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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乐昌“父子兵”齐上阵 合伙制售假药……
韶关乐昌市一对父子为了谋取暴利,私自加工药品出售,近日,乐昌市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锋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泽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了解,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期间,被告人王某锋、王某泽用事先购置的胶囊套装器、中西药、胶囊壳,通过电脑制作打印标签及说明书,在王某锋开设的乐昌市某卫生站下伸点私自加工配置药品“胃特灵胶囊、”“胃康灵胶囊”,后在该卫生站进行销售,共获利5000多元。2016年6月13日,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并当场查获“胃特灵胶囊”7瓶、“胃康灵胶囊”6瓶和制假药工具一批。经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查获的“胃特灵胶囊”和“胃康灵胶囊”均是假药。
乐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锋、王某泽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批准文号而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假药,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南方网 全媒体记者/毕式明 通讯员/董文杰 曾德利)