同,以及控股上市公司、金融子企业的相关合规要求等,需要做好内部深入摸底和外部研究、借鉴。

司库建设协同要求高?

管理机制优化需要协调集团总部各部门、总部财务部门、财务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资金中心,需要覆盖境内、外企业;信息系统要整合已有的资金、核算等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财司系统、外部金融机构系统相连通,需要为项目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以及投入充分的人力资源。

司库建设技术需求高?

司库管理体系的实现离不开信息化手段作为底层支持,同时需要成熟的系统落地能力,能够为企业构建完整的资金系统生态,以达到资金功能全面实现,集团上下流程一体、外围交互丰富等系统构建目标。

司库建设时间周期紧?

按照国资委分类确定工作目标的要求,分别有2022年底、2023年底两个关键时点,建设工程庞大,牵涉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尽快着手准备。
建设司库管理体系,对于中央企业提高集团整体管控力度和风险应对能力,强化资源协同、共享,促进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毕马威认为,司库体系建设工作千头万绪,只有统筹协调,落实科学方法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展开。中央企业应当从做好现状调研和科学制定顶层规划开始,逐步优化司库管理机制和完善运营体系,做好系统建设和制定合理的推广策略,并建立司库体系建设的组织人员保障。

在接下来的几期中,我们将逐一探讨企业在建设司库体系的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我们的观点与解决方案,敬请期待!


联系我们

刘建刚

管理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

兼首席技术官及创新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21) 2212 3626

reynold.jg.liu@kpmg.com

江立勤

国企咨询业务负责人

毕马威中国

+86 (10)  8508 7077

michael.jiang@kpmg.com

崔凯

财务管理咨询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10) 8508 5403

kai.cui@kpmg.com

沈怡

财务管理咨询公司业务服务

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10) 8508 7092

ada.y.shen@kpmg.com

曲珍

财务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21) 2212 2136

zhen.qu@kpmg.com

郑均

财务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86 (755) 2547 4216

hj.zheng@kpmg.com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个别或特定情况而提供。虽然我们已致力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资料,但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阁下收取时或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或法律建议。©202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毕马威国际不提供任何客户服务。各成员所均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其对自身描述亦是如此。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属于毕马威国际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